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更新区间为2022-12-11 10:14~2022-12-12 15:56,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12.22版本更新后的问题?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12.22版本更新后的问题(陈版主答疑更新-2022-12-12)

12.22版本更新后的问题

本次更新区间为

2022-12-11 10:14~2022-12-12 15:56

数据来源:会计视野论坛

作者:chenyiwei

本次更新话题数:48

目录

1、请教陈版,客户低价入股股份支付摊销

2、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区分

3、租赁期间和租金的确定

4、处置子公司股权但不丧失控制权,股权转让收益产生所得税费用列报问题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本公积问题

6、请教陈版:利润分配基数是否包含权益性交易影响?

7、请教陈版主:一般制造业,仓库相关费用通过哪个科目核算

8、建大楼收入

9、求助陈版主,高低价商品销售的疑问。

10、关于股份支付的疑问

11、硬件、软件和集成

12、免费赠送研发样品的处理?

13、请教陈版主,关于投资结构化主体的账务处理

14、此类租赁变更该如何处理

15、提名独立董事对重大影响的判断

16、购买260万大型机械设备,付款期限为1.5年,是否考虑现值确认原值呢?

17、请教陈版主该贸易模式是否属于融资贸易

18、关于直播平台追缴个税问题会计处理

19、求助陈版,新收入准则合格收款权问题

20、请各位老师指点:现金流量表的间接法与资产负债表

21、求助陈版主关于内部交易递延所得税问题

22、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3、对于存在初验与终验的软件定制开发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判定处理

24、求助陈版主,质量索赔的疑问。

25、大额存单上一手利息,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满,以房抵债不过户什么时候冲应收

26、请教陈版主:关于非政策性搬迁导致的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

27、请教陈版,关于公司分立问题

28、持股平台自身增加注册资本问题

29、求助陈版主,股份支付的疑问。

30、模具费返还的会计处理?

31、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问题

32、求助陈版 - 涉及三方交易的主要责任人认定

33、赠送设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34、求助陈版,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5、关于政府无偿划拨股权的账务处理

36、代缴社保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

3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或有对价后续会计处理问题

38、寄存模式收入的确认

39、陈版,关于母公司增资导致少数股东股权被稀释的问题想请教

40、期货衍生品核算

41、公司回购股票用作股权激励的账务处理

42、请教陈版:是否构成业务合并

43、CRO收入确认问题

44、请教陈版,实控人低价增资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45、应收账款核销分录

46、请教陈版主政府合作项目的收入确认问题

47、自有办公楼装修款计入哪个科目?

48、请教陈老师:附回售条件的股权投资

1、请教陈版,客户低价入股股份支付摊销

Dylan安 2022-12-10 11:36:00

@chenyiwei陈版,公司目前有一客户A,以低价入股公司,同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未来5年内,会给予公司部分订单,这5年系禁售期,客户A不得转让低价获得的这部分股权,从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角度,这部分低价入股需要计提股份支付,但是作为一次性还是分期,如果是分期应该分多少期,该如何考虑呢?

chenyiwei 2022-12-11 11:27:57

在上述“战略合作协议”中,是否明确约定了未来5年内每年最低订单数量,以及如果未完成订单则按比例收回此次低价授予的股权?

如没有此类约定,不论未来5年内订单实际完成情况如何均不再收回此次低价授予的股份,则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确认,计入销售费用;

如果有此类约定,则股份支付存在等待期,应在合作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式(如按照订单的完成进度)计入各期损益(例如冲减销售收入)。

Dylan安 2022-12-12 18:57:07

@chenyiwei 还请陈版百忙中给予解答

2、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区分

Dylan安 2022-12-9 15:43:38

@chenyiwei 陈版你好,公司租入了一个车间用于生产产品,由于产品生产需要一种特殊气体,因此公司请外部工程公司,对车间进行了改造并安装了管道通气,发生支出500万元,请问该部分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应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呢?

chenyiwei 2022-12-11 10:16:10

因为是租入的房屋,故其改造支出应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为以下各年限中的最短者:(1)剩余租赁年限;(2)该管道自身的使用寿命;(3)相关产品的预计生产期限。

Dylan安 2022-12-12 18:56:23

@chenyiwei 还请陈版百忙中给予答复谢谢

3、租赁期间和租金的确定

xflcpa123 2022-12-12 15:12:49

请教陈版及各位老师:

A医院租赁集体土地200亩,合同约定期限为20年,且有续租选择权(没明确续租期间),也未约定租金金额。请问:A医院确认使用权资产时如何确定租赁期间,各期租金金额如何确定(按原合同中租金增长比例继续确认租赁付款额吗)。

chenyiwei 2022-12-12 15:56:22

“有续租选择权(没明确续租期间),也未约定租金金额”:这种情况下的续租选择权对双方有多大约束力?且续租事项要再过20年之后才会发生,届时的情况目前也无法预见。

因此,对于这类无约束力的续租选择权,在估计租赁期时不纳入考虑(至少是不作为主要考虑因素),而是更多地结合其他因素(例如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使用寿命、医院预计的运营年限等)考虑日后续租该土地的必要性,据此合理估计租赁期。

4、处置子公司股权但不丧失控制权,股权转让收益产生所得税费用列报问题

hanlihua5945 2022-12-2 17:22:48

@chenyiwei 陈老师好,处置子公司股权但不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层面确认股权转让收益,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在合并层面所得税费用如何列报?仍然列报为所得税费用,还是按照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调整资本公积呢?

chenyiwei 2022-12-6 05:40:12

与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相对应,因为合并报表层面按权益性交易原则确认资本公积,故这部分所得税可以在【合并报表层面按权益性交易原则确认的资本公积*适用税率】的限度内冲减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超出部分继续保留在所得税费用中。

hanlihua5945 2022-12-8 14:50:03

收到,谢谢陈老师

hanlihua5945 2022-12-9 19:56:26

陈老师,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您。增值税对该项交易影响?如处置 长投成本10元,收到对价116,需缴纳增值税6,个别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116-10-6=100,那么合并层面计算股权处置利得如何考虑单体层面缴纳的增值税?

chenyiwei 2022-12-11 18:28

增值税是对外交易,由此导致的影响体现在合并报表的损益中。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10 集团内部交易的抵销”中“二、集团内交易中产生的单方计提的增值税”。

hanlihua5945 2022-12-12 15:11:22

陈老师,是不是这样理解:假设收到股权转让对价116,长投成本10,增值税6,处置股权持续计算净资产份额80:

个别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为收到对价116-长投成本10-增值税6=100

合并报表层面:确认股权处置利得116-转让股权持续计算净资产份额60=56【不考虑增值税】

在合并层面将【116-10】-【116-80】=70调整至资本公积,缴纳增值税影响不做调整,即在合并层面仍体现在投资收益中。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本公积问题

lilyflute 2022-12-9 15:53:42

某自然人A控制甲集团和乙集团,甲集团下有非全资子公司A公司,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非全资控制C公司。C的实收资本为100万,A的实收资本为50万。本年10月,C吸收合并A,实收资本变为150万元,并按照两个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重新分配了股权比例并做了工商登记,评估后C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100万元,A公司公允价值70万元。B原本持股C公司90%的股权,实收资本对应90万,根据公允价值调整后B公司持股注册资本变为79.4万元。

C公司无其他子公司,单体报表的期初列示无需追溯调整,在B公司和乙集团的合并报表上是否需要体现期初的追溯调整?B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报表中,子公司C实收资本中对应B享有的份额79.4万和B账面的长投90万的差额是否应调整在资本公积?

chenyiwei 2022-12-11 10:24:28

如果A公司构成“业务”的,则C吸收合并A构成一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相应地,在其母公司B、乙集团的合并报表中应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原则予以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即视同最早期间已完成对A的合并。

由于A为非全资子公司,故涉及由外部股东持有A的股权转换为C的股权的,C应按照收购少数股权处理,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1-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一、同时向控股股东和第三方购买股权达成的企业合并”。即在合并日需体现一项与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

合并报表中,子公司C实收资本中对应B享有的份额79.4万和B账面的长投90万的差额应调整在资本公积。

lilyflute 2022-12-12 13:45:20

求助陈版主@chenyiwei

6、请教陈版:利润分配基数是否包含权益性交易影响?

wx_62f4d6b0b08f 2022-12-8 16:06:11

请教陈版主:国有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假设已满足确认条件),此时涉及到对利润分配基数的确认问题,境外子公司在历史权益性交易过程中,存在大额资本公积负数列示(按照准则要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实操中为便于区分权益性交易累计影响,只在资本公积进行冲减导致存在负数的资本公积),此时,对可供分配利润的确认是否应该将未分配利润扣除改权益性交易过程中实现的负数资本公积,请不吝指导,谢谢。

chenyiwei 2022-12-11 23:16:21

对此问题无明确规定。一般理解利润分配基数的确定依据应当是法人单独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如果明确要求按合并报表层面留存收益作为分配基数的,则其中并无“应该将未分配利润扣除改权益性交易过程中实现的负数资本公积”的做法。但如果确实存在“实操中为便于区分权益性交易累计影响,只在资本公积进行冲减导致存在负数的资本公积)”的问题,则建议与股东和国资委等沟通,避免重复分配情况。

7、请教陈版主:一般制造业,仓库相关费用通过哪个科目核算

chuangz11 2022-12-8 15:51:48

请教陈版主: 一般制造业企业,仓库相关费用如仓管人员的工资薪酬、仓库租金等是通过哪个科目核算?管理费用还是制造费用比较合适呢?

