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7月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消防部门将不再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日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发布《关于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石狮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石狮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石狮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

记者从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7月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消防部门将不再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日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发布《关于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

据悉,符合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范围,公众聚集场所经“双随机”抽查发现,存在承诺失实或不如实履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的,对作出虚假承诺的单位和个人,由消防部门将其列为消防安全失信行为,纳入福建省信用监管体系和联合惩戒管理范畴,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存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依法予以查处;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关于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公告时限等详情可咨询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83051216。(记者洪诗桂通讯员洪萍萍)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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