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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有买才有卖",但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拐卖者往往受到严厉处罚,而收买者却被轻轻放过。

01卖方有罪,但死刑不是打击拐卖的有效手段

以前,总觉得拐卖二字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人贩子存在于人群之间;

以前,总觉得人贩子都是看起来面目可憎的坏人,但随着骗术升级,柔弱的孕妇、慈祥的老人都可能是不法分子;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

2013年,7·24桦南孕妇猎艳杀人案

以前,总觉得遇到了拐卖,我们大声呼救总会有人帮助,但哪怕撕心裂肺地喊叫,凑上来的都可能是人贩子的帮凶。

一起又一起惊心动魄的案件让大家同仇敌忾,"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的呼声一时不绝于耳。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2)

2014年,提议人贩最高判处死刑

  • 拐卖不能遏止的原因是判处不够重吗?

自2010 年至 2014 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 7719件,抓捕犯罪分子12963名,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死缓)的就有7336 人,重刑率高达 56.59%。可能大家不能较为直观地感受这一组数据,但可以跟其他刑事犯罪做一个对比:

2008年至2012年,人民法院曾对犯罪重刑率做出统计:位居榜首的是故意杀人罪,重型率高达 82.02%。紧随其后的是绑架罪,重刑率为 79.33%。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重刑率仅为44%。强奸罪和涉毒罪的重刑率也只在 30% 以上。

56.59%的拐卖重刑率已明显高于涉毒,黑社会以及强奸,判处相对较重。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3)

人贩子认罪现场被群众包围

  • 既然已经判处较重了,那对于打击拐卖有足够威慑力吗?

据公安2012年至2014年的数据统计,拐卖案件的数量自 2012 年起,呈明显下降趋势,逐年递减。

2012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918件。而2014年审结降低到了仅有 978 件。递减的案件,足以证明其威慑力度。

那判处够严且犯罪率下降如此明显,人们为什么还觉得对人贩子的判处过轻呢?

1. 不法拐卖依旧猖獗(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统计,全球每年约有120万名儿童被拐卖,各种拐骗手法套路之深,让人防不胜防);

2. 破案率滞(在公益网站"宝贝回家"登记的失踪孩子已达数万,而在这十几年间,成功找回的只有2810,成功率只有7%);

3. 判决中,法官量刑处罚让大家不满(2016年广东清远5岁男童"陈某福被拐案"曾备受社会关注。广东清远一父亲在逛街时一眼认出自己被拐卖的孩子,成功将其解救。事后,这起案件中拐卖儿童的主犯,只被判处六年的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引起不少网友的不满)。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4)

2016年,陈某福被拐案主犯仅被判6年

  • 大家都呼吁拐卖"一律死刑",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判的越重犯罪越少?

针对这一问题,复旦大学教授陈硕、章元早在2014年发表的《治乱无需用重典:转型期中国刑事政策效果分析》做出解答:单纯通过加大惩罚程度的严厉性策略并不能取得明显效果。

不能取得明显效果也表明有见效,呼吁的死刑能否有更大威慑力?

尽管民情沸腾,但经过公共言论场上相对充分的讨论,大部分人意识到,一味地呼吁重刑并不能有效阻遏犯罪行为的发生,甚至可能引发相反的效果。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5)

2010年,福建泉州宣判一起特大拐卖儿童案

一律死刑必定会让不少人贩子癫狂,甚至做出把儿童抛尸、妇女奸杀的报复性举措。恶贯满盈的人贩子绝不会心慈手软,"拉一个当垫背"的情况发生也绝不会是个例。

  • 不支持一律死刑,那如何才能根治拐卖呢?

其实,是大批买主的存在刺激着人贩子肆无忌惮,而并非因为法律的惩处力度不够,起不到威慑作用。

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十四章中的摘引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6)

马克思《资本论》的摘引

法律最终能惩处人贩子,但却不能扼制他们。想要彻底根治拐卖,解决利益熏心的恶魔,还得从源头抓起。

02"买方有罪",花钱买天伦?应予以重罚

拐卖的目的是卖掉,是做生意,是利润,不是强奸这种脱了裤子忍不住的瞬间欲望。

所以买主才是罪恶的根源,不解决买主们的强烈需求,也就无法断绝人贩子铤而走险的动力。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7)

2009年,云南"1·03"拐卖儿童案主犯获死刑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副局长阎志也对打拐问题指出"买卖双方处于供需两端,对犯罪行为的发生都具有重要地位,过于宽宥需求端,不利于惩罚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客观而言,拐卖人口的猖獗,固然与不法分子的贪婪、毒辣有关,但更与买方市场太大有关。可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拐卖者往往受到严厉处罚,而收买者却被轻轻放过。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8)

