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电车难题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假设你正在铁道旁行走,迎面朝你开过来一辆火车亦或是电车,你发现这条轨道的前方有五个工人正在施工而且他们已经无论如何都来不及躲开。解救他们的唯一办法是将道岔掰开,使列车转向另一个岔路。但现在有一个问题,另一条岔路上也有一个工人,如果你将道岔掰开使火车转向的话他也来不及躲避。也就是说,你现在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不掰道岔让火车撞向那五个工人,要么掰道岔让这五个工人获得生存下去的机会但同时也会使另一条岔路上那个无辜的工人丧命。

关于电车悖论演讲稿三分钟(电车悖论的背后)(1)

这里的关键点或者说矛盾点在于,到底是选择一命换五命更合理还是什么也不做让列车撞向五个工人更合适。首先需要思考的是,人的生命价值是可以用数量来量度和比较的吗?如果可以,那就意味着五个人的生命价值大于一个人,当然应该掰道岔宁肯牺牲那位无辜的工人也要救下这五个人。但貌似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本来岔路上的那位工人是不需要死的,他并没有在原先的轨道上施工,是你掰了道岔才导致他的死亡。我们有什么权利去决定一个无辜的人的生死呢,貌似没有吧。而且掰下道岔的你是否需要对这位工人的死亡负责,这又是一个问题。是否应该判你故意杀人罪呢?也许你会觉得不服,你觉得你是为了救人才这么做的,可你确确实实故意掰下道岔并直接导致了那位工人的死亡,就不需要负一点责任吗?如果你不想负责,当然可以假装没看见让列车撞向那五位工人,可是你的不作为导致了他们的死亡你心里过意的去吗?这就是矛盾点所在。

关于电车悖论演讲稿三分钟(电车悖论的背后)(2)

上述一系列问题很明显涉及到了社会伦理和个人道德问题,但让我们先将这些搁置,思考一下另一种情况你会做何选泽。现在你不是在铁道旁行走,而是在铁轨上行走,列车朝你迎面开来。你解救自己的唯一办法依旧是掰道岔,这样列车便可以转向另一条岔路。但是另一条岔路有五个工人在施工,如果你掰下道岔他们无论如何也来不及躲开。你心里很清楚这一切,请问你会掰下道岔吗,还是什么也不做让火车撞向自己呢?如果做个调研,我相信在上一种情况选择掰道岔从而牺牲一人救下五人的朋友里,肯定会有一部分这回会选择救下一人牺牲五人吧,为什么?因为这个人不再是与你无关的工人而成为了你自己!

你可能会为自己选择掰下道岔的行为辩护,“我这是自救呀,每个人都应该有自救的权利。”是的,每个人都有自救的权利,但你有权利在自救的同时伤害其他人吗?而且是伤害人数远大于你的五个人。当我这么问的的时候,你是否需要重新思考一下呢?现在你宁肯牺牲五个人也要救下你自己(注意,你只有一个人),那刚刚为什么又认为五大于一所以要牺牲一个人救五个人呢?这就不仅仅是社会伦理和个人道德问题了,在那种极端情况下,必然还涉及到心理学乃至生理学的问题。

关于电车悖论演讲稿三分钟(电车悖论的背后)(3)

让我们再换一种情况,就能更明显感到心理学和生理学因素在其中所起到的影响。假设现在只有一条轨道,没有岔路,你发现一辆列车朝你迎面开来,要想不被撞到很简单,跳到轨道外面躲开就行了。是的,这回只需要轻轻的一蹦你就能让自己安然无恙,是不是很开心?然而,你的背后有五位工人在施工,他们都是背对着火车,总之,你一旦躲开,他们将无可逃脱从而被火车碾死。但如果你不躲开,因为火车撞到你会刹车所以就不会撞到那五位工人。你心里完全清楚这一切,也知道那五位工人的存在,请问这次你会躲开吗?我想,这次肯定会有更多的人选择躲开(别忘了,情况没变:依旧是为了一个人的生命牺牲五个人),因为这一回只是为了自救轻轻一蹦,没有做其他任何事,也没有掰道岔。貌似心理上更容易过意的去。但这种情况和扳道岔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有的话,区别在哪里?是不是和生理上的有无直接接触导致心理上的感受不同相关,说的简单点,就是在扳道岔的时候你是有意识接触了道岔并将其改变状态从而导致了一定的结果(五位工人的死亡),但这次你没有和道岔也没有和工人等其他任何东西有生理上的直接接触,只是“被动”地跳开,所以你心理上就更容易过意的去。是这样的吗,还是说会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呢?

关于电车悖论演讲稿三分钟(电车悖论的背后)(4)

但是,即使做出了上述解释,依旧无法解决之前的伦理问题。即不管是第二种还是第三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的:你为了自救牺牲了无辜的五位工人。这从伦理学上看并没有什么不同,那么我们到底是应该在上述不同情况下负不同的责任还是(因为结果没有差别)负相同的责任呢?我们应该在上述不同情况下做出不同的选择还是相同的选择才是正确而合理的呢?

真正到了那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选择?我们又会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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