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在福安白马港鼎信12号泊位,宁德海事局港口国监督检查员对巴拿马籍杂货船“MERGING GRAND17”轮实施PSC(港口国监督)检查这是宁德海事局在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下,首次开展外国籍船舶港口国监督登轮检查,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锦州港船舶报告规定?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锦州港船舶报告规定(海事部门开展宁德港2023年首次外籍船PSC检查)

锦州港船舶报告规定

2月14日,在福安白马港鼎信12号泊位,宁德海事局港口国监督检查员对巴拿马籍杂货船“MERGING GRAND17”轮实施PSC(港口国监督)检查。这是宁德海事局在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形势下,首次开展外国籍船舶港口国监督登轮检查。

本次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员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做好自身防疫保护。检查中,检查员着重在证书有效性、船舶配员及实操、劳工公约符合性、驾驶台通导设备、机电及防污染设备、消防救生设备、船舶结构及强度、体系运行等方面对该轮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本次检查发现该轮存在5个问题,经充分采集证据并与船长确认,检查员按规定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船方按要求整改,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我国行使港口国主权的重要手段,及时开展外国籍船舶登轮检查,保障船舶安全及重要民生物资运输。

此前受疫情影响,PSC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宁德海事局不断创新PSC检查机制,通过开展远程安全检查,全力保障船舶安全和港口高效运行。

下一步,宁德海事局将继续总结登轮检查经验,提升PSC检查专业队伍能力素质,持续发挥PSC检查在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助力“海上宁德”建设。(闽东日报记者 张瑜 通讯员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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