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出台,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做出规定。
什么车才能做网约车?
(一)车辆注册登记地应为本市;
(二)首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三)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mm,发动机功率不小于90kw;
(五)新能源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mm,纯电动汽车续驶里程不小于150km,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纯电续驶里程不小于50km,且符合市政府关于新能源车辆的其他规定;
(六)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七)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八)车身不得擅自设置专用标志
标识,车身颜色原则上应使用出厂颜色,车辆不得安装巡游车专用标识顶灯和其他专用营运设备。
怎样申请《运输证》?
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或车辆所有人提出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申请《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资料,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审核签发《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
经运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填报信息和材料符合要求的,发放《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证明有效期为60日。
(三)申请变更车辆使用性质
取得运管部门核发的《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后,车辆所有人应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经营许可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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