IPO企业一般放哪个科目呢?

chenyiwei 2022-12-11 23:11:13

建议管理费用。因为仓储相关费用本身不直接增加存货的价值,不属于使得存货达到预定的可销售状态所必需的支出,故不计入存货成本。

8、建大楼收入

zcy2401 2022-12-8 16:25:03

陈老师,之前看您回复说,EPC业务,

chenyiwei 2022-12-11 23:06:35

如果说某公司承建一栋大楼,这里面也会分设计、采购设备、土建、现场管理,但实务中通常由一个企业来完成其全部工作,各部分、阶段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晰的,不建议分拆多项履约义务。

能否分拆的标准,建议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2-1-75(联合体牵头方的收入确认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中给出的参考标准。

9、求助陈版主,高低价商品销售的疑问。

liuweisheng 2022-12-8 16:28:29

A公司购买原材料并加工对外出售,由于市场因素,其中一项重要同样原材料大幅度涨价,而且后续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A公司购买该同样该原材料会存在很大价差(低价和高价原材料物理属性和性能无任何差异)。客户会估计本公司采购高价和低价比,对商品售价按比例区分高价商品和低价商品。如100件商品中客户承认70件高价,30件低价。

2021年本公司发货70件,是全部按照高价商品,还是全部按照平均价,还是低价30高价40个。2022年发货30件。谢谢版主解惑。

chenyiwei 2022-12-11 23:02:09

既然是同样的原材料,就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成本分配结转(即使其单价在短期内有较大波动),而不应人为区分高价、低价分别结转成本,这样做反而会导致额外的利润操纵空间。

10、关于股份支付的疑问

wtbcpa1 2022-12-8 17:48:39

请教陈版:

案例背景:A公司为拟IPO企业,计划以2020-2022三年期数据申报;2020年12月实控人将所持10%的股份转让至员工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价格为10元/股,定价依据为公司截至2020年11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2021年8月,公司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公司5%股权,入股价格为20元/股,与外部战略投资者签订的增资协议中约定了如果IPO不成功,将由公司或其实控人回购战略投资人所持股份并按8%的年化收益率计入回购价格中。为了推进上市进程,在申报前清理所有特殊权益,公司计划与战略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将战略投资者的回售权取消,认为回售权条款自始无效。

实控人转让至员工持股平台的价格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价格差了两倍,应当认定持股平台中员工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允价,构成股份支付。截至2020年11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可能不准确。

存在以下两个疑问:

(1)公司计划引入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假设评估值为18元/股,那么就认可18元为公允价,作为计算股份支付的基础。从逻辑上来讲,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格20元/股高于公司股权公允价是合理的,因为其拥有回售权规避了风险,所以愿意以高于公允价的价格入股。但是由于后来签订了补充协议取消了回售权,这种情况下20元高于18元是否就没有合理的解释了?个人建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不应当是取消回售权,而是采用《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应用案例——中止和恢复回售权》中的做法,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中止上述回售权。这种形式下既可以从实质上保留回售权也可以合理解释评估的公允价值18与20之间差异的合理性。

(2)如果评估出来的结果是22元/股,那么是不是就不合理了,此时是否应该以近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20作为公允价更合理?

chenyiwei 2022-12-11 22:59:44

这种情况还是首选以PE入股价格代表公允价值。现金流折现法的评估结果只是参考。投资人入股价格高于收益法下评估值的差异原因,对赌安排并非其唯一原因,因为决定投资价值的主要因素是企业及其所处行业的基本面。

如你所述,评估值如果高于PE入股价格,则是不合理的。

如要保留回售权的,则发行人不能作为义务承担主体(包括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责任),否则仍应确认负债。

11、硬件、软件和集成

zcy2401 2022-12-8 18:47:55

请教一下老师:

甲公司是多媒体视讯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向乙公司销售高清视频会议设备,具体的产品名称、相关配(备)件、规格(或版本)、数量、产地、型号、单价、技术参数等都做了约定。

合同总价款 1,887 万元,包括高清视频会议设备价款,以及与高清视频会议设备运输、包装、交付、安装、调试以及维修(护)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分阶段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60%作为预付款;全部高清视频会议设备根据合同规定初验合格后 7 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自验收合格、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证明之日起 7 日内,支付剩余部分。各项软硬件产品的保修期为五年,从正式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现在已知,硬件、软件和集成服务构成一项履约义务,按时点法确认收入。请问是否应该在“自验收合格、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证明之日”确认收入?我的理由是,还有10%的款项,可以认定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是实质性的程序?

chenyiwei 2022-12-11 22:53:38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初验后即进入试运行,初验后本企业需发生的后续成本和工作量预计很少,按照以往经验不会不通过终验,则以初验时点确认收入可能更为合适,但需就后续可能发生的补救、整改等成本计提预计负债。

12、免费赠送研发样品的处理?

numberxu123 2022-12-8 19:21:19

A公司研发新产品需在经过客户验证,在开发过程中A公司会赠送一部分样品给到客户进行测试。由于客户不支付对价,因此A公司无需冲减研发费用。

问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将样品无偿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应当视同销售,由于该样品没有成本(已经计入了研发费用),因此在视同销售确认销售费用时无成本结转,只有“销项税”转入销售费用,即“借: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是这样处理吗?

chenyiwei 2022-12-11 22:05:58

可以这样理解。

13、请教陈版主,关于投资结构化主体的账务处理

chuangz11 2022-12-8 19:32:34

陈版主,您好!

背景资料(内容有点长,辛苦老师,谢谢):A公司作为一家其他金融企业,打算投资一家从事教育的甲公司,投资路径如下(以下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2017年3月,相关投资在2017年4月投资完成):

1、A公司(委托人和唯一受益人)与一家信托公司B(受托人)签订《•XXX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投资份额4个亿,本信托期限预计为30个月,自本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信托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终止。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投资于《XXX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共同签订《XXX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受托人仅负责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不承担积极主动的管理职责。

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当个核算期每日应计提的预期信托收益=当日存续的信托资金x7%/365,且合同约定,“特别提示:本信托的信托收益不构成受托人对受益人信托收益的保证或承诺。本信托的预期信托收益、预期年信托收益率、收益率不构成受托人对信托收益的保证或承诺。本信托终止时,受益人可获得的实际年信托收益率存在低于上述预期年信托收益率的可能”。

信托费用:信托费用A的费率共计0.2%/年。

2、B公司作为受托人与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C和资金托管人D签订《XXX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本项委托资产仅用于认购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本计划应给付管理人管理费,按日计提。本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 0.18%。本计划应给付托管人托管费,按日计提。本计划的年托管费率为0.02%;

3、C(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作为资产计划管理人和M信托(优先级有限合伙人)、N公司(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和P公司(GP)签订合伙企业协议,协议约定:C、M、N出资份额分别为4个亿,P公司出资100万;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完成全部出资额日起参拾(30)个月,经任一合伙人同意可申请展期,不同意展期的合伙人可申请退伙。本合伙企业财产仅限于用于投资下列标的公司:出资不超过 12 亿元受让甲公司 99.90%的股权。合伙企业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应质押给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约定:N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整。此部分实缴出资将独立核算,并不参与合伙企业投资,也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分配。待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丁方返还其实缴的出资额。丁方以自有资金出资,并自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完成全部出资额日起 30 个月内分期缴付至合伙企业账户;有限合伙企业应每年向丁方按照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的 1.5%/年支付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之全体合伙人出资额X1.5%X合伙人实际投资天数/365;

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本合伙企业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支付其出资金额7%的年化基准收益,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完每期基准收益后,对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支付其出资金额7.4%的年化基准收益,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暂不进行收益分配,待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退出后进行收益分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及中间级有限合伙人退伙时,扣除合伙企业应支付相关费用后且分配完本协议 约定之基准收益后,如有超额收益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出资金额获取 18%的部分,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金额获取 12%的部分。

4、C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和N公司(合伙企业中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母公司乙公司签订《XXX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差额付款合同》,乙公司须向甲方补足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1)定向资管存续期间收益分配时的差额补足:按照基准年化收益率 (7.4%)计算的甲方于该期间收益分配结算日应当获得的收益-甲方于该期间收益分配结算日在合伙企业已实际获得分配的收益;

(2)定向资管终止时的差额补足:

C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认购合伙企业中间级有限合伙份额的投资本金 按照基准年化收益率(7.4%)计算的甲方收益-甲方在合伙企业项下已实际获得分配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乙公司根据期间收益分配结算日已向甲方补足的差额款项。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履行前述差额补足义务:

(1)定向资管存续满 21 个月且上市公司Y公司或其他上市公司未就收购甲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事宜进行相关公告;

(2)标的公司2017 年经审计净利润未达到10,000.01万元的90%;

标的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利润未达到17,000.62 万元的90%.

