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档热门影片《你好,李焕英》,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侵权链接下架了还能取证么?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侵权链接下架了还能取证么(法律热搜flag能随便立吗)

侵权链接下架了还能取证么

春节档热门影片《你好,李焕英》

票房成功突破30亿

导演贾玲曾立下的flag

"票房破30亿就瘦成闪电"

被网友挖出引发热议

今天观澜君从法律视角聊一聊

贾玲的flag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flag不能随便立?

单方允诺&戏谑行为

判断贾玲要瘦成闪电的言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先界定贾玲的言论是戏谑行为,还是单方允诺。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其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戏谑行为是指做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表意人的真意,且期待对方会了解其并非出于真意。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无论相对人是否信以为真)。

贾玲最新回应称,自己当初就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会实现。减肥是一件循序渐进的事情,早知道票房会这么好,就从3年前开始减肥了。可以看出,贾玲的“承诺”更多的是对电影票房表达美好期望,而且瘦成闪电这一表述也不精确,开玩笑的成分居多。因此,贾玲的“承诺”应属于戏谑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种flag不能随便立

生活中,我们总喜欢立各种flag,为自己加油打气,或寄托美好愿望。但有一种flag不能随便立哦,那就是公开悬赏。《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悬赏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如下条件:

一是公开作出声明。公开的方式不限,可通过媒体,也可张贴、发布于公众场所。

二是声明要求完成特定行为。明确表达要求完成的特定行为,不能含糊其辞或行为不特定。

三是声明中作出支付报酬的表示。明确表达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获取一定报酬。

举个栗子

张某为宣传新书,在其社交网站公开声明,郑重承诺凡挑出1个错字即奖赏1001元。后白某从中挑出认为存在的错误172处。由于张某未兑现承诺,被白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认定其中知识性错误18处,判决张某支付白某一万八千零一十八元报酬。

案例分析

张某公开发布“挑选书籍中错别字”的悬赏广告,明确作出支付报酬的表示,白某完成特定的“挑错”行为。因此,白某可以要求张某按悬赏广告支付报酬。白某针对悬赏人张某不履行支付报酬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留个作业

张三在公园散步时,不慎将其爱犬丢失。其在微信群、朋友圈和公园的宣传栏发布悬赏公告,表示若有人提供线索帮助找回,愿意支付5000元人民币表示感谢。两天后,李四在公园内发现丢失的小狗,立即联系张三。归还小狗后,张三仅口头感谢,却只字未提5000元悬赏金的问题。

Q:请问李四有权获得5000元的悬赏金吗?

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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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你立了什么新flag?

也在评论区告诉观澜君吧!

来源:法治日报、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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