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湿地保护中长期规划(江苏生态大公园)(1)

1月13日,宿迁市召开1 X新闻发布会,《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对外发布。

发布会上,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增银介绍,“十三五”期间,宿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结构调整力度显著增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突出、生态保护建设扎实推进、风险防范水平稳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程度持续提升,2021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8%,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均位居全省第二。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让人们对“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有了更高期待。《规划》明确了绿色低碳发展、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系统、环境治理、满意度等7大类2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10项。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步,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美丽宿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宿迁市湿地保护中长期规划(江苏生态大公园)(2)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10项重点任务。

严格源头治理,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深化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加强PM2.5和O3、NOx和VOCs协同控制,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以“乡村振兴”为统领,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全力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

紧盯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有效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深化改革创新,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强化激励约束政策供给,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享。

宿迁市湿地保护中长期规划(江苏生态大公园)(3)

“十四五”期间,宿迁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问题导向,系统谋划;改革创新,彰显特色;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四大原则,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将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不断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得益彰、协同增效的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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