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年初一上映,《流浪地球》成为黑马,闯出了中国科幻片的新天地。该片从大年初三至今一直稳占单日票房冠军宝座,口碑评分也相当不错。今天(2.20),《流浪地球》票房接近41亿元,早已超越《红海行动》(36.48亿)而跻身内地影史票房榜亚军。

目前,中国内地影史票房榜第一名是吴京导演及主演的《战狼2》(56.8亿元),而从票房走势来对比,《流浪地球》破10亿元用了4天,比《战狼2》少一天;破20亿元用了6天,比《战狼2》少两天;破30亿元用了10天,比《战狼2》少一天。说明《流浪地球》的吸金速度比《战狼2》还快一两天。

流浪地球吴京没片酬(流浪地球票房达到50亿时)(1)

作为《流浪地球》的主演和投资人之一,吴京包揽中国影史前两名,真是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被称作“中国电影的最大赢家”。业内人士预计,《流浪地球》票房破50亿元不成问题,但要超越《战狼2》还是有点难度。

如果《流浪地球》最终的总票房超过50亿时。吴京的公司登峰国际能拿到多少分成,作为投资人的吴京需要交多少税呢?

《流浪地球》总投资3.2亿,登峰国际投资额6000万,占比18.75%,北京文化投资额1.075亿,中影等投资1.225亿,导演郭帆投资3000万。我们来看一般的票房分账饼状图。

流浪地球吴京没片酬(流浪地球票房达到50亿时)(2)

说明:一部电影的票房(A),首先要向国家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和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下的91.7%才是可以拿来分账的可分账票房/净票房(B)。即B=A*91.7%。

净票房(B)中,电影院抽取50%,院线抽取7%,中影数字抽取0~3%的发行代理费(票房0.5亿内3%,票房0.5~3亿2%,票房3~6亿1%,票房6亿以上不收费)。剩下的40~43%才属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共同的净票房分账收入(C)。即C=B*(40~43%)。

电影发行方会收取净票房分账收入(C)的10%作为发行代理费用(通常5~15%之间),也就是说,最后,作为电影制片方能分到的钱(D),是净票房分账收入(C)的90%。即D=C*90%。约等于36%-39%。

投资方的分账收益一般不会超过票房收入的40%,通常是在32%左右。但《流浪地球》的分配模式据一些业内人士的透漏可能会有点不一样,他是实行了阶梯的顺序分配,让一部分的机构先行提取收益,后期才开始轮到投资人,《流浪地球》的分配顺序是相关收益首先保障电影主创团队的成本回收和分红,其次再考虑主发行方的收益提存,最后才是普通的投资方的投资分红,有一点像股票当中的优先股和普通股。

如果是大明星,名导演,在电影上映前就已经锁定了收益,这种不对称的风险收益方式目前在电影圈子当中还比较普遍。吴京在《流浪地球》的电影拍摄中他是零片酬,有点像风险投资,如果这个片子发行的好,收益会更多。如果票房的收益超过了50亿,按照投资者分成大概在32%的情况下,占比18.75%,那么登峰国际约有3亿的分账收入。

流浪地球吴京没片酬(流浪地球票房达到50亿时)(3)

那是不是因为吴京是用企业投资的,这部分投资收益是不是就不用交税了呢?正常情况下,A公司股权投资于B公司,投资100万,转让的时候500万,有400万的投资的净收益,这部分400万投资的净收益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以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是A公司投资了B公司,B公司特别能赚钱,B公司分红给了A公司,那A公司拿到的是直接投资的分红收益,按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他是免税的。

吴京的登峰国际,从目前的票房分账当中他拿到了3亿,这部分是票房分账的收入,而不是直接投资所得。院线上映,消费者买了电影票后影院有票房的收入,票房的收入取得以后正常要交增值税,票房的收入要分给投资方的时候,这部分资方是需要开发票取得分账的收入的。登峰国际是一般纳税人的话,登峰国际需要交6%的增值税及附加,以及25%的企业所得税。

流浪地球吴京没片酬(流浪地球票房达到50亿时)(4)

有人问吴京为什么不用个人投资而要用企业投资呢,如果是个人投资,按照目前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法,一个投资项目的收入和另一个的亏损是不能相抵的,因为我们国家对财产转让所得、分红所得是按次纳税,就是有收益要纳税,有亏损是不能弥补的。如果吴京个人投资,票房大赚他是需要交所得税的,如果亏了,他是没办法做抵补的。

其实很多时候电影都是亏的,投中一个好的那是运气爆棚,但如果是用公司去投资就可以盈亏相抵,公司的亏损正常可以是五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可以10年弥补,也就是说10年中有盈有亏,盈的正常所得税交了,有亏的往后递延五年,后面再有赚的,填补起来。所以影视投资一般都是公司化运作而不会以个人直接做投资。

所以吴京的登峰国际如果取得3亿的分账收益,总共要交的税就是:3亿元X6.6% (3亿元-3亿元X6.6%)X25%≈8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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