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

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

发出全市首份由公证机构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宁德不动产登记中心(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1)

当天,在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的陈女士感叹:“真方便,继承跟办产权证一起办,少跑好多趟。而且两套房的继承都不用交公证费。省钱又省事!”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修改<公证程序规则>的决定》中对公证业务“便民”的要求,让群众少跑路,三都澳公证处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发力,深化合作,于今年8月开始推行“公证 不动产登记”一窗式办理模式。

宁德不动产登记中心(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2)

“公证 不动产登记”一窗式办理模式实行后,当事人在三都澳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继承公证时,可以同步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由公证人员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的要求,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录入,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线上进行受理、审核、与税务对接报税、不动产登记等流程,最终由公证人员完成制证,直接交付当事人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公证机构“一条龙、一站式”服务,让群众“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此外,三都澳公证处在稳步推进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惠及群众:由原来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范围内,群众办理第一套房的继承公证服务费用由政府承担,转变为从今年8月份开始,群众办理多套房的继承公证服务费用皆由政府承担,均可免费办理。

(转自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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