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子被猫抓了一下,有破皮没出血,破皮极其轻微猫是上月打过疫苗的家猫,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孩子被猫抓了半个月了才说?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孩子被猫抓了半个月了才说(孩子刚刚被猫抓了)

孩子被猫抓了半个月了才说

小儿子被猫抓了一下,有破皮没出血,破皮极其轻微。猫是上月打过疫苗的家猫。

我用肥皂水清创后百度一番,决定不用打疫苗。理由如下:

一、源头安全

百度到的一个广泛结论是:宠物的疫苗有效期(半年)内,人被(该宠物)轻微咬伤无需注射疫苗。

支持该结论的理由正是疫苗的机理:疫苗刺激机体的免疫细胞产生特定抗体,抗体中和、杀灭机体内狂犬病病毒。简言之,疫苗可以清除动物血液和唾液中的病毒。

抓伤则有所不同。建议被抓者去打人用疫苗的理由是爪子可能携带病毒,这个观点我完全同意。

那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为此我又找了一个重要知识点:

狂犬病毒在猫爪上的存活时间不足十分钟(暴露在空气中的狂犬病毒会脱水死亡)。

本猫打过疫苗后就没出过门。

综上,源头安全。

二、通道安全

如前述,破皮极其轻微,七八张摆拍中只有一张能看到伤痕。

但这一点后来被驳倒了。

医生说是二级暴露,二级暴露需要注射狂犬疫苗。

我回来查了一下,一级是“被舔”。三级是“出血”。那么很明显,抓伤“非二即三”。

或缪原则是我心中“讲道理”的第一原则。我虚心接受“二级暴露”的诊断,收回“不出血则无害”的无知。

三、逻辑(推导出的)安全

百度这种轻微抓伤的情况,说必须打疫苗和不用打疫苗的都有。

在我看来,这已足以让人采信后者的建议了。

因为两种建议可能的后果、责任和压力完全不同。

打疫苗或有一些副作用,但那是患者必须承担的后果,建议者的责任和压力更无从谈起。

不打疫苗一旦发病致死率几乎是100%,这个后果则不是患者必须承担的,那么建议者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和压力?

事实上以现在的人口基数和宠物普及度,但凡(在轻微抓伤的情况下)不打疫苗有一丁点儿风险,这种建议就是草菅人命,更不可能在舆论中生存。

我老婆的论证是这样的:

1.网上说……我妹说……(既然有建议要打疫苗的,我们就得打)

诉诸权威谬误和诉诸公众谬误。

以假定为依据谬误:网上说的肯定对,是因为网上说的对。

这些谬误的根本问题是缺乏独立思考;现实问题是:权威和公众并不(总)是一个声音。

2.你太不负责任了!

人身攻击谬误:不直接阐明原因而对一个人进行攻击或侮辱。

谬误的根本问题是情绪化;现实问题是:讨论我“是否负责任”并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3.你赌得起吗?

诉诸感情谬误: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滑坡谬误:不合理地使用连串的因果推论,夸大了每个环节的因果强度而得到不合理的结论。

分母忽视谬误:过分关注后果而非可能性。恐怖主义的目标当然不是为了伤害那些无辜的人,而是为了唤醒民众的恐惧。

谬误的根本问题还是情绪化;现实问题是:你本不该如此恐惧,因为恐惧“恐怖主义”这种小概率事件而采取某种自保措施和“为了不发生交通意外而不出门”的逻辑等价。

4.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懒?

偷梁换柱谬误(转移话题谬误):提出一个不相关的主题使对方的注意离开原来的论题。

谬误的根本问题是先入为主和逻辑混乱;现实问题是:把“要不要打疫苗”的话题转移到“我是否放弃懒惰”这个话题并不利于事情解决。并且“我是否放弃懒惰”的前提是“我懒惰(所以不打疫苗)”,这明显是一个虚假前提。

5.不接电话,找别人代劳。

这已经不是谬误了,得算是违反智识行为基本规范,包括或缪原则(坚信自己正确)、举证原则(质疑又不举证)、求真原则(直接不讨论)……

并且彻底隔绝沟通渠道,上哪说理去?

所以最终,我还是带孩子去打了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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