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关于消费者权益(奇点315特辑①你知道吗)(1)

摘要: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以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的纪念性节日。每年一次的315,就像是一场五花八门的吐槽大会。

除了吐槽,我们可以做的其实更多。面对生活中频频发生的消费纠纷,凤凰网奇点商业通过全网渠道发起商业315系列策划,通过营业额、人流量、体验满意度和民意调查等维度,和众多消费者一起一“吐”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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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句话是对315意义的最好诠释。

1993年,央视的人找到著名词作家阎肃,请他为晚会写一首主题曲。里面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不可否认的是,315确实成为了消费者的慧眼,但世间的纷纷扰扰却越来越多,早已令人目不暇接。

315期间,社会大众的目光同时集中到商业地产行业,在消费升级、网购盛行的今天,消费者对线下商品的质量、售后和服务态度更加在意,对空间和环境的要求也更高。在新的消费形势下,购物中心在运营模式、渠道扩展以及私域流量的打造也“变”了。

不过,一个硬币总有两面,消费业态在升级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奇点君带你盘点新消费之下的商业侵犯了消费者哪些合法权益。

1、虚假有奖销售

据央视315晚会的报道,在成都市春熙路的一家珠宝工艺礼品店,记者选购了一件纪念品,获赠4张奖券,还刮出一等奖,销售人员称,可以免费拿走一到三件珠宝。然而,当记者挑选了一件标价5830元的金和田玉挂件后,销售人员却突然改口,要记者承担18%的鉴定费,即在缴纳10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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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对当事人处罚款80万元。

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面对有奖销售活动时,一定要冷静对待,认真分析,防止掉入商家大奖随意设、标价虚高等陷阱。在消费时一定要索要购物或奖品相关凭证,以备维权使用。如发生消费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2、售卖涉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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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杨浦警方接群众报警称五角场某商场中庭一店铺正在销售假冒匡威运动鞋。当日十多名便衣民警赶赴现场,将售货商铺团团围住,要求经营销售人员不得擅自走动,随后涉案人员被带走。

为何卖假货的会出现在正规大商场内?6月27日,该商场官方微博发布情况声明,向消费者道歉,并表示已购买者可进行退货及相关售后处理。同时表示:该售卖方提供了完整资质文件,与本商场形成租赁关系。消费者购买商品过程中,并没有能力了解商场内部的协议合作方式,只会因为在大型商场销售而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正品。双方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温馨提示:本案中该商场作为场地的经营管理者,应对商场内营业的商铺应尽到审慎的监管义务,如果未及时发现处置的,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预付卡纠纷

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2249件,解决749317件,投诉解决率76.2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393万元。其中,部分领域涉疫类投诉大幅攀升,医疗器械投诉比2019年涨幅较大。

与此同时,涉及家政、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纠纷显著增加。《报告》认为,办卡等预付式消费已成为投诉顽疾。尤其是,个别培训机构在明知出现重大风险且难以恢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宣传、招生、收取高额费用,涉嫌合同诈骗。

温馨提示: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关注经营者口碑和经营状况,谨慎选择交易对象,细签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尽量控制办卡额度和期限,保留好发票、协议、消费记录,发生问题及时依法维权。

4、特价商品无三包

市民杨先生在镇江八佰伴一楼的MK品牌柜台,为朋友购买了一只包,价值3000多元。据杨先生说,当天买包之后,朋友觉得包的款式不理想,于是他便找到柜台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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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记者与八佰伴商场的客服部门以及MK品牌柜台取得了联系。在交流中证实,他们拒绝杨先生退货的理由正是“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而当记者提出采访要求时,八佰伴商场以及MK品牌都承诺,会将问题上报,然后由专人接受记者的采访。

温馨提示: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5、未履行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

2018年的一个周末,邵某正在许昌某商场内开开心心地购物。不料,当他走到自动扶梯入口附近时,却被一个“从天而降”的人砸中。砸中邵某的是一名段姓男子,监控画面显示:当天,段某在该商场五楼电动扶梯下行入口处徘徊并接听电话。约半分钟后,他突然翻越电动扶梯入口处的扶手跳楼。坠落过程中,段某砸穿了该商场在二楼布置的防护网,砸伤正在商场购物的邵某。

鉴于该商场设置的防护网对段某的坠落起到一定缓冲作用,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联系医疗部门,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酌情减轻其违约责任。综合本案案情,一审法院酌定该商场对邵某的损失承担85%的赔偿责任,15%的责任邵某可以另行主张。

温馨提示:商场作为经营者,应最大限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源头上避免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人身损害事件,要依据商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判定商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作为消费者,也应加强保护自身安全意识,提高警惕,避免自身遭受损害。

6、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大家流量不够的时候,随手连上周边的或者商场的公共WiFi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也没有多去深究会不会盗取隐私,但是315晚会上曝光了公共免费WiFi可瞬间盗取用户隐私。

根据测算,央视直播现场观众的手机都连上无线网络,然后打开自己常用的一两个消费类软件,比如打车、订餐、购物的软件,浏览一下过去下的订单和消费记录。

令人惊讶的是,现场的大屏幕上各种地址、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都显示了出来。

温馨提示: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表示,不必过度惊慌。我们常用的金融支付类和社交即时通讯类软件,都在转账、支付、还款等关键环节对账号、密码采取了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但消费者还是应该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比如设置复杂度较高的登录密码,在官网或正规的应用商店下载软件。

同时,我们也呼吁软件开发商对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切实承担起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责任。

7、售后投诉无门、服务态度恶劣

因购买的玩具质量有问题,多次更换依然不能使用,郭女士与丈夫蔡先生到西单商场与售货员协商,双方争吵中,蔡先生因心脏不适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因认为售货员态度恶劣、辱骂,未采取急救措施等,郭女士和儿子将商场诉至法院,索赔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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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最后,死者家属表示同意调解,而商场一方表示只同意一审判决金额。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宣布不再调解,将择日宣判。

温馨提示: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态度不好,对消费者有侮辱行为的,消费者是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8、价格违法及不正当竞争

2020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多家超市/商场因价格违法被调查处罚。

1月30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我爱我家副食超市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以130元一桶购进“德玛雅阁”牌84消毒液(20L),以550元一桶销售。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过年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广大群众如遇到价格违法行为,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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