5、2018年9月份以前,乙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差额付款义务,支付6次,在2018年9月之后,因为乙公司资金困难,就一直未承担支付义务。到2020年,乙公司申请破产,截止2022年11月破产清算未完结。A公司去申请债权申报,被破产管理人拒绝,认为A公司不属于债权人。2017-2021年甲公司经营利润在9000万左右,2021年7月份因国家双减政策,公司开始经营困难,2022年基本所有校区均关闭,甲公司也无法提供给A公司财务报表。合伙企业不参与甲公司实际经营。实际经营者为校区的总经理。

6、根据了解,管理者单独购买该项资产目的是到30个月后,如果有人接手,将受让股权转让。

问题:(1)在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上,针对该项投资,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应2022年应通过哪个科目核算?

(2)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是否需要将XXX单一资金信托纳入合并范围?

(3)2022年末,A公司投资该项目公允价值该如何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如何计算?

chenyiwei 2022-12-11 21:19:47

1、A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直接反映对“单一资金信托”的投资。由于其为唯一出资人和受益人,故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2、需将单一信托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中逐层穿透,最终体现为对合伙企业的中间级投资额(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时对乙公司的差额补足事项确认为另一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这两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但不会完全抵销,不可能“合成”为一项保本、固定收益的投资产品。

3、对于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允价值估值,应从最下的底层资产开始,首先确定底层资产的公允价值,再根据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规则计算出归属于本企业的累计收益,按投资本金 /-累计收益或亏损作为公允价值。

14、此类租赁变更该如何处理

zhangxinya 2022-12-8 21:23:34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场地签订租赁合同,原租赁期为2019年3月27日至2028年3月27日,租赁期为9年,每年每平米租金400元。2022年3月经双方协商,将合同期限变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质租赁期没有变化。其中,双方约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修改租金为每年每平米700元。原协议中2022年3月27日之前的租赁费用已经按照原协议履行完毕。对于此种情况,应作为一项新租赁合同,还是做租赁变更处理?

chenyiwei 2022-12-11 20:48:22

因为是在原租赁期中间修改租赁期限和租金,故建议按照租赁变更处理。

15、提名独立董事对重大影响的判断

zryhzwg 2022-12-9 01:13:40

求助陈版:

某国有企业对国内A保险公司持股13%,其他3名股东分别持有13%、24%和50%。章程约定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案。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持股50%的股东派驻3名、持股24%的股东派驻2名,持股13%的股东分配提名1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一般决议过半数董事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国有企业提名的独立董事与该企业无任何关联关系。

求助陈版,如上述案例,在获得提名独立董事并实际派驻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对该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将该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核算。

chenyiwei 2022-12-11 20:43:37

实务中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偏向于行使监督权,即公司管理层的行为是否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更倾向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一般较少主动发起设计财务、经营等相关活动的决策。因此,作为持股比例最小(13%)的股东,虽然有权提名一名独立董事,但很可能仍不能据此获得对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影响。

另外还有一项相关的考虑,即本案例中只有4个股东,持股并不分散,前两名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对于并列第三的两个小股东优势明显,且前两大股东联合起来,不论股权比例还是董事会席位占比都已超过2/3,已经取得了绝对多数。在此情形下小股东的决策参与权会进一步受限。

16、购买260万大型机械设备,付款期限为1.5年,是否考虑现值确认原值呢?

baibingbing132y 2022-12-9 01:14:42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

合同签订后3日内

2022.5

2022-6-25前

2022.8.25前

2022.11.25前

2023.2.25前

215,000.00

2023.5.25前

215,000.00

2023.8.25前

215,000.00

2022.11.25前

225,000.00

合计

2,600,000.00

您好 陈版 这个图表是购买大型机械设备的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和实际付款日期,

1、以上是否属于准则所说的:

chenyiwei 2022-12-11 20:38:12

1、因为付款周期延续到设备交付一年后,故存在融资成分,应按未来付款金额的折现值确认固定资产。折现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月份。

2、虽然金额较大,但是付款期限很短,只有约1.5年,是否可以简化,取决于对重要性的考量,即如果不考虑折现与考虑折现影响相比,对后续各年度的利息支出和折旧等成本费用项目的金额是否具有重大影响。

17、请教陈版主该贸易模式是否属于融资贸易

wsheaven 2022-12-9 09:59:03

某上市公司贸易业务模式如下:上市公司作为委托方,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销售货物,即乙方与上市公司选定的买家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上市公司交货后,货物所有权归属乙方,自上市公司将货物交予乙方起至乙方将货物交予买家期间,货物市场跌价风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上市公司承担。根据合同,乙方收到上市公司交付的代销货物后,向上市公司交付一定比例代销保证金(预付款),上市公司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照约定利率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乙方收到上市公司指定买家的货款后,上市公司与乙方再进行结算。

问题1:合同约定,上市公司交货后,货物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权转移是否意味着货物控制权转移?合同中又约定,上市公司将货物交予乙方起至乙方将货物交予买家期间,货物市场跌价风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上市公司承担。这两处是否存在矛盾?

问题2:该模式是否属于融资贸易?上市公司确认收入的时点以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还望陈版主不吝赐教,不胜感激!

chenyiwei 2022-12-11 20:28:17

所有权转移并不代表会计上控制权的转移。根据新收入准则第四条:“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而本案例中乙方明显是代理人,会计意义上的控制权应当是由上市公司直接转移给最终客户的。乙方持有期间实际上是受托代管,乙方享有所有权期间,控制权仍属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从乙方取得的销售保证金,可以理解为是以商品所有权为质押获取融资。

18、关于直播平台追缴个税问题会计处理

huangyuchen 2022-12-9 10:01:09

陈版好,请问直播平台若被税局要求补主播应交未交的个税,这块个税是入账营业成本-主播佣金还是营业外支出?

chenyiwei 2022-12-11 20:22:24

个人理解是营业外支出。因为正常情况下这些个税应由主播个人负担,平台只是代扣代缴,现在无法向主播追缴导致只有平台自担,不属于其正常经营成本的范畴。

19、求助陈版,新收入准则合格收款权问题

小乐安1314 2022-12-9 10:31:51

请教陈版,关于新收入准则中按时段确认收入的原则第三条规定,是不可替代性 任何时段内的合格收款权条件,根据我们查验的客户的销售合同里没有任何关于甲方违约的赔偿条款,客户解释为根据《民法典》第584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他们认为如果甲方违约按照民法典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取到合格收款权的,根据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规定,需要参考相关司法判例或法规解释,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划分为满足按时段确认收入的条件,他们家的产品是根据客户需要单独设计的,满足不可替代性

chenyiwei 2022-12-11 20:20:19

不应仅仅因为民法典(或合同法)的条款规定而直接认定为企业具有合格收款权。合同中对于合格收款权的约定应有明确的计算方法,或有充分证据表明合同各方对合格收款权如何计算存在共识,且符合准则所界定的“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范畴。同时,合同约定的合格收款权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应能够得到司法实践的支持,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能够得到执行。

该问题不仅是一个会计问题,也是一个对注册会计师很有挑战的问题。时段确认相比于时点确认,收入确认得更早(授予知识产权许可除外),且业绩较为平滑可控,尤其是那些合同交易价格金额较大履约时间跨度较长的业务,如果企业本身的业务量不大,采用控制权转移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处理将使得企业在不同年度之间业绩发生较大的波动。因此,时段确认往往是比较受企业欢迎的处理方式。而在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满足时段确认的三个条件里,只有第三个条件是比较有可能通过合同条款约定来达成的,这也就使得企业有通过改变合同条款约定来满足准则要求的动机和机会,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较大的挑战。

