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意见(工会经费怎么用)(1)

工会经费如何使用?

职工福利如何保障?

贯彻落实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意见(工会经费怎么用)(2)

一起来了解下职工们关注的

工会经费支出中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和“八不准”有关知识

小编已经为大家划好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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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意见(工会经费怎么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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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意见(工会经费怎么用)(4)

各基层工会可以给职工发放职工集体福利吗?

可以。2018年12月10日,福建省总工会下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第八条明确规定“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哪些方面?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是指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退休的慰问支出等。

那逢年过节节日慰问品如何发放呢?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800元,先从基层单位行政按工资总额2%足额提取拨缴的工会经费的留成部分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向行政申请经费补助,但要做好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对未按规定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但有行政补助工会经费的,行政补助经费应先用于弥补拨缴工会经费不足部分,并按规定办理经费分成上缴。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发放指定商家指定物品的领取券,但不可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会员生日如何慰问呢?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职工生病如何进行慰问呢?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或因重大疾病(按社会医保统筹的界定标准)未住院的,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含水果、花篮等)。同一个人同一病种多次住院的,每年只能慰问一次。

婚丧、生育如何慰问呢?

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生育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金额的慰问金或慰问品,生育的男方会员和女方会员可同时慰问。

工会会员去世时,可给予其家属不高于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除给慰问金外,可另外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工会会员岳父母、公婆去世时,可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

职工退休能否召开欢送会,如何慰问呢?

工会会员退休,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金额的纪念品。可组织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费用控制在实际参加人员人均20元以内。

基层工会组织发放职工集体福利应注意些什么呢?

基层工会应严格鉴定会员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工会集体福利。凡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得享受集体福利。借用、挂职等人员原则上享受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福利。

工会经费支出“八不准”是指什么呢?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来源:三明市总工会

编辑:尹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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