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中山市港口镇公安分局大楼内,港口镇扫黑除恶专项小组向媒体展示了手机、电脑主机、银行卡、枪支等涉案物件。当天,港口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乡镇打造安全生产示范点位(安全感连续两年全市第一)(1)

发布会现场。

港口镇群众安全感连续三年高于全市均值

港口镇党委副书记郑凯宏介绍,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港口全镇共立九类涉恶案件70宗,破案59宗(含积案),刑拘158人,逮捕112人,起诉127人,抓获在逃人员23人,规劝投案自首1人,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13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约153.16万元。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港口镇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自2018年以来,全镇“双抢”案件发案逐年降低,2020年上半年,全镇没有发生“双抢”恶性街面案件。2018年,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工作方面,该镇公安分局立案328宗,同比2017年371宗下降11.59%。刑拘58人,逮捕50人,起诉61人,打击成效全市排名第一。在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近年对各镇(区)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港口镇群众安全感连续三年高于全市均值,连续两年排名全市第一。

乡镇打造安全生产示范点位(安全感连续两年全市第一)(2)

发布会现场。

郑凯宏介绍,为了全方位、立体化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政策、重点打击对象以及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等,自行动开展以来,港口镇结合线上线下宣传方式,通过创作扫黑除恶专题歌曲《扫黑除恶幸福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张,举办宣传晚会等方式,营造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和氛围。

“黑恶不尽,斗争不止。”郑凯宏表示,在下一阶段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港口镇将高度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依托十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强化“行业清源”,主动分析查找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制度源头上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建立完善规范行业监管、高效运转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深挖根治、长效常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港口公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发布会上,港口公安分局局长黄文舟还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黄文舟表示,港口公安坚持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和先锋队,充分运用“智慧公安”手段,以严打高压的态势、持之以恒的韧劲,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打掉刘某涉恶犯罪集团1个,打掉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套路贷”等涉恶团伙13个,破获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案件59宗;同时,还结合公安职能,采取“精细化排查、项目化整治、常态化严管”等实效措施,对涉及市场、土地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深挖彻查,深化打击,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有效净化全镇社会治安环境。

乡镇打造安全生产示范点位(安全感连续两年全市第一)(3)

经过公安部门的梳理,港口公安分局副局长杨扬为市民总结了目前港口已查办的涉黑恶案件的五个特点:一是涉案人员趋于年轻化;二是运用电信网络作案的手段逐渐多样化,如出现了 “裸聊”敲诈勒索等新型违法犯罪;三是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和开设赌场;四是发案地区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人员较为复杂区域;五是案件主要以涉恶为主,无涉黑案件。

“扫黑除恶的顺利展开,得益于市民群众的高度参与和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杨扬表示,为了保护案件举报人的信息安全,消除群众思想顾虑,公安部门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坚决不让其做成大势、危害一方。

乡镇打造安全生产示范点位(安全感连续两年全市第一)(4)

发布会现场。

【典型案例】

案例1:刘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8年9月,港口公安分局获悉可靠情报,辖区内活跃着一个职业性的“套路贷”犯罪团伙。获悉该线索后,该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专案组发现该团伙以中山市石岐区一养生馆为据点以刘某为首出资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进行非法放贷。该团伙以“贷款公司”为掩护,放款前与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在收取借款人高额利息的同时,通过银行转账到借款人个人账户以此制造“银行流水”,放款后要求借款人马上提现用本金直接支付“头息”。当借款人偿付借款后,该团伙不出具收据,而后又拿着借款人的借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通过法院诉讼施加法律压力或采取打电话滋扰、恐吓、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等“软暴力”手段追债。

经前期缜密工作,专案组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成员架构、活动轨迹、落脚点和大量有力证据。自2018年11月7日,专案组开始集中开展统一收网,至2019年6月4日最后一名嫌疑人陈某到案,耗时将近200天,最终破获诈骗系列案、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开设赌场及寻衅滋事案件共计20余宗,现场缴获、扣押涉案手机21台、电脑5台、车辆5辆、银行卡30张,涉及公民个人信息资料1万多条,冻结涉案资金89.8万元,共刑事拘留17人,逮捕12人,起诉14人,其中主犯刘某被判处审判决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案例2:何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2018年8月8日,港口警方收到何某等人涉嫌恶意竞标、围标的案件线索。经进一步侦查,发现何某、郭某、霍某等人采用分“饼仔”方式,在西街市场竞标当日,守候在村委门口对前来参与投标的人员进行劝说,称只要投标人员在竞标过程中不参与举牌竞标,顺利让他们通过底价投得,那么参加此次投标的人都可以分到6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饼仔”。通过分“饼仔”方式,何某等人成功煽动、拉拢其他14名竞标人不参与竞标,并在投标过程中,成功通过底价投得西街市场的经营权。在巩固相关证据后,港口警方对该案进行收网,成功抓获何某、霍某、郭某等3人,累计扣押涉案赃款人民币9万元。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3:吴某等人非法转让土地权案

2018年11月5日,港口警方根据“港口镇中南村某生产队前任队长吴某等人涉嫌‘以租代卖’出卖土地” 线索,深入调查发现:2012年,中山市港口镇中南村某生产队时任生产队队长吴某在经过所在生产队社员的同意下,以“以租代卖”方式将该生产队所辖的基本农田——“壳塘”的使用权出售给黄某,后黄某又将该处以转卖形式卖给了个体商人柳某用于建设厂房。2017年,在签订售卖土地合同时,吴某、梁某等人在明知土地为耕地的情况下,仍向购地人声称该块地可以用于其他功能。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且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25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

【采写】伍杰

【摄影】卢子衡

【通讯员】仇晓媚

【作者】 伍杰;卢子衡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