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晚,公安部交管局通报浙江“5·3”6车追尾致6死3伤、宁夏大货车与小客车追尾碰撞致4死3伤等2起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高速路5车连环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高速路5车连环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什么也比不上安全这个)

高速路5车连环追尾事故责任划分

4日晚,公安部交管局通报浙江“5·3”6车追尾致6死3伤、宁夏大货车与小客车追尾碰撞致4死3伤等2起交通事故调查情况。

2021年5月3日21时11分许,河南省杞县驾驶人王某某驾驶牌号为豫PL3827/豫P6A00挂的重型半挂货车(装载15根工字钢,每根长12.1米、重2.2吨),沿练杭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浙江湖州段1公里加200米处时,追尾碰撞前方缓行的沪AFG7595号小客车、赣E3U095号小客车、鲁Q986GH/鲁Q9UF7挂号重型半挂货车、苏E3Y29M号小客车、苏EHJ216/皖KGE01挂号重型半挂货车等5辆车,共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2021年5月3日9时25分许,宁夏彭阳驾驶人马某龙驾驶牌号为宁AA3813的大客车,沿京藏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1258公里4米处时,与前方宁夏西吉驾驶人马某远驾驶的宁AS286J号小客车(核载7人、实载7人)追尾碰撞,造成小客车上4人死亡、3人受伤。

两起追尾事故,夺走了那么多鲜活生命,粉碎了那么多家庭梦想,令人扼腕叹息。有人说,和平年代最可怕的是车祸。这不是危言耸听。有数据显示,我国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国人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一个交通事故,不仅影响道路顺畅程度,更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很可能就是一个或若干个家庭的悲剧。

不可否认,许多安全事故都具有意外性、复杂性、突发性,但几乎每次检讨事故,都会发现“本可避免”。那些看似防不胜防、难以避免,实则萌生于那些被忽视的隐患、潜藏于不负责任的细节。比如,假如河南省杞县驾驶人王某某把15根工字钢捆扎固定,还会造成多人死亡吗?再如,小客车驾驶人马某远在驾车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后,没有违法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并准备倒车,还会有四人死亡吗?细节真是道路安全的魔鬼!

有个安全法则说:安全是1,位子、车子、房子、票子等等都是0,有了安全,就是10000;没有了安全,其他的0再多也没有意义。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乏法规、制度、监管、预案,但在“安全”这个沉重命题下,每一个环节的失守,都会给危险的下坠一个加速度。大量事实表明,人为疏忽与安全思想麻痹是最大的隐患。记住安全这个“1”,关键要真心重视安全,不放过一个细节,规规矩矩地照章办事,老老实实地解决问题,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