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今天(9月11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健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王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20日21时许,被告人王健去至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14栋女生宿舍南侧与运动场之间的锻炼绿道上,乘在此处锻炼身体的被害人戴某不备,上前抱住戴某并持刀连续捅刺其颈、胸部等部位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戴某系被锐器作用致右颈内静脉、右锁骨下动脉完全离断及颈深层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13岁少女惨遭杀害案宣判结果后续(广外女生晚上锻炼身体遭杀害案一审宣判)(1)

图文无关/来源 东方IC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健无视国家法律,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健虽如实供述其持刀捅刺被害人的事实,但庭审时否认杀人的动机,并以患有精神病为由意图减轻罪责,没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王健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法庭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早前报道:

杀害广外女大学生嫌犯被批捕 称砍人进监就有饭吃

一名女大学生在校园内跑步,却想到却遭到杀身之祸,凶手竟然是一位素不相识、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其作案动机更是不可理喻。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今天(1月9日)发布消息称,该院近日依法批准逮捕了杀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女大学生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审查查明:2016年12月20日晚9时许,长期无业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抱着“砍个人进监牢就有饭吃”的想法,随身携带一把刀具到本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14栋女生宿舍楼下。

13岁少女惨遭杀害案宣判结果后续(广外女生晚上锻炼身体遭杀害案一审宣判)(2)

资料图/羊城派记者张洋 摄

与正好在此处锻炼身体的被害人戴某(女,20岁,生前就读于广东外语外贸学院国际贸易班)相遇,其趁被害人戴某不备,持刀捅刺戴某颈、胸部等部位,造成戴某右颈、右锁骨部位静脉断裂,导致戴某当场失血性休克死亡。

犯罪嫌疑人王某作案后立即逃离现场,经过公安人员的缜密侦查,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许,在本市白云区永平街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暂住处将王某抓获。

今年1月4日,白云区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来源|羊城派

责编|魏礼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