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新规之后行情低迷怎么办(可转债新规重大利空)(1)

6月17日收盘后,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了内容几乎一样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同时,上交所、深交所还分别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这就是近期网友热议的,视为重大利空的可转债新规。

可转债适当性管理

适当性管理要点如下

1. 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8日施行。

3. 本通知施行前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且未销户的个人投资者,不适用前款规定。

宁远君点评:

适当性管理很明显提高了参与可转债申购和交易的门槛,从以前的无资金无交易经验提高到10万、24个月

个人认为影响较小。理由如下:

1. 从今年的可转债网上参与户数看,1200万账户参与申购是发生‍在今年3月30日明新转债、友发转债发行上。此后,随着可转债市场的调整,申购户数自行波动在1100万户上下

2. 可转债的交易门槛与创业板一致,而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的户数在1000万户左右;无交易门槛的深市主板,参与新股申购的户数在1200万户左右;对于要求50万资金、24个月的科创板,参与新股申购的约在500万户左右

总的活跃散户其实规模就在1000多万,事实上网上申购户数并没有大幅度增加,且网上申购可转债中签很难,部分投资者知难而退。所以,门槛的提高仅仅起到了阻碍少量无资金无经验的投资者进入,总体投资者数量影响甚少。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已经形成规定,6月18日执行。已经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值得庆幸

可转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上交所、深交所发布的《可转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大体相当,但略有不同。

上市首日

上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涨跌幅限制在30%,全天涨幅比例为57.3%、跌幅比例为43.3%,20%、30%临停制度不变;深交所无变化,开盘涨跌幅30%,20%、30%临停制度不变,理论上最大涨幅57.3%,最大跌幅43.3%,其实与上交所一样。

上市次日及以后

上交所、深交所相同,有效报价与涨跌幅限制在20%以内

计价单位

上交所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修改为0.001元,与当前的深交所一致。

收盘集合竞价

上交所保持现状,13:00至15:00为连续匹配时间,无收盘集合竞价;深交所保持现状,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匹配时间。

最后交易日

上交所、深交所同样要求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Z”,以提示风险。

交易公开信息

上交所、深交所同样要求上市首日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一)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前5只可转债;

(二)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5只可转债;

异常波动

上交所、深交所同样认定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交易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严重异常波动

上交所、深交所同样认定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本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50%);

(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0%(-70%);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上交所、深交所新增同样的监管措施异动核查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协商交易(以前的大宗交易)不再赘述。

宁远君点评:

正如《实施细则》的发文背景所述,是防止过度投机炒作,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个人认为对妖债影响较大。

无论上市首日还是次日,都做了价格涨跌幅限制,也就抑制了投机的炒作空间。

2020年10月23日,智能转债单日最高暴涨140%,成交额高达297亿元;妖债的典型代表永吉转债上市首日暴涨276%,这些现象以后就难以见到了。

此外,交易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异常交易监管制度的完善,对于利用大资金收割韭菜的投机行为进行了约束。

尽管,目前仅仅是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的最后截止日为6月30日,所以至少在7月1日前还不会实施。

但投机者既然有了《实施细则》的心理预期,投机资金必然想早点撤离,则短期的高投机负债是一个大利空。

进一步向前倒推一级市场的抢权配售,既然妖债不火,高预期收益不在,那么抢权配售妖债的行为将会被遏制。

长期看,在《实施细则》实施,市场逐步消化利空以后,投机者慢慢适应了新规下的炒作,可以预料,又会像当前股市中的热点炒作一样,投机再一次卷土重来。

其实,对于可转债最大的交易限制是修改为T 1,以及提高交易费用,而这个意见稿没有提到,已经是万幸了。

对于可转债投资者,可转债少了微盘博弈价值,但还有债券价值、转股价值、正股价值、下修和热点博弈价值,则影响甚微;甚至可以在妖债利空带动可转债整体下跌中,挖掘到更多的价值可转债。

妖债列表

什么是妖债?其实很难定义。总的来说,高价和高溢价转债可以定义为妖债,这里采用高于赎回条件价10元,且转股溢价率高于40%的当做妖债看。则妖债列表见下,仅供参考。

可转债新规之后行情低迷怎么办(可转债新规重大利空)(2)

可转债新规之后行情低迷怎么办(可转债新规重大利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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