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7月4日讯(通讯员 祝隽 申捷 记者 陈咏)4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网友举报,市区扬子江北路一饭店对门前停车泊位进行涂改。得知情况后,二大队联合辖区邗江公安分局念四派出所派警查看。

停车位黑油漆 觉得白色不吉利(1)

停车线被非法涂改。

停车位黑油漆 觉得白色不吉利(2)

任性的刘某。

经调查,扬子江北路一饭店门前一个停车泊位白色标线被人用黄漆涂改。经询问,饭店人员刘某承认,看见警方在店门前画了几个白色的停车框,正好在店门口,颜色是白色,觉得不吉利,因怕影响生意,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就私自买了黄漆涂改了停车泊位。

警方表示,刘某因涉嫌损毁交通设施,被责令先恢复原先的白色,再去邗江公安分局念四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而交警称,公共停车泊位是为缓解群众停车难,减少车辆因缺少停车位置而产生的乱停乱放现象,常见的是白色,因为白色比较亮,比较凸显,容易被人发现,比较符合安全要求。带有白线的车位是临时停车位,这种停车位不能久留,只做临时停靠用。而颜色为黄色的泊位,一般表示此停车位为专属停车位,适用于承租的车位或有关单位申请设置的车位。

交警提醒,根据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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