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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感悟及体会 读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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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白话浅译:

有种东西是浑然天成的,它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它没有声音也没有具体形象,不依靠任何外物而独立存在,始终保持初始的样子,周而复始地运行,从不停息,它甚至可以作为世间万物的母体。我并不知道它真实的名字是什么,勉强将它命名为“道”,勉强描述它是广大无边的。广大无边的同时还运行不息,运行不息的同时还深远无际,深远无际的同时还会返回其本源。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在天地间共有四者最大,而人就是其中之一。

人向大地取法,学习它的朴实厚德;地向天空取法,学习它的高明宽广;天向大道取法,学习它的本源创生;道向自然取法,遵从它的规律而行事。

观心说话: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是描述大道的运行状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是讲述天地间共存的四大之间的关系。“道”是一种浑朴的状态,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同时也是由不同元素构成,又孕育出世间万物。

世间各种事物,各种关系都是相互联系的,不是独立的,都是由“大道”孕育演变而成的。所以,人所为都在“大道”之中,都应该符合自然规律,不能自持。身强者因势大而自恃,为政者因权大而自恃,觉得拥有的能力和权利能掌控已知的一切,无视自然规律而为所欲为,最终会受到自然的惩罚。物尽则灭,物极必反,最终都会回到自然的循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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