20、请各位老师指点:现金流量表的间接法与资产负债表

模拟盘大师 2022-12-9 11:09:28

我在看香港上市公司0700的年报,附注43(P.300)给出了现金流量表的间接法。其中有一个调整项目是“递延收入”,金额为

(百万元)。

而对照综合财务状况表,递延收入(非流动)年初6,678,年末4,526,增加-2,152;递延收入(流动)年初82,827,年末87,846,增加5,019,流动与非流动部分合计增加

chenyiwei 2022-12-11 20:17:10

例如合并报表层面是否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某一项目的年初、期末余额出现差异,例如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处置子公司、年内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等)?当然也不排除可能有一些无法合理估计到的特殊原因。

21、求助陈版主关于内部交易递延所得税问题

雨雪霏菲 2022-12-9 11:11:58

案例背景: A公司为集团母公司, B公司为其子公司,根据《XX市城市更新办法》、《xx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2017年7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双方约定就C城市更新单位范围内A公司所拥有的房地产提供给B公司进行更新改造及搬迁补偿安置,搬迁补偿方式为【产权置换】的搬迁补偿方式。B公司项目将于2024年交付。

问题描述:A公司咨询税务局后在收到该笔补偿收益这个税要递延到未来处置才缴纳。A公司在该笔确认收入当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请问陈版主:由于该笔交易为内部关联交易,在出具合并报表的时候,该笔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合并层面是否需要冲回呢?

chenyiwei 2022-12-11 20:15:13

这部分递延纳税是依据税法规定将纳税义务延后,与一般意义上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所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不同,该项递延所得税并不是针对特定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故我理解因为未来的纳税义务并不会在合并报表层面就消失,故在合并报表中仍继续保留该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22、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点点滴滴ha 2022-12-9 13:03:33

B公司和C公司属于国有全资A公司的子公司;

B公司对D公司账面长投成本16亿元(持股10%),2021年末,D公司净资产为17亿元。

2022年,根据划拨文件,B公司将持有的D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C公司,划拨文件规定以D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为17亿元作为划转金额。

A公司账务处理:

借:长投-C公司 17

贷: 长投-B公司 17

B公司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司 16

贷:长投-D公司 16

C公司账务处理:

借:长投-D公司 17

贷:资本公积 17

请问,C公司账面确认的长投17亿元与该股权16亿元的投资成本(B公司初始投资时支付的)之间的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吗?

chenyiwei 2022-12-11 19:47:43

此问题取决于无偿划转的股权投资(C对D的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如果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保持划出方的原计税基础,则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但如果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处置或清算D公司,则也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3、对于存在初验与终验的软件定制开发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判定处理

shenyp1994 2022-12-9 13:53:50

发行人的业务模式主要是向政府类、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销售定制类开发软件,通常来说定制产品的验收存在初验(试运行)以及终验两个时点。

个人的疑惑如下:

1、过去企业采用初验法确认收入,但是经过尽调发现,50%以上的项目在初验至终验环节的成本支出占总收入的比重大于10%,因此个人觉得这种情况下初验法确认收入过早。除此之外,由于客户的特殊性,导致回款周期非常长,应收账款账龄基本都在1年以上。

2、经过查看,基本初验至终验的周期在1年左右,部分会在一年以上,目前的设想是设定一个比例,比如总体收入的5%,如果初验确认收入时,预估初验至终验后续支出比重占总收入的5%,那么可以采取初验法确认收入,同时对5%的成本部分计提预计负债,超过5%的部分采取终验法

具体分录:

借:应收 贷:收入

借:成本 贷:存货 预计负债(5%的总体收入)

不知道上述方法目前来看是否合理,如果合理的话,以下几个问题:

1、在执行时最好准备那些依据为预估预计负债提供证据,保证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2、对于预估后续支出大于5%的合同,转而采取终验法,从报表影响来看是把原管理层报表确认的收入向以后年度调整,应收账款的账龄也相应发生变化,这个调整会被视为人为调整么?

望各位赐教,感谢

chenyiwei 2022-12-11 19:43:36

“定一个比例,比如总体收入的5%,如果初验确认收入时,预估初验至终验后续支出比重占总收入的5%,那么可以采取初验法确认收入,同时对5%的成本部分计提预计负债,超过5%的部分采取终验法”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涉及重大会计估计,且该估计的结果对收入和利润的确认时点有较大影响,因此实务中被监管质疑和反对的可能性很大。故实务中不建议如此操作,更大可能性是全部采用终验法。

鉴于此类行业的IPO项目和上市公司不少,建议深入研究同行业的收入确认模式,考虑能否参考借鉴。

24、求助陈版主,质量索赔的疑问。

liuweisheng 2022-12-9 14:22:20

A公司购买原材料加工出售,原材料质量问题,客户找A公司索赔,A公司找供应商索赔。截止2022年,A公司垫付支出100万元,A公司已经起诉供应商,未开庭审理。2022年A公司垫付的100万元以及预计诉讼在B公司收到的赔偿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谢谢版主解惑。

chenyiwei 2022-12-11 19:20:24

对于支付给客户的索赔款,在支付时计入销售费用。如果此前就产品质量保证确认过预计负债的,则首先从该预计负债中列支。不建议在支付时即挂对供应商的债权,除非“基本确定”(概率>95%)可从供应商处获得补偿。

后续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明确了向供应商索赔的权利可获得法律支持,且基本确定可从供应商获得补偿(或者已经实际收到补偿),再贷记销售费用。

25、大额存单上一手利息,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满,以房抵债不过户什么时候冲应收

baibingbing132y 2022-11-13 19:26:57

陈版,您好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

1、购买大额存单,三年期(到期付息),可到期前转让出去,购买时支付上一手的利息,是否计入应收利息呢?还是其他科目呢?

2、企业出租的自有房产,租赁期间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租赁期满,已经空置,企业意图出售但租赁期满后一时寻不到买家,又无相关意图的董事会决议,应该做什么核算呢?审计建议仍做投资性房地产,如仍做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折旧入其他业务成本,无配比的其他业务收入?

3、房地产甲方打算以房抵债,否则欠款遥遥无期,我方处于不利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但想先预告登记,并不过户(不想弄成二手房),例如签订抵房协议,期间寻摸买家,请问时候冲应收账款-房地产甲方呢?

提前谢谢陈版啦

chenyiwei 2022-11-15 05:00:17

1、购买时支付上一手的利息,如果这部分利息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但尚未到付息日,则并入金融支持的初始计量金额中,即“其他流动/非流动资产——应计利息”,而不应确认为应收利息。

2、可以这样处理,继续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折旧继续列入其他业务成本。

3、要考虑除了未办理过户登记以外,本企业是否已经事实上取得了抵债房屋的控制权,能决定何时以何种方式处置,以及享有或承担处置价格变动导致的风险与收益等。如果是,则应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并确认抵债资产。

乐境心园 2022-12-9 20:48:32

陈版,请问第1条中不应确认为“应收利息”,主要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chenyiwei 2022-12-11 18:26:24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据此,尚未到付息日的应计利息不能作为“应收利息”核算及列报,而应作为对应的债权类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组成部分,在“XX金融资产——应计利息”中核算及列报。

26、请教陈版主:关于非政策性搬迁导致的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

cbw_10_— 2022-12-10 10:04:16

请教陈版主:目前A公司经政府要求2025年进行搬迁,政府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厂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金额进行补偿。公司参照补偿金额,将账面价值低于评估价格的资产自评估报告日起(假设2022年)停止计提折旧,将账面价值高于评估价格的资产自评估报告起(假设2022年)加速计提折旧。同时,均调整资产使用年限至搬迁时点2025年。

请问版主:

1. 如果该评估价格被视为资产处置时点的处置价格,该价格是否可以同等于相关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呢?

2. 目前,公司对于停止计提折旧部分的资产,看似是按照“持有待售”方式处理,实际不满足持有待售的定义,是否可以在2022-2025搬迁执行前依旧视为固定资产,却不计提折旧?

3. 如果评估资产打包视为一个CGU,评估价格高于账面价值,其CGU不存在减值,但账面价值高于评估价格的资产是否还要单独进行减值评估?

4. 上述事项,应当执行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吗?还是实际按照正常使用年限和直线法摊销,当2025年做资产处置处理,或者2024年年末视为持有待售?

