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酒驾”很危险
可是有一种比酒驾更隐蔽的违法行为
——“毒驾”更致命!
不仅害己,更是威胁公共安全
可就有一部分特立独行的人
视自身健康和他人安危于不顾
吸食毒品、开车上路
违反法律法规
2022年7月27日,福州交警福清大队民警根据情报布控,在福清市阳下镇区某街道抓获涉嫌毒驾的违法行为人陈某雄。
据驾驶人陈某雄供述
2022年7月22日,陈某雄在仙塔街向一女子购买了毒品冰毒,之后在福清市一辆租赁车内吸食。7月24日,陈某雄再次在福州梅园酒店向该女子购买毒品冰毒后在附近地下室吸食。之后几日,陈某雄驾驶车牌号为闽A6***P的小型汽车前往厦门、福州等地。
7月27日,违法行为人陈某雄在福清被民警查获。经尿检,其结果为冰毒阳性。警方依法对其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收缴其用于吸食毒品的工具。对其实施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9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因陈某雄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车辆管理所也将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毒驾到底有哪些危害?
毒品易导致人体产生幻视幻听、暴力好斗、四肢失控、反应变慢等症状,如果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法律规定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无论是毒驾还是醉驾
都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福州交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绝不姑息
下面再来看看有哪些人
因为酒后驾车上榜
姓名:罗某云
车牌号:闽AW7Y33
酒精值(抽血):198.07mg/100ml
姓名:李某强
车牌号:闽A10D9K
酒精值(抽血):201.70mg/100ml
姓名:蔡某华
车牌号:闽AR7R23
酒精值(抽血):159.31mg/100ml
姓名:吴某
车牌号:闽A8624W
酒精值(抽血):148.32mg/100ml
姓名:魏某距
车牌号:闽AD69488
酒精值(吹气):58mg/100ml
姓名:毛某林
车牌号:闽A59J1F
酒精值(抽血):113.42mg/100ml
姓名:林某龙
车牌号:闽A6AJ77
酒精值(抽血):129.5mg/100ml
姓名:谢某
车牌号:闽A540LU
酒精值(抽血):72.83mg/100ml
姓名:谢某辉
车牌号:闽AJ7H53
酒精值(抽血):75.82mg/100ml
姓名:杨某平
车牌号:闽A366YZ
酒精值(吹气):70mg/100ml
酒后驾车的法律成本、附加成本
一图看全▼
蜀黍也要提醒同桌喝酒的朋友、同事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及时劝阻饮酒者酒后驾驶的行为
如果其不听劝阻
则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白天黑夜,大街小巷
处处都有交警蜀黍查酒驾的身影
一个都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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