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籍山西太原清徐县某村,祖宅村人均冠以“庭儿院”之称。今年九月,偶然得知原大门上文革時期被摘掉凿去字迹的匾额尚存残件,大喜过望,嘱保存此残版的族侄拍照传示。匾额图样如示:

蔡氏门额题匾(祖籍乡饮耆宾王发辉)(1)

原字为凸起阳文,文革中被当作“四旧”之物從高挂的门厅撤下后,“品重一乡”四个大字在生产队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被凿平,幸亏字迹尚可辨认。嘱侄子略用黑笔画出轮廓,拍照成上样。

匾上部残缺一整条,左边署名小字亦多有残失,现存十六字,从右至左竖式两行。右边一行可辨者,为:“飲耆賓王發輝立”,“發輝”二字亦在文革中被削平,“飲”字上,残留繁体字“鄕”字的左下角,合上所述七字,应该是“鄉飲耆賓王發輝立”八字。左边竖行存留九字:“年歳次己未孟春 穀旦”。放大如下图:

蔡氏门额题匾(祖籍乡饮耆宾王发辉)(2)

现匾额上存字如下:

品重一鄉

□□□□□年歲次己未孟春 穀旦

□□□□□□□□鄉飲耆賓王發輝立

猜测,左边九个字上部,缺失“大清嘉慶四”共五个字;右边八个字上方,缺失“太原府徐溝縣為”七个字。缺失字为什么做如此推断?因1966年文革开始时我已十四岁。匾额挂于大门朝院一方,蓝底色,四周镶框,字全部为镏金式黄色,极为耀眼。撤匾毁匾之年就发生在此后的一两年内。虽不记得匾上全部文字,但对“嘉慶”二字极有印象。为什么?是因当时极想弄清此宅院究竟有多少年的历史。当时心目中,曾把“嘉慶”误作“嘉靖”,认为祖宅属明代建筑。又,在老家住居时,常听老辈人讲,匾额为当年徐沟县衙赠授:徐沟县县官亲自带领大队人马登门,敲锣打鼓声势浩大举行仪式。

按既是“嘉庆”,其“岁次己未”,即嘉庆四年,实为公元1799年。据光绪版《清源乡志》,乾隆二十九年(1764),撤销清源县,并入徐沟县(辖地与今清徐县同,因今清徐县即清源徐沟两县之合。不同的是,乾隆二十九年之合,单取“徐沟”二字为县名)。县衙所送之牌匾,实即代表整个今清徐地区。

“品重一乡”者,是彰表先祖王发辉先生道德高尚,品格冠于全县,为乡人所重。这里的“乡”,非今行政建制中的乡,而是泛指乡里民间,是就全徐沟县境(包括清源之地)之内而言的。……

按“乡饮耆宾”是何职衔?“乡饮”者,指的是“乡饮酒礼”,是自周代以来形成的一种传统礼仪。一种有如祭天祭地祭孔之类的礼教仪式。“礼”在封建时代是国家政权的象征。中国传统礼教五大类,所谓“吉、凶、军、宾、嘉”五礼。“乡饮酒礼”属于嘉礼中的一种。所有礼的仪式都是代表国家行事。此礼的举行,有一整套繁琐的程序和仪式。每一程序仪式,都有象征意义。《礼记•乡饮酒义》说:

“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

“乡饮酒之义:立宾以象天,立主以象地,设介僎以象日月,立三宾以象三光。古之制礼也,经之以天地,纪之以日月,参之以三光,政教之本也。”

“耆賓”者何?举行“乡饮酒礼”仪式,主要两个角色:“主”与“宾”。“主”者,即乡饮酒仪式中的主人,由每个省、府、州、县之最高长官担任。“耆宾”者,即乡饮酒仪式中之“宾客”的代表者,往往由一省一府一州一县内威望最高最富道德品质堪称伦理典范之老者充任。“耆”有耆年、老年之含义。而“耆老”,有时又特指致仕卿大夫。《礼记·王制》:“耆老皆朝于庠。”郑玄注:“耆老,乡中致仕之卿大夫也。”又指年老而有地位的士绅。《水浒传》第九四回:“两县耆老率领百姓,牵羊担酒,献纳城池。”

长期以来,我一直以为,类似乡饮酒礼之类创始于周秦时代的仪式,已成为一种典实,早已存而不用,废不举行。祖上匾额的发现,令我大为惊异。此礼自周代实行,历经两汉魏晋唐宋至元明清,都在实际操作执行着。而且是一年两次举行,远非封建时代祭天祭地祭孔之偶然或帝王心血来潮时方举行。说明国家对此种礼仪极端重视。为什么重视此礼?因为举行此礼的目的,主要在规范社会思想,整饬民人伦常道德。使人知礼识礼、行礼乐礼。以一种象征的礼仪形式,规范全民的思想意识形态行为,以统一人心,巩固国家统治。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乡饮酒礼,说到底,就是中国古代一年两度官府与民间的平等对话,其目的不外沟通上下,调适官民之间关系,或借此强化伦理道德,彰显传统文化或意识形态,以使王朝统治立于不败之地。

《明史》卷五十六《志》第三十二《礼》十:“洪武五年,诏礼部奏定乡饮礼仪,命有司与学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于学校。民间里社亦行之。十六年,诏班乡饮酒礼图式于天下,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行之。其仪以府州县长吏为主,以乡之致仕官有德行者一人为宾,择年高有德者为僎宾,其次为介,又其次为三宾,又其次为衆宾……”是明代重乡饮酒仪式的显例。

清代乡饮酒礼的实行,《清史稿•志》六十四《礼》八《嘉礼》二《乡饮酒礼》:“顺治初元,沿明旧制,令京府暨直省府、州、县,岁以孟春望日、孟冬朔日,举行学宫……。”

《钦定大清通礼》卷三十八《嘉礼》:“岁孟春望日、孟冬朔日,举乡饮酒之礼于学宫。”孟春望日而正月十五,孟冬朔日即十月初一。“京师礼部侍郎一人监其礼。顺天府府尹为主人,以乡之年高六十以上有德行者一人为宾,其次一人为介,又其次为衆宾。以博士一人为司正,以博士弟子习礼者二人司爵、二人赞礼、二人引礼、一人读律令……。”

乡饮酒礼有一套繁琐的动作程序,据《钦定大清通礼》卷三十八《嘉礼》,其程序有:戒宾介、陈设布席、迎宾介、读律令、献宾宾酢主人、歌周诗鹿鸣之章、乐宾、彻馔、宾出等环节。各有不同的内容和动作规范。如《赞读律令》:“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敎。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

又“乡饮耆宾”之选,并非某些官员个人所能决定,它属国家行为,须遵循一定的选拔程序。有资料称:“清制,每岁各省州县儒学遴访一些年高德勋之乡绅,拜为大宾、介宾或众宾。所举宾介先由在籍儒学颁发资格执照,然后上报督抚核定,最后具明该姓名和籍贯,报礼部备案……这类乡饮耆宾尽管非地方官员,但在乡里、族里名望颇高,他们可以帮助有司推行地方教化,实行家长式的管理。”

我祖王发辉,作为“年高六十以上有德行者”,充任“耆宾”之职,与一县之长官共同主持乡饮酒礼,始于清嘉庆四年。何德何能,使其荣膺此职?族无史,家失谱,一切都有待进一步查考。但有一点可肯定:王发辉先生,有名于世,高鸣全县。德高望重,堪称县界行为之楷模!或他曾有秀才、举人之类功名?或曾是国家员吏后退仕在家?

202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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