2014年,《盲山》引起网友对收买者的憎恶

媒体传播过不少买方囚禁、绑架、多次强奸、伤害被拐妇女的消息,但却从未有过买家被判处重刑。

收买方只需要承担三年以下的牢狱之灾,连赔偿道歉都没有,甚至在这基础上还可以从轻处罚。被拐卖者家庭所承担的极端痛苦,同买方所承受的轻微代价相比,显得极其不公。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9)

仅管一直在打拐,但一直没打击“罪恶之源”

甚至购买赃物、动物的判决都比买人的判处严重许多:

2013年3月17日,汪某大肆收购赃物手机,犯销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6万元;

2019年3月19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漳浦县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曾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且因为曾某有自首的情节,遂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2015年12月5日,被告人陈某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但因为没有虐待孩子和阻拦解救,所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0)

2015年,收买者陈某犯仅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是的,他没有虐待孩子,但是一个家庭的骨肉分离之痛,受害者父母日夜饱受的精神创伤,从轻处罚的判决似乎难以平息众怒。而更让人泪目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找回的孩子大多数不记得家人,并且都有了自己的人生,宝贝可以回家但是无法真正团圆!

为此大家一而再再而三得给出意见,希望加大对买方的惩处力度。但事实上,目前刑法中对买方的判决,也是近几年各界不断呼吁后做出的新调整。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1)

2015年,收买者的判决由"不追究刑事责任"改为"从轻处罚"

2015年之前的《刑法》规定,买方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当时立法者认为,相比于拐卖一方,收买方具有较小的主观恶性。不追究形式责任可以让收买者相对配合,减少执法人员在解救行动中受到的阻挠。

但这也制造了一种"买方无罪"的认知错觉。在过去相当长时间的司法实践中,99%的收买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因而这一条款广受诟病,这才促成了2015年立法机构对《刑法》的修改,由"不追究刑事责任"改为"从轻处罚"。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2)

重罚方能扼制买方市场,从而减少拐卖案例

这也意味着,只要存在收买行为,买方就要承担刑责,毫无通融的余地。这在一定程度上震慑收买者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这是司法上的进步,但对于公众来说,这样的进步还是不尽如意。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罗翔老师也曾对买方判决作出评价"难道人都比不过动物了吗?买个大熊猫都要判十年以上,情节严重可判无期;买个金丝猴至少也要被判5年以上;就连买七只受法律保护的鹦鹉也会被判三年以上。并说出了人不如猴的调侃语句!"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3)

2018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罗翔调侃:面对拐卖人不如猴

其实不论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都是随着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变化,在不同时刻、不同地区、不同产品上时常变化的。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成熟的条件下,买方市场是市场经济主要的、经常的形态。

唯有消除非法需求,进而消除市场,这样才能扭转局面。

03重罚买家,才可有效根治拐卖

对于"买方入刑",长期以来存在一些争论,比较典型的就是"买方也是受害者"。一些买方的确会善待被拐卖者,甚至两者会产生浓厚的亲情,难以割舍,但这并不能成为逍遥法外的理由。

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曾怒斥收买方家庭"你们是偷来的天伦",买方的自私与人贩子的贪婪导致多少家庭支离破碎?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4)

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曾怒斥收买方"你们是偷来的天伦"

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中有这么一句话:当孩子被拐走的那一刻,就是一个家庭破碎的开始,因为父母始终会担忧孩子在遭受怎样的磨难,他们难以正常得生活下去。

而且善意只会留给部分孩子,被拐的女性只会遭到加害。2009年4月到2010年年底,短短1年时间,破获拐卖妇女案件9165起,成功解救被拐妇女1.8万人,解救被拐儿童9388人。被拐卖的妇女,足足是儿童的两倍。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5)

2014年,女孩被拐精神失常,居住于猪栏

对于被拐妇女,收买者基本都是为了传宗接代或是强迫卖淫,遭受的待遇可想而知。那么面对长期对受害者进行精神与肉体折磨的买主,我们真的要仁慈地放过他们吗?

都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唯有严惩买者才是对社会稳定最大的保障。

而且"立法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根治犯罪,而是增加犯罪成本,将犯罪和不犯罪的天平推向不犯罪的方向。"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6)

2014年,《盲山》剧照,买方家庭不依不饶

供不应求的"买方市场",才是造成"拐卖"犯罪行为日益猖獗的根源。唯有重罚买方,才能让他们不敢买,不想买,不愿买!换而言之,堵住了"买"的口子,"卖"也就销声匿迹了。

04治标也要治本,斩草也要除根

从"根源"上解决"本质"问题,才算彻底解决。

唯有加大买方的犯罪成本,才能减少市场需求,从而减少拐卖案件的发生。

关于拐卖的相关事件(严惩买方直击拐卖)(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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