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董淑健

通讯员 韩丹 蔡俊

5月9日,湖北省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清泉镇余堰村附近有人非法持枪狩猎,民辅警随即赶往当地展开调查,逐步掌握了嫌疑人王某非法持有管制器具的相关证据。

猎枪击毙动物(买气枪猎杀野生动物还自制铅弹)(1)

自制的气枪

当天晚上,办案民警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住所查获充气式压力气枪一支、非法自制的铅弹二千余枚以及制造铅弹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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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的钢珠弹

经查,2021年6月,王某在野外钓鱼时遇到有人拿气枪射杀野生鸟类,爱好狩猎的王某心动不已,便询问购买渠道,后前往外省线下购买气枪。气枪买回来后却没有子弹可用,于是王某动起了脑筋,从网上购买了铅弹模具、铅丝等工具,随后在家造起了铅弹。经初步统计,截至被抓时,王某已制造铅弹6000余发,并利用这些枪支弹药伙同丁某某非法狩猎,共捕杀野鸡100余只、野鸭20余只、斑鸠80余只,供自家人食用。

猎枪击毙动物(买气枪猎杀野生动物还自制铅弹)(3)

经讯问,王某、丁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二人狩猎所用的气枪与铅弹已送往上级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猎枪击毙动物(买气枪猎杀野生动物还自制铅弹)(4)

目前,王某涉嫌非法持有管制器具、非法狩猎,丁某某涉嫌非法狩猎,两人分别被浠水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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