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保姆纵火案,最近一个多月在网上真是众说纷纭。我们作为旁观者,按理是不应该发表意见的。毛主席他老人家曾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何况这个案子已经时隔四年之久,如果不是LSb发布微博,声称自己又娶妻生子,恐怕这个案子也就不会有人再提及。

其实,四年前当我第一次听说这个案子时,虽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但多少还是从网上了解了大概。记得当时网上一边倒地充斥着对纵火犯的谴责,只有极个别的清醒者提出了些质疑,只是这些质疑声被一片的怒斥声所湮灭。现在回过头来重新去审视这个案子的时候,才发现当时人们的情绪完全是被一种与生俱来的善良和同情心所左右,加上Lsb事后一系列无与伦比的表演,使得绝大部分善良的群众蒙蔽其中。不过,是非曲直,还得看事实凭证据。网上曝出的各种问题,是他的,他别想甩锅,那些应得的道德谴责、法律代价,他也得受其重;他没做过的,我们也不必用“莫须有”的操作混淆视听。理性的围观姿态,绝对不是“凭空想象,人云亦云”,而应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们不能去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会放过一个恶人。

还是那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出来混迟早就是要还的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1)

出来混迟早就是要还的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2)

出来混迟早就是要还的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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