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伤人屡见不鲜,应有统一法律规定,大体探讨如下:,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养狗的规定和地方?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养狗的规定和地方(养狗法规探讨篇)

养狗的规定和地方

养狗伤人屡见不鲜,应有统一法律规定,大体探讨如下:

养狗伤人屡见不鲜,已成祸患,难以治理。不纤绳的狗咬人,纤绳的狗也咬人。有人因为狗咬而丧身,有人因与狗主人发生纠纷得不到很好解决而殒命。虽有法律规定,尚缺乏针对性,缺乏统一性,缺乏应有的力度。因此,非常有必统一立法加以有效解决。

一、

不提倡因为休闲玩乐而养狗。爱狗的前提必须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反对因狗害人,因狗危害他人和社会,反对污染环境,反对传播疾病。

二、不尽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义务者,禁止养狗。

三、狗咬人,主人不负责任,不赔偿者,禁止养狗。

四、对不纤绳的狗,一律捕杀捕杀。对纤绳已经伤害人的狗,要捕杀。小区内禁止散养狗。

五、狗伤害人,依法由狗主人或管理人赔偿一切损失。

六、对狗伤害人,狗主人或管理者不积极制止的,或纵容狗伤害人的,要根据不同情节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

七、带狗进入公共场所,饭店,银行,车站,机场,公园等地,要对狗主人或管理者罚款或拘留,同时捕杀所带之狗。

八、不准带狗乘坐电梯,公交车,不准乘坐高铁轮船和飞机。

九、导盲犬要带口罩口笼子,在确保不伤害人的情况下,方可以乘车。而且应有专门车位,不与他人接触。否则不准乘车。

十、对狗伤害人,给被伤害者造成感染狂病的,狗主人或管理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积极赔偿者,可以适当减轻处罚幅度或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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