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4时40分左右,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速接处警队民警接分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沙坪公园旁有房屋租赁纠纷,需民警前往处置。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了沙坪公园,找到了报警人刘某,刘某对民警讲,她跟房东李阿姨租房,已经租了半年,她又续租了一个月,准备住到12月20号,可前两天家里打电话催她回老家,她便提前告诉了李阿姨,但刘某想退还这个月剩余的房租,在这沟通过程中,双方言语不和,便争吵起来,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房屋出租出现纠纷找谁(房屋出租引发纠纷)(1)

民警询问房东李阿姨争吵的原因,李阿姨讲,小刘按照合同在租她房子已经住了半年,在这过程中,双方都按照合同协议合作得不错,后来小刘又要续租一个月,她也同意,可住了十天后,她又不住了,还要退剩余二十天的租金,合同也是按月租房又不是按天结算的。民警看完房屋租赁合同,小刘自己单方面不愿租住了,民警耐心告诉小刘,有房屋租赁合同,要按照合同协议的要求来履行,由于家里有事,可以提前给房东讲不租了,先前的租金没法退还,但押金是可以退的。民警又劝李阿姨,既然以前和小刘合作不错,有缘分认识,小刘又是个小姑娘娃娃,出门挣点钱也不容易,适当吃少扣一点房租,按照合同是可以一分不退的,但看在小刘人小,以前也合作得不错,象征性的退一点房租。李阿姨表示押金全部退给小刘,另外十二个月的房租退给小刘一百元,小刘也认可民警的建议。双方对民警的耐心帮助调解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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