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修订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发布,该政策将于10月1日实施。相比2009年的旧国标,此次新国标增加了哪些交通标志呢?学车小师妹带大家来仔细梳理一下。
新增标志1、交通事故管理标志。专用的荧光粉红色底板,警告前方正进行事故管理;
2、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志。共增加四个,分别是电动自行车行驶和专用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电动自行车标志;
3、小型客车车道标志。表示仅供小型客车通行;
4、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表示仅供有轨电车通行;
5、开车灯标志。设在隧道等路段前方;
6、非机动车推行标志。设在天桥等禁止骑行路段;
7、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标志。表示仅供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
8、硬路肩允许行驶标志。表示该路段硬路肩允许车辆通行;
9、前方车道控制的告示标志;
10、带荧光黄绿边框的人行横道标志。进一步提高斑马线上的安全性;
11、带文字说明的单行路标志。极大提高单行路标志的辨识度;
12、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表示除必要超车行为外应靠右行驶,应加辅助标志说明车型;
13、货车通行标志。表示货车应在该道路上行驶,其他车辆也可在该道路上行驶;
14、电动汽车充电相关标志;
15、注意积水标志。
修改标志1、注意车道数变少标志由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
2、线形诱导标志由指路标志调整为警告标志;
3、街道名称标志文字排列方式更改。
新增要求1、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应与信号灯矛盾。标志板背面不应用作宣传广告等用途,应为灰、黑、金属原色并避免眩光;
2、指路标志不应指引私人专属或商用目的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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