诚挚感谢答复~~

chenyiwei 2022-12-11 11:35:33

1、可以进行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变更。但如果该项变更导致剩余使用期间内需计提的折旧减少的,则不建议进行该项变更,以免导致折旧少提,成本费用少计。

2、可以在2022-2025搬迁执行前依旧视为固定资产(不满足持有待售条件),同时继续计提折旧(按变更后的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

3、账面价值高于评估价格的资产还要单独进行减值评估。

4、如果到2024年末尚未停产,则即使距离搬迁不足一年,也不能作为持有待售。

27、请教陈版,关于公司分立问题

苍蓝新月 2022-12-10 10:19:55

请教陈版,2022年度A公司要分立为A和B两家子公司,A公司所在地为上海,B公司原为A公司在昆明的分公司,一直处于建设期,A公司在2020年—2022年度陆续收到关于B的在建工程的政府补助,A公司账面做递延收益,在收到各期已经缴纳了所得税,并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目前A和B准备分立,如果这笔递延收益要同步划转到B,因为A是在上海缴纳的所得税,而B将来要在昆明缴纳所得税,目前B和昆明税务局初步沟通得到的反馈是昆明税务局不太认可A已经在上海缴纳的所得税,公司会承担较大的税负,请问这笔政府补助怎么处理,能否在A的账面上继续核算,当B在建工程转固之后,开始摊销。

chenyiwei 2022-12-11 11:31:46

既然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那么对应的递延收益就应当跟着资产走。在分立之后,该项在建工程已不在A的账面上,因此A也就不应继续保留该项递延收益,而将其在分立时一并终止确认。

对于新设的昆明B公司,应根据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意见合理确定该项在建工程的计税基础。如果当地税务机关不认可A已经在上海缴纳的所得税,则其计税基础应当是【成本-政府补助款】。由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冲减B的权益。

28、持股平台自身增加注册资本问题

yanbotao 2022-12-10 11:27:10

本帖最后由 yanbotao 于 2022-12-10 11:47 编辑

被审计单位有一持股平台A,持有被审计单位58万股股份,其中授予员工甲5.8万股A的份额,并约定自授予日三年内,持股平台A的注册资本增加,则甲的持有A的比例自动增加,始终保持持有A的比例为10%。在这三年内,被审计单位的注册资本和持股平台的注册资本的变化如下:

授予日原始情况:

2016年2月,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125万元,估值4000万元,A认缴被审计单位股权比例46.4%,持股平台A注册资本58万元,授予甲5.8万股份额;

2017年1月,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143万元,估值10000万元,A认缴被审计单位股权比例40.6%,持股平台A注册资本58万元,甲持有5.8万股份额;

2017年4月,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500万元,估值10000万元,A认缴被审计单位股权比例40.6%,持股平台A注册资本58万元;甲持有5.8万股份额;

2017年6月,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500万元,估值10000万元,A认缴被审计单位股权比例33.79%(转让给外部投资人),持股平台A注册资本58万元;甲持有5.8万股份额;

2018年1月,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500万元,估值20000万元,A认缴被审计单位股权比例33.79%,持股平台A注册资本580万元;甲持有58万股份额;

2018年7月,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555万元,估值25000万元,A认缴被审计单位股权比例35.41%,持股平台A注册资本580万元;甲持有58万股份额;

2018年8月,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600万元,估值27000万元,A认缴被审计单位股权比例32.79%,持股平台A注册资本580万元,甲持有58万股份额;

2018年9月,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600万元,估值27000万元,A认缴被审计单位股权比例32.79%,持股平台A注册资本600万元,甲持有60万股份额;

2019年2月,股份支付等待期满。

请问陈版:

我目前只在被审计单位账面确认了2016年2月甲持有的授予日的5.8万股份额的费用,后续增加的52.2(58-5.8)和2万股份额需不需要再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chenyiwei 2022-12-11 11:22:18

“自授予日三年内,持股平台A的注册资本增加,则甲的持有A的比例自动增加”具体是如何实现的?甲是否需对持股平台增资?或者视同大股东或其他方为其代为承担出资款?

如果穿透后甲持有被审计单位的权益份额增加,但其无需支付额外对价,或者所支付的对价低于新增持股的公允价值的,则应就新获得被审计单位的权益份额作为新的股份支付处理,按权益增加日为授予日,按届时被审计单位的估值为基础确定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29、求助陈版主,股份支付的疑问。

liuweisheng 2022-12-10 10:59:58

2021年A公司成立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服务期限5年。

如果员工未服务满5年离职,离职按照员工入股实际支付金额扣除等待期收到的分红退还员工;

如果员工服务满5年,公司未上市,退出按照入股实际支付金额本金及市场利率计算利息支付员工;

如果员工服务满5年,公司上市成功,退出按照退出日的收盘价计算支付员工(如股份处于锁定期,合伙企业无法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票向拟退出合伙人支付财产份额,执行合伙人有权决定该拟退出合伙人通过转让出资份额的方式退出或者延迟至本合伙企业锁定情形结束时退出)。

如果员工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该合伙人强制退伙,合伙企业合伙人按照其入伙时出资额,扣除合伙企业分红后的余额退伙。

等待期内股份支付金额如何进行计量。谢谢版主解惑

chenyiwei 2022-12-11 11:18:17

这种情况下的股份支付既包含服务期限条件(服务满5年),也包括业绩条件(IPO上市成功)。应据此合理确定等待期,即以下两者中的较长年限:(1)5年;(2)预计到IPO成功所需时间。在该服务期间内摊销股份支付费用。会计处理可参考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

同时,对于员工在等待期内离职时的回购义务,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条规定确认回购义务相关负债。“如果员工未服务满5年离职,离职按照员工入股实际支付金额扣除等待期收到的分红退还员工”这种情况表明属于“现金股利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

30、模具费返还的会计处理?

numberxu123 2022-12-9 23:53:13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为生产A产品,甲公司需要专门开发模具。

模具费100万元在模具通过验收时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模具所有权归乙公司。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当A产品销量达到1亿元时,甲公司将返还上述模具费。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a.收到客户支付的模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贷: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

b. 合同期满销售量达到标准,退还客户支付的模具费

借:合同负债

借: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c. 合同期满销售量未达标准,客户支付的模具费转收入

借:合同负债

借: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a.模具验收时

借:固定资产-模具

贷:应付账款-暂估

b.合同期满采购量达到标准后返还模具费

借:固定资产-模具(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模具折旧 (红字)

贷:累计折旧 (红字)

c.合同期满采购量未达标准,不予退还模具费,供应商开票

借:固定资产-模具(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借:固定资产-模具 (开票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开票额)

贷:应付账款 (开票额)

请问: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chenyiwei 2022-12-11 11:11:33

1、主帖中对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2、对于乙公司而言,采购额达标后收到甲公司返还的模具费,应作为采购折扣(数量折扣)处理,冲减A产品的采购成本或者主营业务成本,不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累计折旧。

31、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问题

lene011 2022-12-9 21:15:12

请教陈版主,我公司拟投资A公司。A公司账面净资产1亿元,估值2亿元,我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占有A公司5%股份,不具有重大影响,拟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我公司该如何确认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是否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每年度账面净资产增加所占份额,确认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chenyiwei 2022-12-11 11:07:37

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净资产变动并不代表其公允价值变动。如果近期被投资企业引入新的财务投资人,则引入新财务投资人时的估值是确定公允价值的最可靠、最直接的依据。

如果无近期股权转让价格或者引入新投资人的作价作为参考,则可以考虑对照新CAS22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考虑能否以成本作为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另外,在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中也提及:“企业在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当成本不能代表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时,企业应当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仅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32、求助陈版 - 涉及三方交易的主要责任人认定

wx_5a60a720bf5b 2022-12-9 18:01:31

陈版好,

背景:公司A签订零部件设计及供应协议向公司B设计零部件并量产,由于A公司没有工厂,因此找C公司代工(C公司由B公司直接指定,A和C的供应价格直接由B公司与C谈判,A和B的供应价格在与C的价格基础上加10%),生产出来的产品由C公司直接发往B公司。

问题:在这种设计三方的交易中,实务中如何认定主要责任人?

从准则指南的三大迹象中,1.A公司本身无存货,2.毛利固定(是否可以认为无定价权?)3.承担主要责任:A公司与B公司的供应合同条款中,A公司对产品质量和供应负责,但A公司和C公司的合同中,同样也有相同的供应商责任条款,这里如何判断是A还是C承担主要责任?

chenyiwei 2022-12-11 11:02:14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的区分应以履约义务为单位。同一合同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的,可能在履约义务A中是主要责任人,而在履约义务B中是代理人。

就主帖所述交易而言,该事项包含设计和制造两项履约义务,A仅就设计服务承担主要责任,但就生产加工而言为代理人(虽然名义上“A公司与B公司的供应合同条款中,A公司对产品质量和供应负责”,但这个责任很容易转嫁给C,且C也是B指定的代工商)。

33、赠送设备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nmhujk 2022-12-9 17:16:56

请教各位老师,A公司与B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附赠一套医疗设备,合同约定A在合同存续期间拥有使用权,B拥有所有权,A公司承诺在B公司购买相应的试剂和耗材。合同期满全套设备所有权归A公司,请问A公司在收到这套医疗设备的时候需要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吗,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B公司又应当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chenyiwei 2022-12-11 10:55:35

B公司的处理可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4-2-5(医药企业在“买试剂送仪器”销售模式下免费提供给医院的仪器的核算)”。

A公司构成一项租赁安排,是否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取决于与B公司的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试剂的最低采购量或采购额,从而是否存在实质固定付款额。如果无实质固定付款额,则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其成本体现在试剂的采购成本中,后续取得所有权时也不作为固定资产确认。

34、求助陈版,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wx_5dd167782997 2022-12-9 17:11:33

背景:A集团、甲集团同属国资委控制的国有独资公司,B公司为A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国资委下文将B公司划转给甲集团,根据基准日B公司净资产占甲集团净资产比例计算取得甲集团30%股权,文件中提及A集团对甲集团不履行股东职责仅享有分红权。

请问:1、A集团对甲集团的投资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可行?

