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3日发布通知,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通知明确,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严禁中职学校为其注册中职学籍。中职学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信息重复的在读学生人数,不纳入中职招生和在校生人数统计范围、不纳入中职学生资助预算资金的测算基数。严禁在中职学籍系统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在籍学生注册学籍。(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晋浩天)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办理(未完成义务教育学生严禁注册中职学籍)(1)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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