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的真实感受(日本过劳死之殇)(1)

日本将过劳死写进法律。 资料图

俞飞

8月3日,台湾多个劳动团体前往台“劳动部”抗议,要求废止“责任制条款”“劳基法”相关条款。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近5年发生163起过劳死案件,从而引发了抗议。近年,中国的过劳死现象得到关注,每年过劳死的人数在增加,相关的诉讼、纷争也不断增多。

过劳死的发源地是日本。1981年,公共卫生学者上田铁之丞和田尻俊一郎共同编写了一本书叫做《过劳死》,在书中作者提到这一现象时将之描述为“因强烈工作压力引发的致命性疾病发作”。过劳死是日本的一种奇特现象,在全世界闻名。这些年日本官民联手,致力于解决过劳死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从武士转型为“公司战士”

过劳死一词,日本人称为“karoshi”,2002年收录到《牛津英语词典》,英文解释为“death from overwork”,一般解读为:平常看似健康,因长时间加班工作导致过度疲劳而猝然死亡;或因不堪工作压力等原因导致精神抑郁而自杀。

长期以来,过劳死就像一根鱼刺,让爱面子的日本政府如鲠在喉,羞愧难言,也吸引着全世界关切的目光。

“二战”结束,从一片废墟中走出的日本,成功跻身发达国家行列,其秘诀何在?学者多归功于日本员工以公司为家,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

1947年出台的《日本劳动基准法》,明确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69年过去了,日本人频繁加班还是家常便饭。日本人从“武士”快速转型为“公司战士”,不变的是忠诚,这让外国观察家印象深刻。一时之间,“经济动物”“工作狂”“工蜂”成为日本人的代名词。在崇尚集体的日本人心中,工作本身是社会尊严的来源,加班不仅意味着福利,也意味着被认可和受到重视。

《读卖新闻》报道,日本全职员工平均每年工作2000小时,比德国人、法国人长400小时。20岁到50岁的日本劳动者中,42.6%的人平均每月无偿加班约16.7小时;85%的全职员工加班,20%的人每周工作超过60小时;大约一半的人加班不会获得额外工资。

日本是出名的“加班大国”,超勤文化传统悠久。对不少日本男性来说,“朝6到晚11”的工作模式相当普遍。清早从家乘地铁到公司,上班并“例行”加班后,晚上继续与同事或客户去酒吧饮酒交际到深夜,凌晨3点烂醉回家,早上太阳还没升起就又返回公司。“这种生活模式早已成为日本的象征,就像日本寿司和日本漫画一样。”英国《金融时报》评论道。

作家星野慎司在《不寻常的市民生活》一书中这样描述日本人的加班心态:“忙碌的工作就像因参战而烙在身上的伤痕一样,那是男人的勋章。”经济泡沫时期,如果丈夫晚上10点之前回家就会受到妻子冷落,邻居们也会投来同情的眼神。大家都认为这家的丈夫在公司不被重视,没有做重要的工作所以也不用加班。

绝大多数工人在谈到为什么要加班时,会说“有太多必须要维持的工作”或“这是我的工作,我希望尽最大努力做好”。每天义务加班,在日语中有个词“社畜”(公司奴隶),许多员工因此积郁成疾,猝死、自杀屡见不鲜。

学者研究认为,1969年日本出现第一例过劳死案件,当事人是一名29岁的企业雇员。在一心追求经济增长的日本,此事未引发太多关注。随着公众关注度的提高,1987年日本劳务省开始对过劳死进行统计调查。1988年,日本律师、医生开设的“过劳死110报警电话”活动,让过劳死这个概念在日本人心中扎下根来。据“过劳死律师团全国联络会议”代表干事冈村亲宜回忆:“一开始在日本全国仅开设了7处,且完全是短期尝试性的,但没想到一开通电话就被打爆,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于是很快便在全国普及开来。”

1995年,日本精工、全日空等12家公司在内的总经理接连去世,年龄大多在四五十岁左右。2000年5月,首相小渊惠三去世,医学专家认为他“积劳成疾,过劳猝死”。精英过劳死震撼了日本社会。

一波三折的内野建一案

内野建一于1989年进入丰田汽车公司,他为身为国际著名汽车公司的正式员工,倍感骄傲。他对繁重的质检工作丝毫不敢怠慢,每天加班到凌晨1点才回家。

不曾想2002年,年仅30岁的他,倒在工作岗位上撒手人寰。“他既不抽烟,也不赌博,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当时,我们的两个孩子,一个1岁,另一个3岁,正是讨人喜欢、开始懂事的时候,他却先走了……每当想起这些,我都伤心欲绝!”悲痛万分的遗孀博子回忆道,“由于过度劳累,他不再像往常那样和家人共进早餐,也不再与两个孩子亲昵、嬉戏,而是倒头便睡。他笑的比过去少多了,他说,躺下睡觉的时候,才是他最快乐的时刻。”

以丈夫过劳死为由,她向丰田市劳基署提出领取遗属补偿金的申请。劳基署认为,内野死亡前一个月的加班时间仅为45小时,不够过劳死认定标准,驳回申请。博子向丰田市劳基署的上级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官官相护,两次复议的结果均未推翻丰田市劳基署所作决定。2005年7月,百折不回的博子,向名古屋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基署撤销不支付过劳死赔偿金的决定,认定丈夫为过劳死。

官司一打就是好几年,在庭审中,内野建一加班时间的长短始终是双方辩论焦点。被告丰田市劳基署一口咬定死者加班时间不足46小时,与原告主张的144小时相差甚远。劳基署指出,死者在企业内参加的QC小组(质量控制小组)、开发创意、EX(专家系统)等活动属死者自发行为,是员工滞留在企业的“闲谈”行为,不应算作加班时间。

