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中国人不知道诗的。

中华民族是一个早熟的民族,有悠久的抒情诗歌传统,无论是从传说中尧舜时代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还是从《吴越春秋》中记载的《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还是记载在《礼记•郊特牲》中的《伊耆氏蜡辞》:土反其宅! 水归其壑! 昆虫毋作! 草木归其泽!

都证明了这一点,诗歌就这样与先民的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文学来源于劳动,有感而起,由衷而发,本自天然,不带雕琢。这不仅让我想起了80年代风靡全国的电影《少林寺》中的插曲《牧羊曲》,歌词中唱到:举起鞭儿轻轻摇,小曲儿满山飘。朴实的诗歌就这样出自一位牧羊的女孩口中。

居说文解字原文(说文解字诗)(1)

诗歌的历史宛如一条长河,伴随了中国历史发展的始终,诗歌记载了历史,她是历史的咏叹。《诗经》开创了现实主义的诗经,到《楚辞》开创了浪漫主义传统的,接下来汉乐府,唐诗,宋词,元曲,一路走来,作品如繁花铺地,作家灿若群星,让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清代的蘅塘居士(孙洙)所编《唐诗三百首》是最为普及的古诗读物,国人都会吟诵几句,正是:学会唐诗三百首,不会赢来也会吟,那么诗究竟是什么?

居说文解字原文(说文解字诗)(2)

这不是一下子能说清的《现代汉语词典》上面解释是: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集中地反映生活、抒发情趣。

《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的解释是:文学的一种体裁,通常以丰富的想象和直接抒情的方式来反映社会生活与个人感情,语言精炼,节奏鲜明,带有韵律。

这两个注释似是而非,过于笼统,但其中都提到的节奏与韵律,这算是抓住了诗的形式特点,至于反映社会生活和感情丰富的想象,这些其他文学样式也有,全是正确的废话,至于提到直接抒情,那简直瞎扯了,对于大多数诗歌而言,都不是直接抒情,委婉含蓄才是诗的正格,不要误导小生好吗?

其实这也怪不得专家,古今中外关于诗的定义非常多,多的让人眼花缭乱,当我们企图用一个僵死的概念去圈定鲜活的事物时,总是会捉襟见肘。文学不是数学,它并不能总座数和量的定量分析。还是,让我们回到古老的汉字——这活着的化石来探寻诗是什么的蛛丝马迹。

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诗,志也,从言寺声。元代熊忠在《古今韵会举要》引《说文解字》在“志”后补“志发于言”四字,也就是说,诗是用来表达“志”的东西,这句话由于过于简略,让今人看来非常模糊。

居说文解字原文(说文解字诗)(3)

其实,许慎的话来源于一部中国古代伟大的著作《尚书》。在《尚书•舜典》有: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这是舜帝让乐官夔教给古代贵族子弟创作诗歌的方法,歌咏言生遗容,这是指,这是指交给贵族子弟作诗的方法,让他们用诗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毛诗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简言之,就是就是用言语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情即为诗,这样的话,人们说话传情达意,岂不都成了诗?不是这样的,诗之所以为诗,有它的前提。

“志”的繁体字写作“誌”,在《说文解字》中,本无“誌”字,它是作为新附字出现的。可以认为“诗”本字就是“誌”,“志” 《说文解字》的解释是:意也。“誌”《说文解字》的解释是:记誌也。可以认为“誌”是“志”的分化字,承担了记载、记录的含义。所以“志”的主要含义就是记录,闻一多先生据此认为诗就是史实的记录。我们认为“志”的核心意义在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发而为言,记录成文,那就是“誌”。那么古人为何将“誌”中的“志”换做“寺”而成为“诗”呢?这是语言表达精密准确的需要。

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原因:

在古人看来,“诗”和“志”,是一而二的概念,不过一外一内而已。“志”与 “寺”古时读音非常接近(抑或相同),它们都是“之”声。属于音近(同)假借。

寺,从寸,之声。《说文解字》解释:廷也,有法度者也。这其实是引申义。把寺理解为官府处理政务之处。其实,从更早的字形分析,本义是指手的动作:握持。即“持”的本字。但许慎的解释抓住了一个关键:就是寺跟法度、规则有关。这个法度之意,就来源于寸字。寸,本指手腕后一寸处,即寸口。由此引申处法度、规则之意。凡从寸字之字,一般于法度有关,如冠:古代帽是身份的标志,不可乱戴,要有法度准则。守,是古代官名,暗含以法度治理之意。尊,对尊敬的人当然注意分寸法度。

居说文解字原文(说文解字诗)(4)

据上,我们有理由认为诗是誌的分化字,本来诗与史部分,后来出现“誌”承担记录历史意,而同音字“诗”则专用来表示“诗歌”的含义。为了明确和“誌”这一区别,特地用“寺”替换了“誌”中的“志”。借用“寺”这个声旁,还兼有表意的作用,说明诗并不是纯粹的言语记录,而是一种有规则、法度的表达内心思想感情的言语。正如姜夔在《白石道人诗说》中说:守法度曰诗。这种法度或规则就是节奏、韵律等。可以认为诗是经过加工,节奏鲜明、韵律和谐的精美的文学样式。司马光在《赵朝议文稿序》中说:“在心为志,发口为言,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

我们需注意的是,古代的诗,有时常狭义的指《诗经》。在古代,贵族之间,国家外事活动之间都流行诗教,常吟诵《诗经》来表情达意。孔子在《论语•季氏》曾对自己的儿子孔鲤说过“不学诗,无以言”。他还说过:讼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可见,在春秋是以《诗经》为内容的诗教非常盛行,同时以《诗经》内容作为外交场合随机应变的辞令是很普遍的。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当时多个诸侯国在宋国举行弭兵大会,代表晋国出席的正卿赵武(赵盾之孙)。弭兵大会后,赵武路过郑国,因晋已被推为盟主,郑简公对赵武殷勤款待。还安排自己手下七名大夫作陪。赵武就依惯例分别让七人赋诗,考察他们的心意。其中大夫伯友赋诗名为《鹑之奔奔》,其中有两句诗为:人之无良,我以为君。宴飨结束后,赵武对自己的副手叔向说:伯友将要被杀了,诗是用来说明心意的(诗以言志)。他从诗中看出伯友蔑视国君,并公开表达自己的怨恨,注定不能长久。后伯友果被其他与其争权的大夫杀掉。这就是个生动的赋诗言志的例子。各国诸侯(大夫)乃至使者在朝聘外交、宴飨朝议时,常要赋诗言志,就是说通过引用《诗经》中的诗句委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图,听者也据此判断说诗者的真实目的和内心想法,并推断出贤与不肖来。

居说文解字原文(说文解字诗)(5)

最后,咱们再来说一下诗与歌之间的关系。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礼记•乐记》)歌是在诗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放大、夸张,如果说诗是快板,而歌则是乐曲了。或谓,诗是长叹,歌是咏叹。有时诗歌的界限很难分清,只有连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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