2、A集团使用B公司股权交换甲集团股权是否能构成权益性交易呢?

谢谢陈版!

chenyiwei 2022-12-11 10:52:31

“A集团对甲集团不履行股东职责仅享有分红权”,即A集团对甲集团不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A是否享有甲集团的净资产权益?这是能否将这部分股权认定为权益工具投资需考虑的因素。如果作为股东的财产权利还是完整的(包括剩余财产分配权、日后股权处置时的增值权等),则在确保该项投资系“非交易性”的前提下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A集团使用B公司股权交换甲集团股权,属于以子公司股权换取一项金融资产,应按处置子公司股权并丧失控制权处理,换入的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将差额确认为投资处置损益。

35、关于政府无偿划拨股权的账务处理

Anne0103 2022-12-9 16:57:32

陈版主:

您好,政府无偿划拨的股权,如果被划拔单位的净资产为负数,在合并层面是冲抵资本公积吗?

chenyiwei 2022-12-11 10:47:39

这种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零值作为成本入账。如果本企业需对其无力偿还的负债承担兜底责任的,则需确认预计负债并对应冲减资本公积。

36、代缴社保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

审计何小白 2022-12-9 16:45:10

本帖最后由 审计何小白 于 2022-12-9 17:14 编辑

背景

1:A公司通过C公司销售货物,并给C公司通过支付技术服务费的方式返还佣金(对方提供技术服务费发票),计入成本;2021年度审计将其调入销售费用-销售佣金,企业在汇算清缴时进行了纳税调整。现2022年新增了一笔40万佣金(对方开票时间为2021年6月,A公司支付及入账日期是2022年3月)

2:A公司在深圳,其员工何某的社保及公积金等在异地-北京缴纳,A公司将社保费用支付给B公司,由其代交。现双方签订名义上的“技术服务合同”,年金额约20万,发票为技术服务费,A公司计入成本;

3:A公司需要支付境外母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现累计2020年-2022年计入成本500万,实际仅于2022年支付50万,预计下一笔于2023年底支付;

注:A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问题:

1、2022年40万销售佣金跨期,且金额约等于实际执行重要性,因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必须调整以前年度?还是仍调整计入销售佣金并于汇算清缴时调整,不考虑跨期因素?

2、代缴社保的技术服务费是否要调整与工资一起计入费用(技术服务费金额实际高于实缴设备金额)?企业汇算清缴时是否要进行纳税调增?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收账款的坏账计入营业外支出,还是管理费用更合适?如计入管理费用,2022年收回上年度已坏账处理的应收账款,作为管理费用负数,还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更合适?

4、2021年汇算清缴时,未对未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纳税调整,是否错误?2022年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对累计的未支付部分450万全部纳税调整增加?

谢谢!

chenyiwei 2022-12-11 10:46:02

1、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是,按“技术服务费”入账并不反映该交易的经济实质。

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此不应计提坏账准备,到实际作为坏账核销时(具体标准与税法上的资产损失认定标准一致)再处理。

4、一般理解是对于此类未支付的境外母公司佣金应进行纳税调整,具体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3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或有对价后续会计处理问题

wx_63106716a28c 2022-12-9 16:23:37

请教陈版主,2020年12月A公司从B公司手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C公司,对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3500万,包括评估价格3000万及预计2021年政府退税2020年款500元,C公司于2022年11月取得2020年退税款400万元,想问下单体报表剩余100万元如何处理,进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报表层面呢?

附会计分录

(1)2020年12月

借:长期股权投资3500

贷:银行存款3000

其他应付款500

(2)2022年11月

借:其他应付款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chenyiwei 2022-12-11 10:33:50

当初收购协议中,对预计后续可收到的退税款的归属问题,以及实际收到款项与预计款项之间差额如何处理?请补充提供相关事实背景。

38、寄存模式收入的确认

RSM@zyl 2022-12-9 16:18:20

陈老师下午好,想咨询个问题

背景1:

公司请DP公司(代运营公司)在抖音商城上卖货,约定固定费用为消费者下订单金额的45%,在该支付义务产生的时点,公司尚未将货物送到消费者手中,并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此时该固定费用与收入的实现可能存在期间不匹配的问题。

我的理解,正确的账务处理应为:在该支付义务产生时,确认其他流动资产-合同取得成本,后续根据收入的实现情况进行后续的摊销。

背景2:

公司请DP公司(代运营公司)在抖音商城上卖货,约定固定费用为消费者下订单金额的45%。由于公司销售的是纸尿裤这种随着**的成长所需购买的尺码会随之变化的产品,其中有一种业务模式是这样的:例如消费者在平台上下单1000元后,该款项会打到公司的平台账户上且不受任何限制。后续在半年以内可以让公司发20包纸尿裤(尺码可以等到后续下单的时候再选)且公司的纸尿裤无论尺码大小,单位售价都是一样的,消费者除了质量问题,不可以退款。在这样的背景下,消费者下单之后,公司就会产生向DP公司支付450元费用的义务,后续再不断地根据消费者的实时需求发货。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由于产品定价是一致的,且数量是确定的,公司有充足的库存可以及时发货,此时,这20包纸尿裤在消费者下单的时候就已经是属于消费者的了,只是暂时放在公司,后续根据需求再进行发货。如果以上定义可以成立,是否将费用和收入都确认在消费者下单的时点呢?

以上是我的困惑,我觉得模式很新颖,希望陈老师可以解答该问题~!

chenyiwei 2022-12-11 10:30:54

1、因为该笔费用的发生与收入确认的间隔时间少于一年,故根据新收入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可以递延到收入确认时转入销售费用,也可以选择在发生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2、对销售费用的确认原则同1。但对于收入确认,因为不满足“售后代管商品”安排的条件(具体看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故仍需到实际发货并经消费者确认收货时才能确认收入。

39、陈版,关于母公司增资导致少数股东股权被稀释的问题想请教

飘渺的风 2022-12-9 15:14:24

准则里是对少数股东增资稀释母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我想咨询如果是反过来呢,母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稀释了少数股东权益,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该如何处理?也是相同的计算方法吗,按照增资前后母公司在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计算差额,按照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谢谢

chenyiwei 2022-12-11 10:14:04

母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稀释了少数股东权益,原理相同,即视同收购少数股权。

需计算交易前后少数股权的变动金额。同时,由于合并报表层面的资产和负债是不变的(没有经济资源从外部流入或者流出到外部),因此将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额调整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即合并报表中的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一增一减,权益总额不变。

40、期货衍生品核算

jhs1027929079 2022-12-4 17:45:49

某公司在A期货公司分别开展有效套保的金、银、铜等金属的期货交易,报表日持仓的公允价值变动—金盈100、银亏100、铜亏100,当报表日确认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时,是按照交易标的物确认衍生金融资产—金100和衍生金融负债—银铜200呢?还是按照期货公司合并看,只确认衍生金额负债—100呢?求老师解答。

chenyiwei 2022-12-6 04:34:40

按照交易标的物确认衍生金融资产—金100和衍生金融负债—银铜200。不同合约的盈亏之间不能互相抵销。

jhs1027929079 2022-12-9 11:02:58

感谢老师的解惑。

jhs1027929079 2022-12-9 18:44:19

陈版主,还想问一下A期货公司铜盈100,B期货公司铜亏200,是分别确认衍生金融资产A公司铜100和衍生金融负债B公司铜200,还是合并确认衍生金融负债铜100呢。不同期货公司应该是不同的期货合约吧。

chenyiwei 2022-12-11 18:50

分别确认衍生金融资产A公司铜100和衍生金融负债B公司铜200。

41、公司回购股票用作股权激励的账务处理

1224spf 2022-12-6 20:33:12

陈版主,请教一下股份支付的问题

甲公司回购100万股股票用来股权激励,回收价格10元/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授予员工的价2元/股,授予日股票价格为5元/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

公司对持有人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2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实际归属份额比例(即持有人在员工持股计划中所持份额的实际可归属比例)。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2022年考核为良好解锁100%,合格解锁80%,不合格解锁0%。

存续期内,如因考核不达标、员工离职等原因发生未归属部分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进行再分配或作其他处理。再分配后仍有未归属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收回,于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2022年10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员工持股计划。

问题:以下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至于回购价格10元与授予日的股票价格的差异是否需要考虑?