原告律师针锋相对,提出反驳意见:“内野建一的死因为致死性心律失常,这直接由他在生前大量的加班工作导致的。”律师进而强调,“工作时间不仅只是在生产线上的时间,事前准备、提出改善方案、处理纠纷等所用的时间都应属工作时间。在参加QC小组等活动所提的报告上有领导的印章,而且这些活动的成果也同工作考评直接挂钩,理应算作加班时间。”一席话入情入理,赢得旁听者广泛认同。

为什么加班时间的长短成为此案定性的关键?日本过劳死的认定标准是厚生劳动省2001年12月修改的《心脑疾病工伤认定标准》。将劳动时间长度作为主要的认定标准,即当发病前一个月加班时间在100小时以上或发病前2个月至6个月每月平均加班时间在80小时以上的,可以认定为过劳死。

2007年11月底,名古屋地方法院一锤定音,认定内野生前最后一个月加班时间为106小时,即将多次“自愿加班”工时认定为超负荷工作因素,亦即认定为过劳死。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主张,要求劳基署撤销不予死亡赔偿的决定。

宣判时法官少有地对受害人进行了充满人情味的评价,称死者“为人认真”“工作勤恳”“超负荷的工作积劳成疾,临死前还在拼命工作”。劳基署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过劳死家属状告劳基署胜诉,意义非凡。一是,认定了企业员工下班后“自发”组织的策划创意等活动为工作行为。在丰田公司内,一直提倡员工无私奉献,积极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而这些历来都是无偿的。二是,判决明确指出夜班等倒班工作造成慢性疲劳,可作为认定工作超负荷的因素,这对今后的类似判决起到了示范作用。

日本法院这一判决,使过劳死在法律要件的认定上前进了一大步,路透社、美联社、CNN争相报道。

好事多磨,正当博子准备从劳基署领取大笔保险金时,对方却以“丰田汽车公司未发放法院认定加班时间的加班费”为由,坚持要按原先单方面认定的45小时加班时间来计算死者的应得工资。这引起了博子强烈质疑和不满,博子聘请的律师称:“劳基署不督促丰田汽车补发加班费,反而采取这样的应对方式,莫名其妙。”

对此,劳基署上级部门爱知县劳动局给出的理由是,法院判决对行政有约束力的只是判决撤销行政决定这一部分。至于法院所采认的判决依据对行政没有约束力。虽然QC活动被认定为工作范畴,但是这不代表这些活动就是需要支付报酬的加班行为。实际上企业也未对这些活动支付报酬。因此在计算应得工资时依然参照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计算。

义愤填膺的博子不得不向主管工伤保险的厚生劳动大臣直接投诉,提出按照法院判决计算平均工资的要求。学者认为,早在2000年就有过劳基署主动将所谓的“义务加班”时间计算到应得工资内的案例,当时两种方法所得的日平均工资相差34%,本案中劳基署坚持不承认有“义务加班”的存在,用意不言自明。

本已结案的过劳死一案,波澜再起,社会各界挞伐声不断。2008年,面对各方压力,日本厚生劳动大臣接见博子,表示要对过劳死赔偿认定重新审视。

过劳死,难说再见

日本社会的共识是:过劳死是无法容忍的社会阴暗面。为此,官民联手,合作治理这一老大难问题。

日本2001年12月出台的《关于脑血管疾病与虚血性心脏疾病认定标准》、2002年2月颁行的《为防止因过度劳动导致妨害健康的综合对策》两部规章,以职业疾病、劳动时间为着眼点,规定了定期健康检查、带薪休假、加班最长时间限制等多项内容。

2014年,日本史上首部“将防止过劳死对策作为政府的任务”的法案《过劳死等防止对策推进法》在参议院获得全票通过。这项法案由跨党派议员发起,它的通过意味着日本政府要开始监督所有企业,并动用国家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解决过劳死问题。

日本诸多民间社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例如,以学者为主组成的“精神压力疾患劳灾研究会”、律师组织的“过劳死全国联络会议”、过劳死亲属成立的“过劳死遗族会”。民间各阶层合力解决过劳死问题,居功至伟。

2014年,50万日本人签署请愿书,呼吁政府解决过劳死问题。次年12月,日本和民集团同旗下居酒屋自杀的女员工森美菜家属,在东京地方法院达成庭外和解。和民集团承认森美菜自杀是因过劳,并向家属道歉,并支付1.3亿日元损害赔偿。

统计显示,日本每年认定过劳死的人数均在300人左右(不包括公务员过劳死),2000年以前每年认定人数都在两位数内,过劳自杀的年认定人数近5年也都在百人以上,认定比例已上升至40%左右。

有日本律师认为:“导致过劳死的劳动环境并没有根本改善,有很多过劳死并没有提出申请。”通过“过劳死110热线”所获信息推测,日本每年仅因工作原因罹患抑郁症而自杀的人就在5000人左右,远远大于每年提出申请的数量。

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截至去年3月末,共有高达1456例“过劳死”赔偿案例,创历史新高。案例多集中在医疗保健、社会服务、运输、建筑等用人短缺的领域。以往多出现于长期高强度工作下的男性上班族的“过劳死”现象,正在向“全年龄段”和“全职场领域”扩散,年轻人和女性劳工成为超负荷工作的受害者。

“高烧难退”的日本过劳死,何时才能说“撒哟娜拉!”

(责任编辑:罗浩 H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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