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江夏刘焉见王室多故,建议以为:“四方兵寇,由刺史威轻,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以致离叛。宜改置牧伯,选清名重臣以居其任。”

《资治通鉴 · 卷五十九 · 汉纪五十一》

东汉王朝分崩离析,最终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并不是因为张角的黄巾起义,而是因为以上刘焉的这段建议。

所谓的平定黄巾之乱,其实是指消灭了黄巾军的主力,以及首恶张氏三兄弟。但实际上,此后的几十年间,各种各样的黄巾余党层出不穷,祸乱四方。

因此,时任太常的刘焉向朝廷建议:

将刺史改为州牧。

这个提议,直接导致了汉末的军阀纷争。具体原因何在,我们今天试着来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解释一下行政区划这回事。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推行郡县制,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三十六个省。

三十六是一个很好的数字。为什么呢?因为秦汉之交,数字以六为尊,所以才会有秦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铸金人十二、徙天下豪富於咸阳十二万,等等。甚至于在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作为全书总纲的本纪都是十二篇。此外,他还有一篇表,叫《十二诸侯年表》(里面有十三国)。

东汉末年分三国下一句(东汉末年分三国)(1)

秦行政区划图(来源于网络)

秦郡的实际数目,历来众说纷纭。但是“秦三十六郡”是最初的说法,是郡县制在全国获得成功推广的标志,流传也最广,故我们采用此说。

当然,这只是表面的好处。真正的好处在于,三十六这个数字不多不少,作为中央下一级的行政区划,很便于中央管理。多了,管理起来很困难;少了,又容易造成地方集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东汉时候,郡以及同一级的国,逐渐发展到了九十八个。这时候,中央直接管理起来就很是不便了,但是又不想过度分权,怎么办呢?于是便产生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设立刺史。

具体而言,就是将天下的近一百个郡,划分为十二个刺史部及司隶校尉部。在郡中,行政依然由郡太守负责,但诸如郡中官员考察、地方风化、稽查捕盗等行为,则上归由负责该郡的刺史负责。

东汉末年分三国下一句(东汉末年分三国)(2)

东汉行政区划(来源于网络)

这一制度在汉武帝时期设立,到东汉时职权设置已经十分成熟。一直到黄巾之乱以后,其运转才出现问题。

承平之世,尽管刺史的职责之一是捕盗,但所谓的盗贼团伙能上百人就不错了,刺史只要带点正规军,消灭这群贫困人口是分分钟的事。

可黄巾之乱以后,情况大有不同。地方上动辄就有几十万的黄巾余党,刺史手里那点人,对上了简直就是羊入虎口。

下面的郡守倒是有兵,但是一来兵力不足,二来地方官虽然守土有责,却没有剿匪的义务。所以大部分时候,郡守只要把黄巾贼赶出本郡地界,就完事了。

刘焉的提议,正是针对这样的现状而提出。他建议将刺史改为州牧,最大的区别,不是州牧的爵位提升了,而是职权发生了变动。以前郡为一级,行政直接向中央负责;如今却是降了一级,改为向州牧负责。

也就是说,在国家本来的两级行政体系中,硬生生的又插入了一级,郡县制变成了省-市-县制。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一州之内,权责得到了统一,有利于剿灭黄巾余党。但问题在于,这项制度,也直接造成了军阀的割据。

最初中央在划分行政区划时,就是考虑到防止地方坐大,才把郡国刻意划小。中央宁愿面对近百个郡国,也不愿意将其合并,本来就是强干弱枝之计。如今为了平叛,反其道而行之,给大汉朝的统治带来了极大隐患。

当然,刚开始的时候,这种隐患并不明显。毕竟,州牧的任命还是掌握在朝廷手中的。

但是,马上就不是了。——这个锅,我们有请董卓来背。

袁绍召集诸侯反董卓,董卓为了避其锋芒,从洛阳迁都长安。以此事为标志,中央从此再无力号令地方。

通俗的说就是:此前中央任命的官职,任命了就是任命了。但从此以后,中央再做任命,地方就不一定接纳了,而是看谁的拳头更硬一点。

  • 所以我们才能在《三国演义》里看到陶谦与刘备的私相授受。当时的真实情况是,陶谦一死,地方官吏就把徐州牧的印信直接送给了刘备。刘备呢?给朝廷写了一封信,然后就大摇大摆的当起了徐州牧。

  • 而刘焉之所以给朝廷提出“改刺史为州牧”的进言,本身也没安什么好心。他打着为大汉朝着想的名义,实际上是因为自己看中了交州。这个时候,有人跟他说“益州分野有天子气”,他便又转而求取益州牧的位置。