回购时:

借:库存股1000万(100*10)

贷:银行存款

授予日:

借:银行存款万200万(100*2)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800

贷:库存股1000万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考核结果80万股100%解锁,20万股解锁80%。因为考核期间是2022年度,所以不涉及在各期分摊确认费用的情形。

借:管理费用288万 [(80 20*80%)*(5-2)]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88万

锁定期满: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88万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88万

chenyiwei 2022-12-8 06:22:59

授予日的分录应为:借:银行存款 200,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800,贷:库存股 800,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200。.将库存股余额调整为与本次授予价格一致。同时鉴于公司仍有续回购的可能性,故确认回购义务相关负债。

其他分录基本合理,但如果后续涉及股份回购的,则还需进行股份回购的会计处理。

1224spf 2022-12-9 18:01:32

追问陈版主:持股计划约定:“存续期内,如因考核不达标、员工离职等原因发生未归属部分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进行再分配或作其他处理。再分配后仍有未归属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收回,于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这个的意思就是确认的200万的回购义务吗?

(1)假如全部都解锁了,没有未归属份额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200万

贷:库存股200万

(2)接上面的例子解锁96万股,4万股未解锁最后出售价3元/股,(3-2)*4万的处置损益归公司所有

借:银行存款4万

贷:资本公积-股份溢价4

因为公司不回购,只是将未归属份额出售,所以全部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都冲回。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8万

贷:库存股8万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92万

贷:库存股192万

上述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chenyiwei 2022-12-11 18:50

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只要有公司回购的可能性,即需确认库存股和回购义务相关负债,金额为激励对象支付的认购款。如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能由公司回购的,则不确认。

42、请教陈版:是否构成业务合并

Bertie1988巫 2022-11-30 00:14:55

【背景】

1、A、B公司同属于甲控制的公司,A公司为境内公司,B公司为香港公司,A公司为生产制造型企业,A公司的境外销售通过B公司签署背靠背合同实现,即A公司将商品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将商品销售给境外终端客户,终端客户向B支付货款,B公司再A公司支付货款,同时A公司的境外采购也是通过B公司签署背靠背合同实现。B公司在香港无经营场所,其商品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人员均由A公司境内人员实际负责;在澳门有员工,负责研发和检测,有相关设备。

2、B公司在亚马逊开设店铺,其商品从A公司采购,在欧美的亚马逊店铺实现销售,相关人员也是A公司员工。

【问题】

1、为解决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A公司拟对B公司进行“业务合并”(股权收购存在障碍),A公司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C承接其采购、销售业务,属于业务切换,即在手采购销售合同执行完毕后,由C公司与供应商、客户重新签署业务合同,同时澳门员工人事关系转到C公司,相关设备转让给C公司。请教陈版,该方式是否构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

2、由于亚马逊规则无法将B公司的电商店铺转让给C公司,由C公司重新注册店铺开展电商业务,而B公司电商业务待其存货销售完毕后关闭其电商业务。如问题1构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能否将B电商业务也进行业务合并?

chenyiwei 2022-12-1 06:16:16

1、对研发团队的收购属于业务合并;对境外销售渠道的收购可以认为不是业务合并。但因为在境外销售业务中B明显是代理人,即A的销售收入需在B实现对境外终端客户的销售时才能确认,故是作为资产收购还是业务合并,对A的报表影响较小。

2、关键是业务的延续性,而不是店铺的注册主体是否发生变更。但如前所述,因为B是代理人,故是作为资产收购还是业务合并,对A的报表影响较小,并非主要问题。

Bertie1988巫 2022-12-9 10:18:03

谢谢陈版。能否这样理解:如果是业务合并,A和B之间的购销业务就不是关联交易;如果是资产收购,那A和B之间的购销业务是关联交易?

chenyiwei 2022-12-11 20:21

不是“是否为关联交易”的问题,而是“是否按常规方法抵销内部交易损益”的问题。

43、CRO收入确认问题

liumangayuan 2022-12-6 18:51:27

公司受托研发 按照里程碑节点确认收入 最后节点为公司获取批件 比例15% 在获取批件的时点确认到100%收入 目前有个问题是与部分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 公司获得批件后还存在将批件转让给客户 及帮助客户完成生产场地转移的义务 假定上述两个行为均给予5%的付款金额

基于上述信息 请教陈版

在公司获得批件后是否可以确认到100%收入 按照里程碑设置的节点 公司均已完成

但是如果此时100%确认收入 公司实际上还有履约义务没有完成 是否合理

如果不能全额确认收入 是否需要等到约定的所有付款条件均达成才能确认剩下的10%收入

请陈版赐教

chenyiwei 2022-12-8 06:14:10

1、如果批件转让给客户这一环节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这一环节无需重大成本发生,则该环节本身不构成一项履约义务,无需为其分配履约进度和合同价款。

2、生产场地转移通常理解是一项实质性的履约义务,应对其分配合同价款,到履约完成后确认这部分对应收入。

liumangayuan 2022-12-9 09:41:42

不好意思没描述清楚 公司用的时段法确认收入 在公司获得批件的时候确认100%收入的 但此时合同剩余的付款条款还有批件转移、生产转移等未完成的履约义务 这时候是否可以确认100%收入 剩下的履约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我还有个疑问是 时段法确认收入 批件未转移给客户 是否意味着控制权没发生转移 如果合同条款涉及批件转移 公司能否在自己获得批件的时候就确认100%收入 或者说要对获得批件进行明确即是公司获得批件还是客户获得批件 烦请解答

chenyiwei 2022-12-11 20:33

1、如果转移生产场地是单独的履约义务,则对应于该项履约义务的收入在实际完成转移前不确认,也就不存在提前确认合同资产的问题。2、如前所述,要看批件转移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批件转移单独考虑不是一项履约义务。

44、请教陈版,实控人低价增资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linsennuan0617 2022-4-7 01:21:34

本帖最后由 linsennuan0617 于 2022-4-7 01:23 编辑

陈版,您好。我们现在有一个项目,C轮融资后,公司股本为5亿股,实控人的持股比例为40%,因D轮融资公司引入大量的产业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新增股本5亿股,为确保满足实际控制人上市前后的比例要求,实控人拟参与D轮融资,认购1亿股,但是外部投资者的认购价为12元/股,实控人的认购价为5元/股(实控人已取得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就是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券商和项目组持有不同意见:

券商意见:

依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第二十六条:对于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际控制人/老股东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事宜,如果根据增资协议,并非所有股东均有权按各自原持股比例获得新增股份,对于实际控制人/老股东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应属于股份支付。公司实际情形为:实际控制人增资前持股比例为40%,低价增资后持股比例为30%,股权比例下降了10%,不属于应确认股份支付的情形,不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项目组意见:

实际控制人于报告期内担任公司总经理,且本次公司增资并非向原股东同比例配售,出于审慎原则考虑,应当参照同期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陈版,请教您一下,引入外部投资人的情形下,是否能引用二十六条的规定,通过论证股权比例下降而不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我们觉得合理性存在疑虑,公司不断在融资,实控人股权一直在被稀释,这样岂不是每轮都可以通过论证股权比例未增加而一直不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chenyiwei 2022-4-7 20:25:31

实控人和外部财务投资人同时增资,但增资价格不同,最终结果是实控人的持股比例下降,但享有更大的权益份额。在此情况下,建议就实控人本次增资的1亿股对应享有的增资后权益份额超出该1亿股增资成本(5亿元)的差额部分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仅仅依据实控人的持股比例下降是不能论证不构成股份支付的。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的做法是:将整个交易分拆为两步,第一步是100%由实控人增资,每股5元,按照问题26计算该步骤的股份支付费用(按照该步骤完成后实控人持股比例的增加部分和每股7元的差额计量股份支付费用);第二步再是外部投资人增资。

linsennuan0617 2022-4-8 17:51:44

谢谢陈版!

