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批准两地交易所正式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互联互通下的ETF交易将2022年7月4日开始。目前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

这意味着,下周一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ETF纳入互联互通适用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与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投资者教育合作等安排达成共识,双方将继续做好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者教育和投资知识传播工作,加强执法合作,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维护互联互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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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候可以交易的etf(ETF将纳入互联互通交易)(1)

上周五,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将满足条件的沪深交易所与香港联交所股票ETF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范围,具体如下:

沪深交易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

联交所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

此外,纳入标的的ETF须同时满足上市满6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

原则上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沪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的首次纳入考察截止日为2022年4月29日。

首次纳入港股通、沪深股通的ETF名单及生效日期,三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通知。据悉还要做通关测试。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证监会和交易所规范了内地投资者返程参与沪深股通的交易行为。规定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明确内地投资者的范围、界定标准。为给香港经纪商等联交所参与者充分准备时间,相关规定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对已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设置一年过渡期。因此,此次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后,对 “假外资”将从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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