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本报讯(沈林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赵岑雨)妻子离家出走6年,丈夫无奈只能起诉离婚近日,修水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特殊的离婚案,判决准予原告瞿某与被告李某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离家出走父母会怎么样?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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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林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赵岑雨)妻子离家出走6年,丈夫无奈只能起诉离婚。近日,修水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特殊的离婚案,判决准予原告瞿某与被告李某离婚。

瞿某与李某于2011年底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3年10月,李某告诉丈夫自己外出务工,随后便杳无音信,瞿某通过多种方式也无法与妻子取得联系。2019年4月,瞿某求助于公安机关。民警走访调查当地干部群众,确认李某于当年出走后至今未归。通过公安信息网络查找,发现李某曾于2016年5月10日用身份证在南昌市进贤县某网咖上网,其余再无任何踪迹,至今也未能找到李某本人。据了解,李某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友谊县。

2019年9月, 瞿某向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友谊县人民法院以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不属于其管辖为由,对瞿某的起诉不予受理。原告瞿某遂诉至修水县法院。

修水县法院审理认为,瞿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并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从瞿某举证的警情信息显示,自李某从家中离开后,未再回家与丈夫共同生活,两人分居长达六年之久,依法可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夫妻是否有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问题,因女方现未到庭无法认定,如一方确有证据证明夫妻存在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可另行主张。遂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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