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7-27 草书释读21

继续上一课讲居所,「尸」部。一说到「尸」,用简体字的朋友就会想到尸体,尸体的「尸」下面有个「死」,这是死人,而「尸」是活人。《说文》:「尸,陈也。象卧之形。」许慎解释讲得很清楚,「象卧之形」是侧身躺着的样子。容庚《金文编》补充说:「象屈膝之形」,扩大了字义,不管是躺着、坐着、站着,只要是屈膝都可以说是「尸」。小篆和秦简的「尸」,上面都不封口,真书上面封口了。草书把上面当口简化,用一横,然后加一撇就是屈头势移位,一撇也可以用直线来表达,取奋笔势一开,或奋笔势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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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尸」意义相反的是「展」,段玉裁说:「展布四体之意」,舒展四肢谓之「展」,如「庄子·盗跖」:「盗跖大怒,两展其足」。「展」的篆书写起来很麻烦,上面是「尸」,下面是一个很少用的声符,这个字读Zhan4,在「展」字中省去了上面的点和横,所以叫「省声」。中间四个「工」简化为横竖竖〔还有一横留给下面用〕,奋笔势移位,余下是「衣」字的一半,用群鹊势就可以。这样,加上「尸」就得到草字「展」,比现在正楷字多撇。今草可以二次组织笔势:奋笔势、竖笔势加群鹊势。索靖《月仪帖》有一个「展」,跟现在写法相同,省了一撇,或者说,现在正楷字写法是从章草演变过来的,但少了一撇,分笔势反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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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和「展」讲的都是人体姿势,《论语·乡党》说孔子「寝不尸」,这是讲睡觉姿势,常见解释「寝不尸」说,孔子睡觉不会直挺挺的像死人。问题是孔子睡觉如果不挺直,那只有屈身了,但一屈身恰恰就是「尸」的姿势,这一来自相矛盾。所以我想「寝不尸」应该是不侧身屈膝。《论语·乡党》这一章专讲孔子衣食住行,如「割不正,不食」,「食不语,寝不言」,「席不正,不坐」,「升车,必正立,执绥」,等等。这样一位处处讲「正」的夫子,睡姿反而会不正吗?

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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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所言「尸,陈也」,产生了「陈尸」这个词。古代祭祀时,请人扮演祖先或神,也是「陈尸」。我小时候所见的祭祀,跟这图上差不多,主位放一块神主牌,或挂张祖先的像,孝子贤孙焚香磕头。上古习惯不同,是请个人坐在主位上,扮演祖先或神,这一来的好处,是可以和孝子贤孙互动。祭神、祭祖在古代是头等大事,对于「尸」有一整套规定,有兴趣可以读读《仪礼》等书,均有详细叙述。正因为这样,也就产生了一批与「尸」有关的字。

「屋」是覆盖的意思,古代室内西北角称为奥,这地方通常是尊长所居,并设小账,帐中安放神主,祭祀时,这地方就成了尸的位置,室内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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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两句,《诗·大雅·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毛传:「西北隅谓之屋漏」,西北角这地方又称屋漏,郑玄笺:「屋,小账也;漏,隐也」。奥这个地方所称的「屋漏」,不要跟书法「屋漏痕」混起来。籀文也就是大篆「屋」由三部分组成:尸,厂,至。其中的「厂」上次讲过,本来是山壁凹下处,可覆盖人,这里指小账,也就是「屋」,后来加「巾」变成「幄」。小篆和隶书是大篆之简,省去了关键的小账。所以,人至宀为「室」,尸至帐为「屋」。草书很简单,屈头势或奋笔势一开,下写一个「至」就可以。

晋·顾恺之《女史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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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帏幄」这个词,现在不大用了,其实就是帐幕。分而言之,上面的顶称为「幄」,周围四面下垂的称为「帏」,合起来如郑玄所说:「四合象宫室曰幄,王所居之帷也。」你床上有蚊帐的话,那就是帏幄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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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贵人出门,除了坐车,还有辇。用人扛着走的辇称为步辇,《女史箴图》这一幅就是步辇。这图已经磨损不少,辇上坐人的地方,上面覆盖着幄,四合象宫室之形,说明白点,等于一间小屋,有点像后世的轿子。

唐·阎立本《步辇图》

唐代阎立本《步辇图》,说的是唐太宗接见使者,他两侧的宫女拿着障扇,后面一个拿的就是幄。看不清可以看黑白图,扇是遮前面或两旁的,幄是遮顶上的,后来仪仗队这种又称罗伞、罗伞,有黄罗伞、青罗伞等,以为是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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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李唐《晋文公复国图》

宋·李唐《晋文公复国图》一段,可以清楚地看到帏幄,如果都放下来,等于一间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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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所的「居」,原来有两个不同的字,看小篆比较清楚。上面这个是「蹲踞」的「居」,原来没有足字旁。《说文》:「居,蹲也。从尸,古声。」这里讲的读音是古代的读音,不是现在的发音。下面这个是「居处」的「居」,《说文》:「凥,处也。从尸得几而止。」原来尸下面是「几」字,几是家具,人可倚靠休息。