心海拂清风 2022-12-9 00:05:05

实控人和员工同时增资,增资价格同为1元,最终结果是实控人的持股比例下降,享有更少的权益份额,此时实控人是不构成股份支付哈,谢谢!

chenyiwei 2022-12-11 20:45

仍可能构成股份支付,因为是其他老股东将自身的低价增资权转让给了实控人。按照【实控人增资股份数量*(100%-增资前实控人原持股比例)】认定属于股份支付的股份数量。

45、应收账款核销分录

18855190680 2020-6-20 21:17:56

陈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假设企业今年新产生一笔应收账款100,年末计提坏账准备5元,分录为借:信用减值损失5 贷:坏账准备5

,第二年企业确定这笔款全部收不回来了,经过审批程序后决定予以核销,这时分录是(查看东奥网站等百度资料):借:坏账准备100 贷:应收账款100.是吧?但是把去年与今年的这2笔分录综合起来看的话,就是应收账款原值减少100,坏账准备减少95,这样的话应收账款净值最终减少5元(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但是我想了想,这笔应收款既然已经全部核销了,那么其净值变动就应该为0(相当于该笔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上未发生过),所以我以为核销时分录应该为借:信用减值损失95 坏账准备5 贷:应收账款100,这样两笔分录综合起来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提现其最终净值变动为0,陈老师,麻烦您对此疑问予以解答一下,谢谢

chenyiwei 2020-6-22 00:06:55

1、如果对该笔应收账款是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则应采用你的理解方式,核销时分录应该为借:信用减值损失95 坏账准备5 贷:应收账款100。

2、如果对该笔应收账款是纳入某个信用风险组合,按组合基础计提坏账准备的,则核销时直接借记坏账准备100,贷记应收账款100,期末再对该组合的坏账准备进行调整补提。

polariswong 2022-12-8 23:11:08

请问您这个可以直接核销(借记坏账准备100,贷记应收账款100)吗?

直接核销是否不符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中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因为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未终止,所以不应该终止确认该应收款100?

chenyiwei 2022-12-11 20:46

直接核销情况下,虽然法律上收款权利可能没有终止,但追回可能性很小且要发生重大的法律成本,继续追讨可能是不经济的,所以先转给其他方面“封存”起来。

46、请教陈版主政府合作项目的收入确认问题

Jack1017 2022-10-11 21:52:48

A公司是软件开发公司,销售标准化的软件产品和提供定制化的信息平台建设服务。2017年,政府部门B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委托其开发一款数据采集平台产品(定制),该数据平台能够帮助B实现获取辖区内所管辖企业的相关业务数据的目的,合同签订的形式为信息平台建设投资运营项目。具体内容为:合同金额4000万元,政府部门B无需向A公司支付任何费用,A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通过运营该平台实现建设成本的回收,项目运营期为5年,运营期满后B无条件收回运营权,该信息平台自建设完成后所有权即转移至B。合同中对于运营的方式,运营期A公司现金流的回收方案均没有明确约定。该项目于2018年已建设完成,并达到政府部门B的要求正常投入使用(B已正常使用该信息平台),但尚未进行验收。

该合同签订的背景是,A公司为了在政府部门B所在的省内开展业务而研究的新合作模式,政府部门B向A公司介绍,该信息平台搜集的数据具备商业价值,B许可A通过运营该平台实现建设成本的回收。合作期间,A公司仅通过B介绍的通信运营商获得一个合同,收入金额100万,A公司向其提供了信息平台内数据整理服务。

2022年,A公司计划IPO,律师了解此业务实质后,认为该业务可能存在“贩卖”未经授权许可的个人数据的法律风险。因此,A公司计划与B变更合同条款,将该信息平台按照约定的价格或折价一次性销售给B,放弃运营权。经初步沟通,政府部门B愿意支付合理的价格(超过A公司的建设成本)取得该信息平台的所有权。目前,公司此种业务模式仅此一个案例,且未来也不会开展类似的合作模式。

请教陈版主:

(1)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时,所发生的建设成本是按照存货准则进行确认计量;还是作为PPP业务中的bot模式进行核算?

(2)如果合同变更,A公司能够收回合理的价款,是否可以在项目取得验收时确认收入(A公司类似服务按照终验法确认收入)?

个人认为,由于合同中的政府部门B即授予方不控制和管制运营商提供服务的对象以及价格,因此不符合会计准则解释14号中PPP业务模式的“双特征”和“双控制”,即不能按照PPP业务模式进行核算。

那么,如果按照存货准则核算,在业务建设开始时,根据管理层当时的意图,主要是希望通过运营该“产品”获得收益而不是出售。好像又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以及如果后续合同变更,合同金额确定,价款能够收回,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chenyiwei 2022-10-12 15:15:25

1、2018年合同签订并建设系统时,应依据当时的合同条款,采用PPP模式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通过向政府提供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服务,获取了数据资源的开发权。数据资源开发权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因为运营的商业效果不如预期(“合作期间,A公司仅通过B介绍的通信运营商获得一个合同,收入金额100万”),故需对该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

2、2022年与政府部门达成收回系统的合同约定,并实际交还系统时,作为无形资产处置处理,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Jack1017 2022-12-8 19:42:21

@chenyiwei 再追问一下陈版,就是如果按照无形资产模式核算,是不是建设期一定要确认收入和合同资产,由于建设成本无法确定公允价格,同时如果根据财政部的案例按照成本加成确认收入,也并不能合理反映项目建设的毛利(因为没有类似的项目),以及我自己也无法理解确认收入的内在逻辑。是否可以直接将建设成本结转到无形资产。

chenyiwei 2022-12-11 20:49

1、考虑本企业对于建设活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2、有可能存在建设期间内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收入,毛利为零的情况,不过多数是在成本基础上加上合理毛利。

47、自有办公楼装修款计入哪个科目?

Zjx111111 2021-10-14 15:51:56

陈版主好!

我司装修自有办公楼,将一楼展厅做装修改造,该改造主要是室内装饰改造,非办公楼主体的改造。资产原值1000万,净值560万,装修款预计180万。我看到2018年帖子回复说“自有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应列报为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只有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和改良支出才列入长期待摊费用。

”,又看到有观点:装修款未达到资产计税基础20%或50%(网上两种说法都有),不符合计入资产原值的条件,应计入长摊。

请问这种情况下,自有办公楼装修款是计入资产原值,还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比较合理?谢谢!

chenyiwei 2021-10-16 19:30:55

会计上按照此前回复处理,即“自有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屋的装修应列报为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Zjx111111 2021-10-20 10:45:30

请问陈版主,以上答复依据的是哪条会计准则呢?是如下准则规定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规定,若后续支出属固定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则后续支出单独计价并按固定资产预计后续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若后续支出属固定资产非重要组成部分,则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一并计价,重新测算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chenyiwei 2021-10-21 20:47

可以这样理解。

心海拂清风 2022-12-8 19:00:26

请教陈版,自有固定资产装修符合计入资产原值的条件企业计入固定资产,不符合的计入长摊了是否合理?这种情况下,自有固定资产装修款要么计入固定资产资产要么费用化,不能同时出现在固定资产-装修和长期待摊费用两个科目吧?不然标准有问题了,谢谢!

chenyiwei 2022-12-11 22:06

是,可以这样理解。

48、请教陈老师:附回售条件的股权投资

Wangyufengg 2022-12-6 14:47:07

公司投资A公司200万元持股20%,并对A公司有重大影响。同时附回售条款:持有公司股权满5年可要无条件回购。回购价格为投资款*(1 8%*T)(T为自实际支付投资款之日至实际支付回顾款之日所经历的实际天数除以365)。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因公司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实质相同,因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应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回售权应视为一项嵌入衍生工具,并进行分拆处理。那公司初始计量是是否按200万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按公允价值为0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并在期初将回售权视为公允价值为0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如下:①若后续盈利且收益超过8%,即A公司经营情况较好,预计未来不会退出,无需确认金额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②若后续微利,盈利金额未超过8%或亏损,按(8%-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即公司经营不善,预计未来企业会退出,企业的最低收益是8%,即长期股权投资 衍生金融工具账面价值的最小值为本金 本金*8%*N。

chenyiwei 2022-12-8 06:00:22

1、如果在初始投资时,根据当时可获得的信息认为触发会偶的可能性很小,则不确认嵌入的衍生金融资产(初始计量金额为零)。

2、后续,理论上应当是将所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格相比较,如后者低于前者,则按差额作为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但权益法下的长投账面价值并不等于其公允价值(通常低于公允价值),还是有必要做出调整,否则可能造成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高估。

Wangyufengg 2022-12-8 18:21:34

陈老师,作为投资方拥有回售权,应该回售价格高于长投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吧?因为只有当回售价格高于长投公允价值时,企业才会选择回售,该衍生工具才有价值。如果低于的话企业就不会选择回售,那衍生金额资产的价值就是0?

Wangyufengg 2022-12-8 18:25:13

陈老师,作为投资方应该是回售价格

长投公允价值时,差额作为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吧?因为只有该情况,企业才会选择回售,衍生金融工具才有价值。如果回售价格低于长投公允价值,则企业不会选择回售,嵌入的衍生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应当为0?

chenyiwei 2022-12-11 22:54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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