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通知要求,自12月8日8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按照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执行。
据了解,在应急响应启动期间,每天06:30至19:00,禁止重中型(黄色号牌)货运车辆以及尾气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
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
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
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
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
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
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
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交警提示
为了共同保护大连良好的空气环境,请广大市民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型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应急响应结束时间,由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另行通知。
文字:大连晚报记者安文元
编辑:子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