段玉裁说:「凡今人『居处』字,古祇作『凥处』。凡今人『蹲踞』字,古祇作『居』。」现在废了一个「凥」字,多造出一个「踞」字,把原来「蹲」的意思转移给「踞」用了,原来表示「蹲」的「居」字,转了意义表示居住了。

「居」字草化,关键是上面半个口以一横替代,下面的口同样当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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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皇象《急就章》有两个「居」,其一「尸」取屈头势,「古」取奋笔势移位。另一个「居」已经是二次裹束,取奋笔势、竖笔势。今草王羲之的「居」有个特点,第二个笔势起笔,往往写在第一个奋笔势收笔处。孙过庭是王羲之好学生,他写的「居」也是这样。对比上面皇象写的「居」,他的竖笔势是放在中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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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字,金文上面是虎,下面是几,左下是夂〔Zhi3〕,「夂」的意思是「从后至也」。学者考证是头戴虎头帽子的人,靠着几。金文这种写法太繁,《说文》「处」字收录两种写法,一种是从金文来的,另一种不要上面的虎字头。其实就是简写和繁写之别,繁写往往是正体,后来的隶书虽然说是当时快写,还是照正体,略作改动。简写就比较混乱,因为「凥」的意义就是「处」,金文、楚简中有直接写成「凥」的。草书没有用下面的这种简写,还是照正体来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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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字草化,上面的虎头,汉隶框架中只用一横,《曹全碑》直接写成了雨字头。草化时,先写曲钩势,然后写竖笔势一开。「处」字下面,秦简中左右重复,只需写一次,一个飞带势就解决问题。裹束起来,就是「处」的草书。

「尸」字在甲骨文、金文中通「夷」,「夷」是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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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尾,微也。从倒毛在尸后。古人或饰系尾,西南夷亦然。」古代有把野鸡毛插在头上,或把动物尾巴挂在身后,作为装饰。「尾」字就是一个人后面一个倒过来的「毛」字,秦简上有隶定写法,还有隶变为「手」的写法。草书「尾」不论章草还是今草,都像皇象取三个笔势:一是屈头势,二是虿尾势,三是奋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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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字下面加一个声旁「蜀」,就是「属」字。这一加麻烦了,笔画太多,秦简「属」有隶变。草化时,上面的「尸」用奋笔势一开,「毛」用一横替代,「四」字形省略不写,余下部分取钩裹势,顺时针转。裹束起来二次取势,上面是奋笔势一开半,下面是一个钩裹势,这就是「属」字。智永《千字文》也有这个字,取势相同。

相近字:属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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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字草书和「乐」字很相近,「属」字每个笔势中间可以连写,「乐」字尽量分开。如果上面连写了,如孙过庭这样,则下面一定不要连写,一连就变成「属」了。

接下来讲「户」部的字,先要了解古时居所的大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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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面图上可以看到,古代居屋前堂后室,堂是接待客人的地方,所以称为客堂,收学生讲课就是课堂,室是睡觉的地方,所以称为寝室,娶了妻子称为正室。室左右为房,如果取了妾,妾住在房里,所以称为偏房。其他如书房、厨房,这些都在房里。室有门,这门是单扇的,称为户。房当然也有户,户部之字,多和房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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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户,护也。半门曰户,象形。」「门」有两扇,「户」只有一扇,所以说是半门。通常大门用两扇,屋内的房间用一扇。「户」字经过小篆、秦隶,基本样子已经确定。草化有两种方法:一是把半个「口」用两点替代,如皇象,整个字取两个笔势:屈头势移位,羊角势。另一种写法如智永,他只用了一个奋笔势。

相近字:户和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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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和「石」字草化结果很相近,取势是一样的,通常「户」字两点比较高一点,「石」字两点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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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字,「户」字下面加一个声旁「方」就是「房」。《说文》:「房,室在旁也。从户,方声。」皇象取势,屈头势移位,点横奋笔势,然后是钩裹倒笔势,如「刀」字形,二级课程已经讲过。智永写法,奋笔势两开半移位,钩裹倒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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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字,「户」旁一个斤。《说文》:「所,伐木声也。从斤,户声。《诗》曰:『伐木所所。』」段玉裁说「所所」是锯木声音。伐木声是「所」字的本义,这个字引申意义很多,如厕所、派出所、研究所,这里「所」等于「处」。经过隶变,右旁的「斤」已变成「个」字形,真书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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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说过,「户」字草化是一横、一撇、两点,「所」字草化,把「个」字形以一点替代,这样一来,整个字变成一横、一撇、三点,如皇象所书。智永也是这样写的,注意竖笔先写,然后写横下三点。王羲之把三点连写,变成了竖笔势两次移位。孙过庭先写竖横,然后三点连波势。有关居所的字讲到这里,谢谢。

本节要点

· 社会:居所。

· 尸部:尸展屋居处尾属。

· 户部:户房所。

复习思考:

· 请查一下「扇」字为什么在户部?这个字怎样草化?

· 试用草书写下面词语〔扩号内不必写〕:

· 安居乐业〔汉书〕。

· 君子居必择乡。〔荀子〕

· 百官之属,各展其物。〔左传〕

· 后来居上〔史记〕。

· 所谓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左传〕

· 和平共处,处之泰然。

· 一无所有,各得其所。

· 门当户对,夜不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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