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九部》(19)死亡是什么?

当我提出这个问题,连我自己也觉得极难思议,死亡是一个问题吗?甚至可以问,死亡是一个事实吗?死亡是什么事实?是物理事实,还是精神事实?对于生物,死亡是最普遍又最正常的物理事实,存在依靠新生与死亡来调节状态的平衡,此起彼伏是存在的必然规律。存在与不存在丝毫不矛盾,秋草枯黄、叶落归根、瓜熟蒂落,羊吃草、狼吃羊等自然秩序从不矛盾的,生物链的运行何来死亡这一说?所以,死亡这个事实,是典型的精神事实,并且是人类的专利。

死亡有什么意义 死亡就是一个大误会(1)

死亡为什么是最重大的精神事实?因为我们的精神伦理需要用死亡来迫使生存产生意义。我们用死亡来迫使生存具有别样的意义,而这种别样意义就是精神性的生存意义。也就是说,死亡让我们的存在产生出精神伦理的生存意义,死亡让生存产生独有的意义。人类为什么需要以求存为目的?人类为什么如此艰难地求存?这都是让死亡迫的。没有死亡,我们还会为了求存而付出全部的行为吗?没有死亡,我们还会以生存为目的吗?这个大乌龙逻辑我们竟然没有意识到,我们全人类都被死亡追赶了千万年,与死亡斗争了千万年,创造了多少可歌可泣、血泪淋漓的悲壮历史和悲壮故事?一个死亡概念,让人类痛苦万年。

正常的物理变化被当作精神事实以后,竟然是人类如此受虐的理由,这怎不令人唏嘘?存在本来没有任何矛盾的变化事实,在人的精神伦理中变成了不可承受的矛盾事实,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用死亡逻辑来解释存在,存在变成了一场生命痛苦求存的马拉松历程。我们为什么产生出生命的概念?就是为了对应于死亡的存在,生命是死亡概念的产物,没有死亡哪来生命?而生命的存在必然为了死亡,这种逻辑只有在精神伦理中才会出现。这种逻辑也只有伴随着矛盾一起出现,生为了死,死因为生,这样的逻辑关系只有人类的精神伦理可以制造,而自然伦理绝不是这种关系。

生物们没有生死逻辑,只有此消彼长、相互共存的整体存在生物链。生物们不为生死存在,只为共同的存在而一体性存在,所有的存在组合成整体存在本身。它们的消失和存在并不以生死作解释,因此,不会有生死的幸运与痛苦,它们只接受感知信息的变化,它们只受感知力的驱使,只完成存在赋予的角色与任务,只获取感知的欢愉,力求避免痛苦的感知。它们的逻辑就表达了存在的本理,它们在存在的本理性运行中自得其乐。

死亡有什么意义 死亡就是一个大误会(2)

而我们则将这种正常的法则或规律变换成生存与死亡的精神逻辑,我们违反存在法则,只求生不求死,将生作为幸运及美好幸福的存在,将死作为痛苦的毁灭性的存在。为了描绘出死亡的恐怖之境,我们甚至不惜调动想象力,虚构出死后的种种场景,用以描绘无法表达的死亡的存在。我们竟然创造出“死了以后”这种逻辑关系,死了怎么有“以后”?那个“以后”是活着人的以后,死了还有以后那还是死了吗?不可思议的是,如此逻辑不通的死亡概念,我们却都深信不疑。

人类无一人不相信死亡的存在,而死亡是什么?除了生者一通胡猜乱想,我们无法给死亡下定义,我们甚至无法将死亡的概念用于所有的生物,蚯蚓断为两截,它已经死亡还是没死亡?小草枯黄,它死亡还是没死亡?瓜熟蒂落它死亡还是没死亡?一根树枝被折断,它死亡还是没死亡?一插进地里,第二年又是一棵小树。生命和死亡都是精神概念,无法在物理性存在中得到证实,人们至今在人体里找不到生命的存在,生命是什么?只有物理性的描述,而物理原理却不能表达什么是生命。

精神概念中最不能自圆其说的就是生命与死亡,这一对矛盾的存在,将人类全部推进生存的陷阱。我们为了执行生命伦理,不得不在矛盾中生存,不得不为了生存而拒绝死亡,不得不将所有的行为意义都设置成为了生存。一个死亡的存在,让所有的存在都失去了意义。我们一切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都受死亡的左右。死亡不但影响了我们的世界观,还决定了我们的人生观,何谓人生?就是成功地避免了死亡,人存活的时长表示了成功。而物质的拥有是人生存的保证,物质利益联系生存利益,人的所有行为都以死亡为底线,一死百了,不死才拥有世界,这就构成了我们的价值观。

死亡有什么意义 死亡就是一个大误会(3)

精神伦理的一个死亡概念,就将我们玩弄到这般尴尬境地。最不可思议的是,我们对此真相一无所知,只是在求生避死,最悲哀的莫过于,我们仍然不得不死,正因为我们的惧死举动,结果死得更快、更痛苦、更不可忍受。想来,这是何苦呢?(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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