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五大员:(一)开考专业,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建筑业资格证报考条件?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建筑业资格证报考条件(建筑证书执业资格报考条件)

建筑业资格证报考条件

一、建筑五大员:

(一)开考专业

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

(二)考试级别

初级、中级、高级

(三)报考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课程设置预算员:

预算员:《建筑识图》、《房屋构造》、《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建筑施工技术》。

施工员:《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

质检员:《质量事故分析》、《建筑施工技术》。

材料员:《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技术》。

安全员:《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技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4、根据人办发[2000]10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看你的条件是没有问题的,你看看下面详细的条件,自己估量一下: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

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报考条件 :

需满足以下要求:

1、建筑学或建筑设计专业,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年;

建筑学学士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3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5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

专科三年制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9年;

专科二年制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0

年。

2、相关专业(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

工学博士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6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

专科三年制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0年;

专科二年制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1年。

3、其他工科,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9年。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本表专业中加入了“环境艺术”。

2、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度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和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需满足:

1、建筑学(建筑设计),中专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5年;

中专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7年。

2、相近专业 中专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中专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0年。

3、 建筑学(建筑设计),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8年;相近专业,三年制成人中专,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0年。

4、 建筑学(建筑设计),大专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3年;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4年。

5、 建筑学(建筑设计),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2年;相近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3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本科及以上 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本表专业中加入了“环境艺术”。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和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满足以下条件:

1、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职业实践不少于1年;其它工科专业: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从事职业实践不少于1年。

2、 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需满足:

1、本专业;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4年、

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6年;

评估通过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Ⅰ类人员 职业实践不少于4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5年、

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8年;

专科毕业, Ⅰ类人员 职业实践不少于6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9年

2、相关专业: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5年、

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8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Ⅰ类人员 职业实践不少于6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9年

专科毕业:Ⅰ类人员 职业实践不少于7年、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10年

3、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Ⅰ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8年、 Ⅱ类人员职业实践不少于12年

注:

1、“本专业” 为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相关专业” 为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

2、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度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度资格考核认定和 1997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 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本专业:结构工程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1、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2年;

普通大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3年;

成人大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4年;

普通中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年;

成人中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7年

2、相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4年;

普通大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年;

成人大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7年;

普通中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9年;

成人中专毕业,职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0年。

3、 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注:“本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相近专业”为建筑设计、村镇建设、公路与桥 梁、城市地下铁道、铁道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考试报考条件

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暖通空调

⑴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⑵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学与工程⑥热能与动力工程

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⑵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

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⑴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⑵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五)注:以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免考条件仅供参考,准确免考条件请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六)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以上报考条件中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八) 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2016年电气工程师免基础考试条件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⑵相近专业:①自动化;②电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的说明:

1、凡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论是否退休,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一)中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一)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一)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二)1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二)2中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二)4中所称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

五、免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 :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全国注册安全评价师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安全评价人员考试:

一、基本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学历。

二、各级别报名条件如下:

(一)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已经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只能按照升级条件的要求参加鉴定,不能越级参加鉴定。

全国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1、初级资格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可免试《财务会计》。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报考指南—报考条件: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2000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8年以前(含1988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5年以前(含1985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早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特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特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特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特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全国注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前一年年底。

(二)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

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土地估价师报考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注:以上报考条件为仅为参考,准确报考条件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

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

注册测绘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 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 其从 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注册环评师报考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参考: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详情如下: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二科)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计量师资考格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注: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通信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初级、中级的报名条件:

第十条: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二)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注:每次考试个人只允许报考一种级别的一个专业。

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

2.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恪守职业道德。

(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点击查看学历提升方案

公路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热爱监理工作,工作业绩良好。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三)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报考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两类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相关工程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 获博士学位当年。

2.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 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7. 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8. 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 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 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 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 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 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 年。

招标师考试免考条件

符合《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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