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大喜事》正在热映,影片伊始,男主角李大军与女友刘眉订婚,岳父刘克俭却开口索要50万彩礼当下很多年轻人可能也面临着“彩礼焦虑”“婚恋焦虑”等难题,结合电影剧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高艺林,为观众解析婚恋当中的法律问题,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电影喜宴中的中西爱情观?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电影喜宴中的中西爱情观(电影大喜事上映)

电影喜宴中的中西爱情观

电影《大喜事》正在热映,影片伊始,男主角李大军与女友刘眉订婚,岳父刘克俭却开口索要50万彩礼。当下很多年轻人可能也面临着“彩礼焦虑”“婚恋焦虑”等难题,结合电影剧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高艺林,为观众解析婚恋当中的法律问题。

结婚彩礼该不该要?

电影中,刘克俭为了保障女儿的婚后生活,向李大军直言没有50万彩礼,休想娶走女儿。李大军为了凑齐彩礼,不得不认真考虑了“偷”“抢”“借”“赚”等多种方法。

高艺林提示,彩礼与恋爱期间的赠与有着本质不同。恋爱期间的赠与系男女双方为增进感情,自愿给予对方财物,一旦赠与完成则不可要求返还;但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有比一般赠与更深层的法律含义。

严格意义上,彩礼并非法律概念,但其具有强大的社会生活惯性和广泛的习俗基础。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在离婚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以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高艺林提示,缔结婚姻是因为爱情,给付彩礼更应看作为锦上添花之举,绝非无彩礼不结婚的闹剧。

结婚证是婚姻效力的保险吗?

李大军与刘眉虽已当着亲朋好友的面举行过订婚仪式,但他们历经种种,才终于得偿所愿,争取来了结婚证书。

高艺林表示,我国采用婚姻登记制。婚姻的成立必须满足法定要件,既包含双方结婚自愿以及年龄、身份关系等符合法定的条件,又包括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即只有经过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才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举行婚礼仪式或者办结婚酒席,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成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取得了结婚证的夫妻二人,在存在法律禁止性情形时,婚姻关系也可能面临着无效或被撤销的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置,首先尊重当事人的自由,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而且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孩子姓氏必须随父亲吗?

刘眉为了能打消父亲要彩礼的念头,谎称自己已有4个月身孕,以便尽快与李大军领证。然而这带来了新分歧:李大军母亲坚决认为孩子应该随爸姓李,刘眉父亲一口咬定孩子要随妈姓刘。

高艺林表示,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自然,孩子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特殊情形下也可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选取法定扶养人以外的抚养人的姓氏。

一方面,目前我国很多家庭处于“4-2-1”模式,只有一个子女或孙子女,在确定子女、孙子女姓氏时,有的家庭可能会选取奶奶或外婆等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这是姓氏选择的实际需求,立法也对此予以回应。所以,法律规定可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另一方面,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对自然人进行扶养,具有正当性理由,如延续家族等,受扶养的自然人可以有姓氏上的改变,这也体现了在维护被扶养人利益基础上,对非法定扶养人付出的认可,但最重要的还是尊重扶养人与被扶养人的共同意愿。

高艺林表示,关于孩子姓氏的问题,理论上,大多数人都承认孩子有权随母亲姓,但受传统姓氏取得的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现实中随母亲姓的现象仍占比较小。若无法协商一致,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一般都会从最有利于子女利益出发,但基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也不排除出现变更子女姓氏仅是基于父母双方自身利益考量的情形。变更子女姓氏行为应从是否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是否有利于保障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实务中需要法院依职权综合多种因素作出判断。

高艺林介绍,假设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跟随某方共同生活,孩子姓氏变更为随自己一方,而另一方以此理由拒付抚养费,是不可以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父母要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尤其是夫妻离婚后更应该及时支付抚养费给予孩子成长经济上的保障。

新京报记者 左琳 编辑 杨海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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