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人民政府为人民谋福祉、为晋中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民心工程文明交通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是全体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此,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综合治理

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人民政府为人民谋福祉、为晋中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民心工程。文明交通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是全体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此,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大力倡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主动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等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开车打手机、超员、车窗抛物、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陋习。

二、养成规范停车好习惯。请将机动车停放到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车库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场或施划有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在停车位停放时,做到停车入位,按箭头指示方向顺向停放。请不要私自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停车,不要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停放。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车辆有牌有证才上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请佩戴好安全头盔,走专用车道,车辆一律停放到指定区域。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做到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自觉维护沿街门前交通秩序。沿街各单位、商铺门前,不得违法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保持停车秩序良好。

五、宣传文明交通,营造守法环境。广大公交、出租汽车、公务车驾驶人要争做文明行车的宣传员,争当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示范员,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人自觉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建城市文明、和谐交通新风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安全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成为规范交通行为的实践者、支持者和传播者,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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