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一位朋友述说,他在办理退休时,档案中明明有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表,但社保局却不承认,说档案资料不合格,不给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使自己的退休工龄,白白少了11年的视同缴费年限,自己感到很委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并说自己手里现在还保留着档案中那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资料的复印件,想让我帮助分析一下社保局不认同的原因是什么。
于是,我让他提供了他所说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复印件。
但看完了他提供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的复印件后,我明白了社保局不给他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因。
原因是:
他所提供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表上,负责人签字一栏,没有负责人的亲笔签名,表格上的公章,只能看到公章的圆形边界,公章里面的字一个都没有。
这样的资料,社保局是肯定不会认同,也不会给你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因为朋友提供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资料,就好比一张废纸,是一份无效的资料。
在办公室工作的朋友们都知道,我们在单位做报表和写任何材料时,报表下面的负责人签字和报表人签字一栏,是必须负责人本人和报表人本人进行签字并盖上本部门清晰公章后,才可以上报到上级部门。
报表上缺一个人的签字,缺单位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接收报表和材料的部门都不会接收。
因为没有负责人和报表人签字,没有清晰公章的材料,出了问题没人负责,接收人不能替你负责。
只有经过填表部门负责人和报表人签字并盖上部门清晰公章的材料,接收部门和接收人才会接收你的材料,你报送的材料也才是有效的材料。
今天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想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广大职工参保者:
大家在单位填写任何个人资料时,都要认真填写,千万不能马虎和大意,特别是涉及自己个人简历和出生日期及姓名时,都必须认真填写。
因为你所填写的每一张表,都有可能涉及到你今后退休,一旦填错,就再没有改正的机会。
因为凡是已经装进档案的资料,就不允许再做任何的更改,只能一错到底,最后,不知道会影响你人生中的哪一件事,特别是退休。
到那时,你后悔也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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