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在老百姓心中是光荣的职业

在各类灾害事故现场消防员冲锋在前

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信赖

可就是有人利用老百姓对消防员的信任

穿着网上购买的消防员制服

冒充消防员

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之名

行推销高价消防器材之实

11月1日

开发区·铁山区公安分局汪仁派出所对外通报

违法行为人周某(男,27岁,武汉市人)

高某(男,25岁,河南省驻马店市人)

因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招摇撞骗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件经过

01

“消防部门”安全培训入村

10月21日下午,汪仁镇某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周军(化名)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区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将于下周一(10月24日)安排人员到该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请村里提供场地与设备支持。周军听说是区消防部门的,所以未加怀疑,向领导汇报获准后,就答应了下来。

10月24日中午,两名一瘦一胖身着消防员制服的男子来到村委会,称是消防部门安排过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教员”,由于事先已经沟通过,周军按照对方要求布置好了场地。

02

消防安全培训实为高价消防器材推销

两名“教员”并没有急着开讲,而是出去了一趟,期间陆陆续续有周边商铺的老板、店员走进培训室,说是刚刚接到两名“消防员”通知而来的,对方称如果不接受培训,日后消防检查时会面临高额罚款。

在聚集了十余名群众后,身形较瘦的男子这才打开PPT侃侃而谈,从“火灾的危害性”到“真实的火灾案例”,再到不同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似乎和正常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无不同。

假冒消防员到大企业推销消防器材(两男子冒充消防员推销高价消防器材被拘)(1)

培训会上发放的“宣传问卷调查表”

直到培训临近结束时,两名男子向与会人员人手发放了一张“社会化消防宣传问卷调查表”,要求逐项填写,这份调查表除了三个调查问题外,其余部分都是消防产品订货单内容,而且标出的消防器材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村委会以前也配合组织过消防安全培训,没有一次会在会上推销消防器材,村委会现场工作人员立马察觉事情不太对劲,马上联系了区消防救援大队前来核实。

03

真消防员报警称出现假消防员

当真的消防员到现场时,立即揭穿了两名男子为假冒的,虽然两名男子身着与消防制服颜色、款式类似的衣服,但通过仔细辨别,他们的臂章、肩章等配饰,与真的消防监督培训人员佩戴的完全不同。而且当消防员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件时,两名男子含糊其辞无法自证“清白”,消防员遂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徐振航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将两名“消防员”带回所内调查。经查,这两名“假消防员”周某、高某就职于武汉某消防器材销售公司(经核查,该公司为私营企业,主要涉及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器材销售等业务),其中周某为该公司股东。

04

警方硬核打假 招摇撞骗被拘

尽管被抓“现行”,周某、高某一再狡辩称他们所穿着的并非消防员制服而是公司制服,但借服装掩人耳目的目的显而易见。经民警进一步取证,参训群众纷纷表示周某、高某在通知他们参训时自称是消防部门的人,并在培训中自我介绍为某消防部门的讲师。参训人员王女士说由于自己对该培训不感兴趣,到了会场签完到后,便离开了会场,随后周某通过签到表上的电话联系了王女士说不参加培训的话,后期会对其经营的店铺进行消防处罚,无奈王女士只好返回会场。

种种证词指向,周某、高某二人供认了冒充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推销灭火器材的事实。据二人供述,他们假冒消防救援机构,以开展“免费消防安全培训”、“免费消防安全讲座”的名义推广销售高价消防产品器材。截止案发,二人已诈骗2万余元。

假冒消防员到大企业推销消防器材(两男子冒充消防员推销高价消防器材被拘)(2)

目前,周某、高某因招摇撞骗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国家机关人员开展的检查或是教育宣传,都不会涉及任何推销,一旦对方提出任何涉及金钱购买的行为都要保持冷静、小心查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被骗。

转自 | 开发区·铁山区公安

来源: 平安黄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