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没有想的那么好 我也很想他只是没如果(1)

她跨在黑色的摩托上,马达轰鸣,在昏黄的路灯下,心怀虔诚,穿梭过光与暗,飞驰向捉摸不定的黎明。——题记

阿飘今年二十二岁,我是在她二十一岁生日那一天认识她的。我时常想起那个夜晚,紫色的夜幕,不璀璨的星,风有点寒,人有点少,加油站中也只剩下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想着立春快半个月了,有个不太熟的朋友在初春结婚了,有个笑嘻嘻的老太在岁末醒不来了,然而,生活本该这样。

我出去抽了根烟,再回来时,加油站中多了个女人。

她敞开黑色长款羽绒服坐在黑色的摩托车上,黑色的皮裤与黑色的皮鞋在惨白的灯光下闪闪发亮。

我给她加满油,她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我想了想,收下钱,和她说,陪我聊会天,她没点头也没摇头,斜坐到摩托车上。

她说,她叫阿飘。

她说,她推了半个小时的车才遇到这家加油站。

她说,今天是她二十一岁生日。

她说,今天真是晦气。

我不记得阿飘接下来絮絮叨叨讲了些什么,我只记得在她二十一岁生日那一天,她全没有她之后的潇洒,当时的她像一棵脏兮兮的长在老宅深处的蒲公英,蔫吧着脑袋,骑上摩托车也遇不到风。

阿飘喜欢喝酒,52度的二锅头,冷冽,热辣,在四下无人的街,在落寞寂静的巷,寒意满满,一口下去,拎着脑袋的恶鬼也要退避三分。

我不喝酒,但我常陪阿飘喝酒。

酒越烈越难喝醉,阿飘这般说道,她说,她尝过各种烧酒,嘶哑嗓子唱《走马》,夜越深,酒越烈,人越不能醉卧,似乎上帝将黑夜交予她手,让世界从死寂回归宁静,所以她在夜半,拿着空酒瓶四处敲打,像是在摸索一扇看不见打得开的门,叮叮当当,噼里啪啦,敲不出一首成调的曲,我戏言她敲出了寡妇数红豆的寂寞。

咿咿呀呀哼唱的阿飘会像搂着心爱的男人一般斜坐在摩托上,俯身将脸庞贴在摩托上,她黑色的长发会披散下来,她大概哭了,当然,我没见她流出的泪,但谁说不流泪就不能哭泣呢?但她抬起头却总是笑,眯着眼睛的笑,张大红艳艳的嘴的笑,堆出一脸褶子的笑。我也笑了,晃了晃手里刚打开的一瓶二锅头。

有很多天我没有见到阿飘,我猜想她约摸是个女侠客,骑着拉风的摩托,喝最烈的酒,化最丑的妆,来去无拘束,只为在一些人的脑海中刻上一个吊字。但直到一个月后我再次见到她,我才知道她只是一个活得不如意的女人。

她瘦了,头发也长了,红艳艳的唇彩让我以为昨天刚和她喝完酒。她依旧推着黑色的摩托,她依旧拿出十块钱让我加满油。

她掀开摩托车的盖子,里面放了四五瓶二锅头,我说,你这是在搞批发吗?

她笑笑,拿起一瓶酒,用牙开了盖,口红印在瓶口,像朱砂血洒到了白米饭里。

她说,她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追一个人。

我问她,为什么要追那个人。她说,因为他欠她一个生日礼物。

她说,前些日子总是静不下来,就算是喝酒也失去了很多乐趣。抬起头,总也看不到满月,就连小巷里的玻璃碴也没有人清理。

我说,那你肯定是喜欢那个人了。但是,阿飘没有说话,神色落寞。

我们年轻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在睡意朦胧时忽然清醒,让人措手不及,急急打开灯,一个人影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他/她就这样猝不及防地让你的呼吸急促起来,让你瞪大双眼将所有的回忆反复咀嚼,我将它定义为爱情。

阿飘再一次消失,一个月,两个月,我想,她真的走了,可是,在她二十二岁生日的这一天,我收到一封信。

信封很新,装的却是旧纸,邮戳是个我没听过的地方。

我第一次见到阿飘的字,像她的人一样瘦,但相较于她却很有精神。

我打开信:

我的酒量越来越大,总也喝不醉,常疼着脑袋难以入睡。窗外的夜压抑的厉害,这边乡下可以看见萤火,黯淡而不持久,仿佛风一吹就会消亡。我开始念叨起那句歌词,“时光匆匆独白,将颠沛磨成卡带”。忽然就想找一个熟悉的加油站。

我仍然骑着那辆摩托,我依然在街头巷尾喝酒,我开始渐渐明白一些事,我现在有个爱好,在半夜骑着摩托横跨一条又浅又窄的小溪。我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车陷了进去,摔了我一身水,在十一月份的凌晨,烧了三天。

可是后来我知道,当速度足够快,再软的泥也裹不住车轮,然而,我依然会被水淋湿。

还记得你问我是不是喜欢那个人,我说不清,但是在那场追逐中确实淋了水,喝酒也取不上暖。

我以前啊,以为喜欢就是他喝酒我也喝酒,醉着相拥,像是弱智的言情小说中的风吟鸟唱,花开半亩,动辄就生离死别,惊天动地。再后来,我以为喜欢该平平淡淡,不过是喝酒时想着要是能和他一起喝就好了,无事所做时总静不下,无论相见不相见,都是想他,念他。可是现在,我才明白,喜欢一个人和喜欢喝酒一样,酒喝得多会厌倦,人想得久会遗忘。所以,总要节制。

……

我合上信,似乎看到了阿飘。

她跨在黑色的摩托上,马达轰鸣,在昏黄的路灯下,心怀虔诚,穿梭过光与暗,飞驰向捉摸不定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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