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 《关于完善文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对文登区停车收费情况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
通知规定
停车场收费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方式。
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停车设施、自然垄断经营以及具有公益特征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示牌为蓝色;其余停车场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示牌为绿色,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停车场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停车场类别、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服务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公共停车场
(二)道路停车场
(三)景区配套停车场
(四)事故车辆停车场
停车优惠政策
1、机动车进出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不包含医院停车场)停车时间≤15分钟不收费
2、进出医院停车场的车辆,停车时间≤30分钟不收费
3、医院门诊就医患者凭当日有效缴费凭证免收当日停车费
4、住院患者或家属凭有效凭证免收住院期间一辆车辆停车费。
重要提醒
对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超出规定标准收费、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免费条件的机动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投诉进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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