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是形声字。小篆从人(表示与人有关),令声。隶变后楷书写作“伶”。
《说文.人部》:“伶,弄也。从人,令声。益州有建伶县。"
“伶”的本义为演奏乐器的人,即乐官。如欧阳修有《伶官传》一文,“伶官”就是乐官。
又表示机灵、聪明。如“聪明伶俐”、“伶牙俐齿”。
引申为孤独。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
“伐" 是会意字。甲骨文、金文像用戈砍击人头的形象。小篆承接金文而来。隶变后楷书写作“伐”。
《说文.人部》:“伐,击也。从人持戈。一日:败也。”(伐,击杀。由“人”持握“戈”会意。另一义说:伐是败坏。)
“伐”的本义为击刺、砍杀。如苏辙《太白山祈雨词》:“为酒醴,伐豚羔,舞长袖。”引申泛指砍。如《诗经.魏风.伐檀》:“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又引申指讨伐、攻打。
南征北战能积成功劳,故又引申指功绩、战功。如《资治通鉴》:“今戎事方兴,勋伐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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