  • 后来的历史我们就都知道了:刘焉最终获任,并在死后将这个位置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刘璋。再后来,就转到了刘备的手里。

董卓自己,在进京之前,便是并州牧。

那其他的地方呢?答曰:董卓自己送人了。

在废立了皇帝以后,为了换取官僚集团对自己的支持,董卓任命了一大票的士人为地方官。

结果,这些人一到地方上,就马上和袁绍串通起来,联合反董。“初,卓信任尚书周毖,城门校尉伍琼等,用其所举韩馥、刘岱、孔伷、张咨、张邈等出宰州郡。而馥等至官,皆合兵将以讨卓。卓闻之,以为毖、琼等通情卖己,皆斩之。(《三国志·魏书·董卓袁绍袁术刘表传》)”

流氓没文化,始终是个硬伤。

说完了东汉末年军阀割据的肇始。接下来,流年君想说说“土崩”和“瓦解”之间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由《汉书》里一个叫徐乐的人提出。此人无生卒年月,无生平事迹,只留下了一封奏折。但因为这封奏折写得实在是太好太好,因此经班固之手得以流传至今。

奏折里,徐乐提出了两个概念:一个叫“土崩”,另一个叫“瓦解”。土崩瓦解,于今人而言,无甚区别,但在徐乐的奏疏中,差别巨大。

什么叫土崩?

徐乐举了秦末的例子。他认为当时百姓流离失所、困苦不堪,对统治者怨声载道而上层却不知;地方上,也是行政混乱,道德沦丧。正是因此种种,才会有陈胜的揭竿而起,然后遍地星火燎原。(“秦之末世是也。……由民困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俗已乱而政不修,此三者陈涉之所以为资也。此之谓土崩。”)

什么叫瓦解?

徐乐举了七国之乱的例子。七国虽然兵多将广,粮草精足,但是,他们上得不到其他诸侯的支持,下没有普通百姓的响应。面对朝廷的大军,自然容易败亡。(“七国谋为大逆,号皆称万乘之君,带甲数十万,威足以严其境内,财足以劝其士民,然不能西攘尺寸之地,而身为禽于中原者,此其故何也?非权轻于匹夫而兵弱于陈涉也。当是之时,先帝之德未衰,而安土乐俗之民众,故诸侯无竟外之助。此之谓瓦解。”)

不准确的概括一下就是:

“土崩”,是中央对基层组织能力的丧失;

“瓦解”,则是对中层控制能力的丧失。

那么东汉末年,属于哪一种呢?

前篇文章我们提及了黄巾之乱,看上去很像是“土崩”。张角披着宗教的外衣,在全国范围内都形成了巨大的组织能力。

但实际上,东汉的灭亡,是“瓦解”。

董卓以后,军阀割据要津,招兵买马,拥兵自重。

运气差的,

在混战中身死族灭,如袁氏兄弟;

运气一般的,

四处征伐,三分天下有其二,这是曹操;

运气好的,

则守着一块地从始到终,譬如孙权;

当然,还有运气好到爆的,

五十多岁了,人生居然还能焕发第二春,从一无所有到绝地大反击,这就是刘备了。

纵观三国的军阀混战,除了刘备等寥寥几人,你会发现,其余都是体制内的官僚,如曹操、袁绍等,他们很早就在朝廷内任职。说白了,他们用以争夺天下的资本,基本上都是公款公物。

这也是三国混战近百年方能统一的原因之一。其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据地,期间大部分的战争都只是局部战争,胜败与否,无伤全局。

这与秦末相比,已经不同。陈胜起事后,天下响应,各地均陷入权力真空的状态。你只要有人有枪,就能称王称霸,但是统治却并不稳固,经常是一仗战败,属下即散。

兼有“土崩”与“瓦解”的,则是明末。

明末北方连年干旱,李自成转战千里后,北方已成“土崩”之势;但南方却不同,崇祯死后,几年间,沿江有四大总兵,基本上已经是独立王国,南明朝廷根本无可奈何。

清末民初,天下又一次陷入“瓦解”之局。民元军阀,多是晚清旧吏。哪怕到了1928年东北易帜,民国政府名义上统一了全国,内部其实也一直都是派系林立的。

当时,南京国民政府预想的处置手段是:先内部停战,发展经济,强化中央权威,然后对军阀之间分化瓦解。这一举措假以时日,应该是能够消除地方割据的。

然天下已无宁日。

云暗瀛洲秋肃杀,举国北望九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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