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道家基本典籍,《老子》清醒透辟的哲学思想受到中外学者的一致推崇,而其玄妙多解的语言也为准确理解其精义设置了较大难度。因此,在学者们殚精竭虑地努力之下,《老子》产生了诸多注本,而1973年帛书《老子》的出土,更为注疏笺证提供了可靠依据。然而,受限于浩瀚纷繁的文献、古今语义的歧变,以及学派门户的成见等原因,仍有若干《老子》文句的释义存在一定讨论空间,如第六十八章:“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核检《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老子校释》《帛书老子校注》等书可知,各本文字大同小异,均在阐释“不争之争”,而历代注家多将“善战者不怒”之“怒”释为“喜怒”之“怒”,意为善战者心态平稳,不易被激怒。此种释义与上下语境不符,并影响到对老子思想的准确把握。通读整章及《老子》全书,并结合《说文解字》《方言》等字书以及《庄子》,可知此处应以“努”释“怒”,并且《老子》本章亦应提出对应新解。

“怒”“努”与“奴”“力”的关联

  此句的行为主体是“善战者”,与“善为士者”“善胜敌者”“善用人者”所指相同,即“国君及其所属官卿而握有军权者,泛指精于战略战术守道之士”(高明《帛书老子校注》)。此句释义的重点在于“不怒”之“怒”。

善为士者不武全文解读(老子善战者不怒)(1)

  《说文》云:“怒,恚也,从心奴声。”而“恙,怒也”“怨,恙也”“恨,怨也”,四字相通。可知,“怒”的重点所指是生气、愤恨之类的负面情绪。故“善战者不怒”之“怒”,古代学者多释为“喜怒”之“怒”,焦竑《老子翼》与王夫之《老子衍》等书对此多有收录,一览便知。近代以来,高明将“不怒”释为“心平而气和”(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侧重于情绪方面,陈鼓应将其今译为“善作将帅的,不逞勇武;善于作战的,不轻易激怒”(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陈氏译文较好地把握了经文的意旨,且照顾到了《老子》的语言特点。然而,段玉裁注《说文》“怒”字曰:“古无努字,只用怒”,使得原本看似妥帖的释义,有了追问的必要。

  首先,从字形结构上看,“努”与“力”关系密切。《说文》云:“愐,勉也”,而段注引《方言》曰:“南楚之外曰薄努。”老子为陈国人,陈为楚所灭,当用楚音。《老子》一书即多楚音,是为明证。再检《说文》又可知“勉,勥也”。故而,由“薄努”至“勉”再到“勥”,清晰地显示着“努”与“力”的意义关联线索。

  其次,《说文》未收“努”字,但其为形声字,依照《说文》之例可表述为“努,从力,奴声”,“奴”为声符,“力”为意符,我们分而解之。关于“奴”字,《说文》曰:“奴婢皆古罪人。《周礼》曰:‘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稾。’”段注引郑司农云:“谓坐为盗贼而为奴者,输于罪隶、舂人、稾人之官也。由是观之,今之为奴婢,古之罪人也。”可知“奴”字本意是承担力役的罪人。关于“力”字,《说文》曰:“筋也,象人筋之形。治功曰力,能御大灾。凡力之属皆从力。”段注曰:“筋下曰:肉之力也,二篆为转注。筋者其体,力者其用也,非有二物。”可知“力”字本意是人体筋肉的力量。

  综上可知,“努”字仅仅从实体层面强调了“奴”的筋肉之“力”,而与个人情绪无关。在以“努”释“怒”前,我们还应理清两者的分合关系。

“怒”与“努”的分合

  由汉语形声字的构造特点可知,相同声旁与不同形旁组合以后,其基本意义得到加强,如声旁“奴”与形旁“马”“弓”“心”组合,分别组成强调“马”之力的“驽”、强调“弓”之力的“弩”、强调“心”之力的“怒”。前面提到,段注曾云“古无努字,只用怒”,由此可知,早期文献中的“怒”字承担着两方面的含义,即强调“心之力”的“喜怒”之“怒”,以及强调“筋肉之力”的“努”。此为“努”与“怒”之“合”。而当“努”字被创造出来以后,因意符“力”的影响,逐渐固定为单纯强调“筋肉之力”(即力量和力度)的专字。由于“努”字意涵的抽离,“怒”字的含义也逐渐固定在“心之力”(即情绪和心理)上。此为“努”与“怒”之“分”。

