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要违停!
车辆不要违停!
车辆不要违停!
否则你有可能挨罚单
特别是在北流市城西二路辅道
日前
该城市道路已取消辅道停车泊位
11月8日起
违停或将被扣分 罚款
取消辅道停车泊位
北流市城西二路辅道(甘村三叉红绿灯路口往富林塘红绿灯路口侧)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牌照片。
日前,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联合发布公告称,为提高北流市城西二路通行效率,确保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自行车按交通信号指示在该路段辅道(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车道)内安全行驶,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已全部取消了原来设置在城西二路辅道内的停车泊位,并相应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牌,禁止所有车辆在城西二路辅道内停放。
违停或被扣分 罚款
北流市城西二路辅道(富林塘红绿灯路口往甘村三叉红绿灯路口侧)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牌照片。
11月8日起,北流市公安局将对在城西二路辅道内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相应实施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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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监控范围内的机动车,北流市公安局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上述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占用道路停放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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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监控范围外的机动车,北流市公安局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上述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行为处以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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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轮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北流市公安局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占用辅道停放的行为处以罚款20元。
此外,北流市公安局还将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对上述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予以拖离、扣留。
(来源:北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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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钟丹丹|主编: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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