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文章的时候,不可避免会用到他人的话,特别是撰写讲话稿以及各类典型经验材料之类我称之为“非文件性公文”时,更是要经常用别人的话来增加文稿的说服力或吸引力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技术性问题,那就是怎样借用别人的话,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函件中引用内容?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函件中引用内容(话说机关里的文字匠)

函件中引用内容

我们在写文章的时候,不可避免会用到他人的话,特别是撰写讲话稿以及各类典型经验材料之类我称之为“非文件性公文”时,更是要经常用别人的话来增加文稿的说服力或吸引力。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技术性问题,那就是怎样借用别人的话。

这个问题看起来不应当成为一个问题,其实不然。在机关的文稿中,这种借用别人的话是有一点讲究的。今天就稍微展开来说说这个“不是话题的话题”。

借用别人的话,在形式上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引用,一种是转述。所谓引用,就是要加上冒号和双引号形成的文字,是原汁原味地拿过来用。所谓转述,就是把别人的话变成自己的话,以第三人称的方式说出来。这两种方式在公文中具体要使用哪一种,要视情况而定。总的原则是,如果是明确指明是借用某个人的话,那么最好是原汁原味地引用;如果是泛指某一类人的说法,可以使用转述。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用得最多的其实是“引用”。这是因为,引用的话都是原话,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歧义。特别是用到领导人或上级的讲话以及文件时,必须一字不差地引用。如果是文件,还要加上文号。这一点千万马虎不得。很多刚刚进入起草界的“菜鸟”往往在这个问题上“崴脚”。有人可能会问,这种引用有什么难度?抄上去就是了。还真不是这么简单,否则我也没有必要把这件事单独拿出来说了。这种引用的难度在于,你必须要准确无误地找到领导人或上级最新的表述。做到这一点对于没有从事过文字工作的人或者刚入行的人来说,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原因无他,只是因为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是不断深化的,表述也是随时变化的,对某项工作的要求在不同的会议上的讲话或者视察考察时的谈话都可能出现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能准确地引用最新的表述,还在原来提法的基础上进行阐发,往往会出错。

这种引用的复杂性,如果不是干文字匠的人是根本想不到的。其实这也是这个行业以外的人对我们起草界最大的误解之一。不少人觉得我们写的东西好多都是“老生常谈”,其实要害全在于表述的细节中,对比这一次会议和上一次会议表述的不同,可以看出很多政策走向上的变化。如果不是中高级干部或者专门为领导服务的文字匠们,是没有人注意这些细微的变化的。这也就是很多人“看不懂”讲话或文件的最主要原因。有的圈外人士会说,注意这些说法的变化有什么用?我只能说您不懂得政治,这种提法上的细微变化会直接导致政策措施的变化,有时一开始只是个别字句的变化,但“积跬步而致千里”,稍微假以时日,就能看出实际效果来。

正因为如此,起草界的人士都要养成一种习惯,那就是在第一时间学习上级精神,密切跟踪领导的每一次讲话,敏锐而准确地把握每次讲话中重要提法的变化,以便在起草文稿时能够做到完整、准确地引用。正是因为这种引用需要学习和积累,所以我曾经说过,一旦离开起草界超过半年,再好的笔杆子拿起笔来也觉得力不从心。

除了引用上级的指示要原汁原味不走样之外,在借用某个典型人物的语言时也要采取引用的方式,尽可能保留原汁原味的表述。惟其如此,材料才会鲜活生动。我曾经说过,我们文字匠们手中一定要掌握一批典型,掌握典型时要注意,除了要积累典型的做法之外,最好能积累一点典型的鲜活话语,这些话语用好了,能使文章增色不少。

相对说来,转述就比较容易了,只要我们了解有关的情况,将其用我们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即可。但我要在这里强调的是,在我们起草的机关使用的文稿中,由于要求表述得规范、准确,实际上转述的表述方式用得要远远少于引用。

所以,还是我说过的那句话,我们起草界的朋友要具备三种人的素质,即公务员、学者和记者的素质。你看学者写论文的时候,每一处引用都非常准确地标注出引文的出处,我们文字匠们虽然不用标注出处,但心里一定要知道,我引用的都是原汁原味的最新表述。只有如此,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文字展开才能确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