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6月9日消息: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21.1378亿元,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天安财险保险过户?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天安财险保险过户(天安财险保险业务挂牌转让)

天安财险保险过户

中国银行保险报6月9日消息: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21.1378亿元。

天安财险目前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该资产包资产总计144.01亿元,负债合计152.55亿元。本次挂牌公示期为6月10日至7月7日,转让标的为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包括天安财险的资产、负债及保险业务。

本次交易接受单一主体(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财险公司)受让和联合体(依法设立且具备发起设立财险公司资质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受让。单一主体须符合《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受让保险业务的规定与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

那么我们买的保险到底安全吗?

其实作为保险消费者,我们是完全不需要为保险公司的安全性进行担忧的,因为国家为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在保险的安全性上下了极大的功夫。

可以总结概括为“保险的十大安全机制”!

而此次天安财险股权转让实际上会涉及到“保险十大安全机制”中的多项内容,我们一一道来:

机制一:保险公司设立条件严苛

保险公司不是想开就能开,需要有极强的资金实力,并得到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而保险公司的设立,有严格的条件和门槛,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方法。

最基本的要求是满足《保险法》第67条的规定。从此次天安财险受让方资格条件就可以略知一二: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

机制二: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雄厚

不仅注册资本要求高,对于不同的股东还有严格的持股比例限制。

对此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第6条到第19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机制三:保险公司经营监管严格

很多保险业内的朋友将《保险法》八十九条和九十二条这两条简单解读为“保险公司不可以倒闭”,其实是不准确的。凡是企业,都可能面临企业的生命周期,生老病死,保险公司虽然经营稳健,但也有可能因经营不善而面临破产。我们更该关注的是,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了,我们的保险合同是否能得到兑付?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达不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

这次的天安财险的股权转让就属于公开的股权转让,所有的受让者必须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想要取得天安财险的股权必须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

在天安财险的股权转让公告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于一家资不抵债的保险公司的处置都是极其严格的,所以就保证客户利益不会因为股东变化而受影响。

今天天安财险的股权转让,实际上就是严格的围绕上述三项要求进行的一次公开的股权转让,并以此保证客户的利益。

所以大家,在国内是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的安全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