2月12日10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省道美洋线十八公里处查获一起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营运客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最终涉事司机被行拘15日,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大巴司机违规处罚?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大巴司机违规处罚(儋州一男子违规驾驶大巴客运车被行拘15日)

大巴司机违规处罚

2月12日10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省道美洋线十八公里处查获一起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营运客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最终涉事司机被行拘15日。

据介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市交通局执法支队反映一辆车牌号为琼F076**的大客车在车站拒配合检查,驾驶员驾车逃离。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根据客车的行驶线路,通知交警支队十八公里执法站设卡拦截,于上午10点半,在省道美洋线18公里成功拦截。

交警支队民警将该车拦停靠边后,对该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何某所持驾驶证为B2驾驶证,而其驾驶的琼F076**大型普通客车需要准驾车型为A1的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民警立即责令该车售票员将乘客转运,并将该车查扣,将司机何某传唤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受调查。

经询问,何某驾驶的琼F076**为从那大镇尖岭临时车站开往木棠镇的班车,因该车原司机春节家里有事,何某便顶替他人开车,何某驾驶与准假车型不符的行为已发生两次。何某对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违法行为人何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交警支队对何某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处理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