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究竟如何处理,仍然是一个因地制宜的问题,需要科学透明、多方面权衡,这可能比机构改革更难,也更关键。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在反思疫情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提升疾控中心(CDC)的行政级别,由事业单位,提升为行政部门。钟南山此前表示,CDC的地位太低了,只是一个技术部门,应该有一定的行政权。

而近日,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疾控工作是一种技术性工作,是采用科学方法应对各类传染病、流行病。权力的提升是在于技术工作不受行政干扰的权威性,而不是行政级别的提升。如果将疾控技术人员官员化,疾控工作则有极大风险。

他同时认为,国家CDC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地方CDC与地方卫健委疾控部门的行政关系和专业领域责任应该厘清。应完善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的直报系统。而CDC专业技术人员要真正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敢于担当的科学精神与风骨,国家应从法律上将行政干预的缺口堵死。要明确重大疫情问题处理的责任、越级申诉的权利和渠道,以及失职渎职的责罚机制。

从钟南山到黄洁夫(从钟南山到黄洁夫)(1)

图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

目前,各级CDC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比如国家CDC就是国家卫健委的事业单位,北京市CDC就是北京市卫健委的事业单位。CDC不是垂直管理,上级对下级只有业务指导作用,各级CDC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CDC是技术单位,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实际上,不止CDC,国家卫健委本身属专业部委,对地方只具有专业指导责任,各地卫健委的人事权在地方。在遇到公共突发事件时,就有可能会遇到地方施压。

因此,提升CDC的级别,某种程度上可以加大地方干预的难度。不过部分反对者认为,CDC是“参谋”,如果“参谋”要权,就变为了“司令”,这不符合一般的管理常识。其实,这里讨论提升CDC的行政级别,本质目的是希望CDC的专业判断更单纯。

据了解,2003年SARS袭击中国之后,我们花重金在疾控系统打造了中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公开报道显示仅硬件建设就花了3000万元。这个系统对各类传染性疾病展开监测,各地CDC可以直接上报中国疾控中心。在此次疫情中,有媒体报道这个系统没有及时启动。

一些人认为,专业的判断和直接判断,似乎都抵不过“直接管辖”,这正是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因此,专业的判断,还需要独立的人事权来保障。黄洁夫说的“风骨”“科学精神”,注重的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道德要求。如果能赋予CDC独立的人事权,对技术人员的要求,就可以从一个“道德要求”,变为一个“工作要求”,或许实现起来更容易。

人事权从来都是改革的核心,非常重要。

上世纪90年代,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其中,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负责运用独立的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监控金融机构,保证健康的金融秩序。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与人事设置,都做了相应的安排。1997、1998两年间的人民银行省级机构改革,改变了人民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的模式,原有的人民银行分行被缩并为9个地区性分行。这样人民银行的划分,就不再与省一级行政机构保持平行,扩大了9个地区性分行的独立性。同时,在中央层面成立了金融工作委员会、金融纪检委员会和金融系统党委。

通过直接受控于中央,来达成银行相对于地方政府的独立,是在当时大背景下的一个明智的选择,通过这样的方式完成控制信用总量的目标。

中国人口流动规模庞大,使得任何一省的传染病都可能快速传播到全国。所以,传染病不是一个地方治理的问题,而是牵涉到全国的治理层面的问题。这与金融具有同等意义,甚至更为急迫。

从这个角度,CDC的直管,本质上是希望CDC有一个独立的人事权,从而保障CDC的专业判断。

不过,数据与上报都是抽象的。中央拿到数据与情况,还是需要反馈给地方,交给地方处理。所以,一地遭遇流行病该怎么处理,虽然其潜在影响是波及全国、甚至全球。但最初如何处理,仍然是一个地方因地制宜的问题。这就需要科学、透明的多方面权衡,而这些,可能比机构改革更难,也更为关键。

作者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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