  当然,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也有“相因生义”法则的作用。所谓“相因生义”,是指本来没有意义关联的两个词,由于经常处在同一语言结构中,一词受另一词潜移默化的影响,也产生了与另一词相同或相近的意义。有时这也被称作沾染、渗透。我们知道,与“怒”经常连用的是“忿”“愤”“怨”“愠”等字。《说文》曰:“忿,悁也。”段注曰:“忿与愤义不同。愤以气盈为义,忿以狷急为义。”“忿”“悁”二字转注,且“悁”“狷”相通,而“獧……一曰急也”。段注曰:“獧、狷古今字。”又,“愤,懑也”,“懑,烦也”。段注曰:“烦者,热头痛也。”又,“怨,恙也”,“恙,怒也”,“愠,怨也”。

  综上可知,忿、愤、怨、愠等含义相通,从不同角度描绘了人类内心的各种负面情绪,而它们与恙、獧、狷、悁、急、懑、烦等字经常和“怒”字联用,合力作用下,使得抽离“努”字意涵后的“怒”字,核心含义最终固定在“喜怒”之“怒”上。所以,以“喜怒”之“怒”释《老子》含“努”之“怒”,势必会产生偏差。故而,以“努”释“怒”才是更为妥帖的选择。

以“努”释“怒”

  虽然后代学者关于此处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但追溯到去古未远的汉末,我们很欣慰地发现,《老子》王弼注在一定程度上以“努”训“怒”,保留着《老子》的本意。《老子》本节经文的句式皆为“善某者不某”,“不武”指不用武力侵犯他人,“不与”指不与他人争斗,“下”即“不上”,指不凌驾于他人之上。可见,以上三者皆强调了主体对外界施予的某种实在的“力”。因而,“不怒”所要强调的也应大体类似,不应该是情绪上的“不生气”。事实上,“善战者不怒”句,王弼注云:“后而不先,应而不唱,故不在怒。”(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后而不先”即《老子》第七章“圣人后其身而身先”、第六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应而不唱”即为第三十一章“兵者……不得已而用之”。以上章节反复申说谦退、示弱、不争等道家思想,其核心在于不轻易显示自我的力量,这充分佐证了王弼“故不在怒”四字的真正含义。换言之,王注是以“筋肉之力”释“怒”,而与“心之力”无关。

  此外,以“努”释“怒”,在道家典籍中还有一个显例,即《庄子·逍遥游》中大鹏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之“怒”。宋代褚伯秀曰:“怒尤勇也。勇动疾举,有若怒然,非愤怒不平之谓也。”(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明言此“怒”并非“喜怒”之“怒”。清代林云铭曰:“怒,即怒号、怒生之怒,乃用力之意。”(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用力之意”亦与情绪无关。郭庆藩注曰:“鼓怒翅翼,奋迅毛衣”(郭庆藩《庄子集释》),两句互为解释,“翅翼”即是“毛衣”,“鼓怒”即是“奋迅”,也是强调“筋肉之力”的“努”。刘文典《庄子补正》赞成此说,陈鼓应则更为明确地点出:“怒,同努,振奋的意思。这里形容鼓动翅膀。”(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可见,以“努”释大鹏鸟“怒而飞”之“怒”,文从字顺,融通妥帖。同样,《老子》“善战者不怒”也应以“努”释“怒”。

  老子为春秋末期楚人,庄子也曾在楚地长期活动,《老子》《庄子》两书中保留着较为接近的语言习惯。然而,两处“怒”字却在解释时产生了较大差异,除不了解古今语意的演变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老子》此处的“善战者”为握有军权的贵族,而《庄子》的大鹏则是神鸟,即《说文》段注所谓:“朋本神鸟”“朋者,羽虫之长”“朋,本古文凤”。尽管大鹏被庄子赋予了身形巨大、威力无穷等特点,但它仍旧不能与“天地之性最贵者”的人相比。因为大鹏是没有思想、没有感情的飞禽,所以它的“怒”,反而更多地保留了偏向于“筋肉之力”的成分。人类是有独立思维、独特感情的万物之灵,故人之“怒”,就被赋予了更多情绪色彩,亦即更加偏向于“心之力”。

  综上所述,“善战者不怒”之“怒”,指的是由心而发、由内而外的一种张扬外扩的力量,其起因是欲与人争胜,其结果则是动作发起者表现出士气高昂、盛气凌人甚至好斗逞强等特点,而与个人情绪“喜怒”之“怒”并无关系,其准确含义与“不武”之“武”一致,即“气势充盈不可遏抑而战”(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因此,“善战者不怒”一句,便可解释为:善于统兵作战的贵族,不可勇猛奋迅,逞强求战。只有如此释义,才符合“怒”字的本义,才符合《老子》本章以及全书“示弱示柔”“谦退不争”“以柔克刚”“后发制人”的总体意旨。理解古代典籍的准确含义,除尽量熟悉具体内容之外,还应当进行必要的文献对读,更应摒除故有成见,转变思维角度,充分利用古代典籍,并结合词义的古今演变,得出较为符合事实的判断。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历代古文选本整理及研究”(17ZDA24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韩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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