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销售

改装电动车?

查!罚!

执法现场

日前,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山市场所执法人员,在鼓山镇招贤路8号盛天鼓城一家电动车店进行例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现场3辆电动自行车(正在销售中)涉嫌拼改装。型号分别为JYX4800(蓝色、亮光)、JYX48400(黑色、磨砂)、JYX48400(黑色、亮光)。

经现场比对目录图片,执法人员发现车身存在加装保护架、后备箱、延长座架及后尾翼的情况,涉嫌违法违规拼改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目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就该商家电动车违规拼改装行为进行立案,予以罚没1.5万元。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1)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2)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3)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守住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晋安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于4月至6月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4)

区市场监管局

重点从三个方面

开展集中整治

01

加强生产源头治理产品质量监管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5)

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包括委托他人生产的企业)检查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

强制性(含推荐)国家标准要求

进行生产

加强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督促认证机构

落实CCC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检查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6)

严肃查处无证生产

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

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等行为

02

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7)

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

销售环节监督检查

督促销售单位执照经营

规范进货验收制度

验明产品合格证、产品铭牌

CCC认证标志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8)

严厉查处违法销售

不符合标准、无证

或伪造认证证书

无厂名厂址

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

03

重点整治违规改装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9)

严格依法查处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擅自改装原厂配件

(如鞍座加长加宽等)

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

等关键组件

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将回收车辆配件

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行为

电动车消费提示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灵活机动、方便快捷、环保的特点赢得消费者青睐,成为大家的重要代步工具。然而,随之而来的电动车消费维权投诉也日渐增多。

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安区消委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前后要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选择正规店面。即选择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具有市场准入资格,并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的经营实体。在这样的实体店购买的电动车若出了问题,一般都容易处理且售后服务也较有保障。

选择知名品牌。一般情况下,品牌产品都有较长的经营时间,并且在开发设计、零部件配置、生产过程、售后服务等方面,已经形成一套成熟的质量控制体系,其质量比较稳定可靠且信誉度也较高。

选择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品牌。要了解该产品是否在本地区拥有售后服务网点、离工作和生活的地方相距远近、线上线下服务体系是否有保障等其他相关条件。

选择配置优良的车子。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首先要考虑选择电池。因为,电池是电动自动车的“心脏”,很重要。要看蓄电池的生产商是否有实力,要注意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其次,要选择正规厂商生产的充电器,看充电器生产厂商与电池生产厂家是否一致。第三,对整车和各零部件的性能都要综合考量,同时应选购近期出厂的产品,因为电池长时间放置,会影响电池的实际容量和循环寿命。消费中不要被商家的低价宣传所误导,防范低价劣质的消费陷阱。

坚持索证索票。购买时记得索要正式发票和售后服务卡等相关凭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合格证、三包卡等凭证资料。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说明书的指导使用电动车。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能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新国标规定,电动车必须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对电动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一定不要随意改装电池或在家中、夜间长时间充电,避免发生火灾,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涉嫌违规经营罪立案标准(晋安一商家被罚1.5万元)(10)

广大市民请注意

如有发现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

或通过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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